芦山县:突出“四化建设” 积极探索普法新格局
芦山县环保局开展“姜城法律大讲堂”普法教育
10月30日,芦山县环保局举办“姜城法律大讲堂”普法教育暨风格化监管培训会议,结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秸秆禁烧、网格化、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通过大讲堂,使各单位、各部门对自己‘责任田’更加明确,如何种好‘承包地’更加清晰。”芦山县环保局局长舒亚宁说。
今年以来,芦山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以狠抓普法工作制度化建设、常态化适用、专业化宣教、便民化服务“四化建设”,努力转化执法、普法两张皮为普法与执法相融合,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普法工作新路径。
突出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县委、县政府印发了《芦山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43个部门的“责任田”,每个单位都有“承包地”,做到了普法责任“包干到户”,用制度进一步固化责任,实现了法治机关建设变执法、普法两张皮为普法与执法相融合;变普法部门的“独唱”为各职能机关、部门、单位的“合唱”;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的三大转变。
突出常态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普法模式。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原则,在认真梳理和收集全县各部门涉及法律法规基础上,编制普法责任清单43条,实行“照单抓药”,开设“姜城法律大讲堂”普法教育讲座,分批次以PPT课件授课形式每月常态化开展。大讲堂采取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讲、分管领导讲、相关部门负责人讲、法律专家讲,对执法部门执法(普法)人员、行政相对人(管理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等三类人员按1:8:1参加比例进行宣教,即按“四讲三教”的模式“按表上课”,不断创新机制,切实落实芦山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执法部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突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法治宣教实效。本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与密切协作并济”的原则,邀请各行业专家,以“专”宣教,实现师资专业化,内容设置系统化。主讲的各行政执法单位围绕所从事的行政执法业务工作,加强对案(事)件当事人、行政相对人、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群体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以执法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突出便民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法治服务方式。在注重对行政相对人普法讲座的同时,普法工作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需求,广泛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指尖”法治宣传,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中、手里,在群众阅读法治故事、热点案例时,传播法治文化。
目前,全县已有微信、微博等各类宣传平台80余个,开展法治传播、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不断增强。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代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