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
2018-11-2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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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中学模拟法庭现场

今年以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履行检察职责,规范、细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致力于开展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保护工作,取得显著社会效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量相比去年明显下降。

今年,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天全县检察院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试点院。天全县检察院为做好试点工作,更深入地做好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积极与县级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纳入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行政部门10余家,形成行政与司法部门保护未成年人无缝对接工作的态势。并发挥未检“110”平台作用,天全县检察院筑起行政与司法保护的桥梁,积极加强与行政部门联系,加强检察监督,把诉讼监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

“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天全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父母等监护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遭受侵害的主要原因,家庭监护教育缺位制约未成年人保护实效。对此,天全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亲职教育,重建良好的亲子关系。今年,该院将已经被判处刑罚的2名未成年人监护人纳入亲职教育,并制定了相关教育方案,着重引导监护人改变不当的教养方式,提供有关子女身心发展需要的知识,协助培养子女养成良好行为。

不仅如此,天全县检察院还联合社区力量,建立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并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实效。

天全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保护工作,是天全县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之一。

与天全县检察院一样,天全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

10月25日,由天全县法院提供案例素材和脚本,天全中学的学生们全程扮演法官、书记员、法警、公诉人、人民陪审员、被告等诉讼参与人,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在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铛”,法槌敲响。

“天全中学模拟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王阳明、胡为到庭。”随着“审判长”威严的声音响起,4名全副武装的“法警”押着2名“被告”站到了被告席上。

此次虚拟的审判共涉及两起未成年人犯罪,一起是高二在校生王阳明寻衅滋事、抢劫,另一起是高一在校生胡为抢劫。整个庭审过程完全按照现实审判的程序进行,并当庭宣判。在一个多小时的模拟活动中,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所有环节秩序井然,旁听同学聚精会神。

天全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县法院通过发掘审判实践当中贴近青少年日常生活的鲜活案例,以真实的庭审程序和模式,编排成适合青少年演绎的剧本,让中学生亲身体验庭审过程。用现场感和直观感,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了解,令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树立法律意识,提高他们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天全县检察院和天全县法院将继续延伸各自职能,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继续发挥自身职权,让未成年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雨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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