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开驰在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上强调 提高政治站位 从严落实责任 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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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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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5月23日下午,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第一总河长兰开驰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提高政治站位,从严落实责任,把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总河长邹瑾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暨总河长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16条市管及以上河(湖)河长制工作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发现水污染问题整改、城镇污水治理等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和《雅安市河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

兰开驰在讲话中指出,雅安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在全国、全省生态安全格局中地位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以来对雅安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加强水生态保护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重任,以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把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把全市河流、湖泊保护好、治理好、管理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兰开驰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切实推进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要建立健全全市河湖名录体系,进一步完善河湖、湿地、水库等基础信息档案,建立“一湖一档”,制定“一湖一策”方案,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并将湖长制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体系,统筹抓好河长制与湖长制实施工作。要驰而不息、动真碰硬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发现水污染问题整改,加快推进《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实施,突出抓好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六大任务”,确保河湖水质持续向好。要做好河(湖)长巡河工作,各级河长巡河必须做到有现场图片资料、有巡河记录、有问题通报、有整改交办单、有整改时效,市级河(湖)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河,县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河长每旬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2次巡河,确保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要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河湖综合治理保护联动机制和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环境治理与保护;加快推进水环境保护立法,尽快出台《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和《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

兰开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各级河(湖)长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各级各部门要在河长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综合治水的合力。要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有关成员综合考核评价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对造成河流、湖泊、天然湿地、水库等面积萎缩、水体恶化、生态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兰开驰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市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绷紧安全度汛这根弦,加强气象水文预测预报,密切关注天气、水位变化,及时会商,科学调度;加强巡查值守,特别要加大重点水利工程、山洪地质灾害点、在建工程的巡查力度;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应急演练,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加强值班督查,严明防汛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各项准备,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各县(区)总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首席记者  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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