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制度体系是整个国资国企改革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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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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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6日,我市在贯彻国家、省上位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雅委发〔2014〕19号),即“1+N”中的“1”,对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和整体设计。《实施意见》提出要从优化国资布局、激发企业活力、提高国资监管效率、加强党的领导营造改革氛围4个方面推进市属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在具体改革内容上,我市根据国家、省文件出台了系列专项方案,即“1+N”中的“N”,从而构成了国资国企改革基本框架体系。如,在优化国资布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雅府发〔2016〕10号),鼓励非国有资本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在激发企业活力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雅委发〔2016〕14号),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建立与之选任方式相匹配、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体系,以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在提高国资监管效率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17〕8号),推动国资监管机构向管资本转变,提高监管效率。在加强党的领导营造改革氛围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雅委办发〔2016〕17号),明确要通过法定途径,强化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

因此,在国资国企改革上,我市按照“1+N”主体框架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具体内容在符合国家、省上位文件大方向同时,切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具有雅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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