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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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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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9月18日下午,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检查我市落实河长制工作进展,督促中央、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治理,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省政府副省长、市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叶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兰开驰主持,市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邹瑾出席。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截至目前,全市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1649名;河长制工作推进制度、运行规则、组织机构等初步建立;河湖名录库基本建立,“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初步编制完成;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大行动”加快实施。同时也要看到,我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还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传达学习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我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和青衣江、大渡河、荥经河、天全河、周公河市级河长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雅安市河长制工作市级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审后印发实施。

对抓好下一步工作,会议指出,政治站位务必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对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确保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决策部署在雅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问题整改务必到位。充分认识水污染突出问题整改、治理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高度重视、立说立改,动真碰硬抓好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市信访件办理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涉水污染问题整改、全市举一反三自查发现涉水污染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继续强力推进边督边改工作,切实提高整改质量,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要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会议强调,重点任务务必抓实。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抓实“六大任务”。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始终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法开展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水土保持防治范围等划定,严把涉河项目审批关。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入河排污口核查整治、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四张清单”,全面提升河湖水质。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严控入河湖排污总量,定期通报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步伐,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会议要求,工作保障务必强化。要推进改革创新,认真总结推广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的保护合力;创新河湖治理管理模式,建立全市河湖信息资源库和管理工作平台,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形成多元化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格局。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河湖治理和保护,形成河湖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行好河流治理的“管、治、保”任务;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河湖主管职责,形成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格局。要强化考核问责,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污染的,要严肃追究污染者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和治理责任。

领导小组成员,市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记者  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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