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风险点的岗位要定期轮岗 《雅安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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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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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强调要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管控精准、预警及时、纠偏有力的廉政(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方案》提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政务环境建设相结合,实现互促共进,协调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针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预防腐败、防范风险新思路新方法;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积极有序推进。按照全员参与、全域覆盖、重点突出、分类实施、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中全面开展廉政(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氛围浓厚、体系健全、运转规范、防范有效的廉政(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方案》明确,要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带头将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融入到决策、执行、监督管理全过程。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抓好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方案》要求,要做实重点任务,完善一把手风险防控措施,深化扶贫资金项目、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国有产权转让领域、药品采购领域、司法领域廉政(廉洁)风险防控,深化惩防衔接机制建设,推进科技防控工作,动态管理权责清单,规范自由裁量权。

《方案》要求,要强化规范管理,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有机融入权力运行流程各个环节。

加强风险点定级管理。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概率及危害程度,按照一级(高)、二级(中)、三级(低)3个等次,科学评估和划定廉政风险管理等级,实行分类防控。

健全动态修正机制。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调整、形势任务变化,按照“一年一排查,一年一评估”要求,综合运用信访反映、网络舆情、纪律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社会评价等信息资源,排查评估廉政风险信息和防控措施运行情况,调整修正风险点位和防控措施。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并将自查评估和整改情况报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强化重大风险防控。强化一级风险防控,实行主要领导亲自防控、分管领导具体防控、岗位负责人直接防控的三级联防机制。建立实行一级风险岗位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定期轮岗交流制,定期调整分工。建立实行一级风险岗位行权情况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制度。

《方案》还要求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巡察监督和“一案双查”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定期检查、抽查审计和线索移送处置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发现组织领导弱化、防控工作推进不力、制度措施执行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进行函询、约谈、通报,导致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严肃问责。

记者  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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