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人口患7种大病将获集中救治 《四川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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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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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罹患重大疾病是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原因之一。27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为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切实解决患大病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问题,近日省卫计委印发了《四川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我省将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7类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这一利好政策何时落地?我市卫计部门将从哪些方面着手推进?对此,记者采访了我市卫计部门,就《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了解。

目标

2018年年底实施

《方案》中明确,到2018年年底,要对我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7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针对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7大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除此之外,《方案》指出我省各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需求和医疗服务及保障水平,扩大专项救治的人群及病种范围。

内容

建立台账 确定定点医院 分级诊疗制度等

我市将从建立台账、确定定点医院、严格分级诊疗制度等方面展开政策实施。

按照《方案》中要求,新政推行后,我市卫计部门将会同扶贫部门,为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台账。各县区卫计、民政部门将对我市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建立救治台账,并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按照《方案》要求,接下来我市将从确定定点医院、制订诊疗方案、组织医疗救治、严格分级诊疗制度等方面展开政策实施。

我市将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各个病种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同时根据辖区大病救治实际和县级医院诊疗条件,指定市级医院作为医疗救治定点后备医院。

目前,我省已经指定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省级定点后备医院。

我市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结合雅安实际,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符合当地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严格执行医疗扶贫控制医疗费用相关政策。新政实施后针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7大疾病农村贫困人口,我市将为其开通就医绿色通道,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

与此同时,在实施救治过程中将严格管控分级诊疗制度,各县区将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原则上组织贫困大病患者到县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确实无法解决的,则按照分级诊疗制度,通过省、市级定点后备医院和各级专家组以远程医疗、对口支援、会诊查房、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患病后得到有效救治。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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