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老年人消费维权 天全县消委会携手工商等部门调查处理老年人保健品投诉案
【案情】
8月1日上午9时,50余名老年人提着所购买的阿胶、钙片保健品,在天全县工商和质监局大门,集体投诉某外地保健品销售人员欺诈销售,要求相关部门帮助他们退货。
【处理过程及结果】
由于涉及人数较多,天全县消委会工作人员迅速携手县工商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分成三个工作组,一是组织现场老年人到局会议室休息纳凉,避免喧哗和拥挤,保障其正常办公秩序;二是向老年消费者代表了解该起事件的具体情况;三是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对该案商家进行调查询问,同时随时准备同食药和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衔接沟通。
经查核实,2016年7月31日,该县某商店的工作人员在该县某宾馆以发现金红包等方式,开展保健品的宣传,进行集会销售活动。现场聚集的老年人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均购买了价额不等的阿胶、钙片等保健品50余份,销售金额达27万余元。
工作人员与县食药监局联系,确认该产品为正规产品;二是联系县发改委,确认无价格问题。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尽快平息该事件,工作人员根据《消法》等法规的规定,约谈该商家,切实做好宣传引导,指出其不应进行“三不”行为(不能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功能和疗效,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和附加不合理消费条件,不能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应进行虚假宣传来欺骗老年消费者。在该县相关部门的见证下,该商家为所有到场的消费者作退货处理。
【案例评析】
近年来,常有外地厂商的销售人员来天全县,利用中老年患者尤其是慢性病人求医问药心切,希望了解健康知识的愿望,选择宾馆、酒店和农家乐等公共场所,以赠送小药品(口服液、膏药)、食品(鸡蛋、面条)、物品(牙膏、肥皂)以及免费体检为诱饵,在相关执法部门的下班时间,聚集老年群众,以养生保健讲座、会展销售等形式进行保健品非法宣传,将各种“证照”、“批文”扩印张贴,骗取信任。更有甚者以托儿“患者”的现身说法,大肆吹嘘产品疗效,误导消费者,再以免费赠送、当场试用引诱,最后高价销售,获取暴利后迅速离开。
这些流动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多数没有资质证照,流动性大、欺骗性强,其不仅所销售的保健食品质量得不到保证,还可能使部分有各种疾病的人因此延误治疗,导致病情加重。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郑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