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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雅安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9-27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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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

第四部分 附件 24

附件1 24

附件2 28

第五部分 附表 2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1.雅安市水利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利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水供求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方案, 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市管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

(4)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审批和监督实施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农村水利项目规划,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 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11)负责水旱灾害防治,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2)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基本职能。

(1)参与编制全市各县 (区)及省内的水利工程、水电站工程、防洪工程、山地灾害、滑坡、泥石流防治等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

(2)承办市水利局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河湖治理,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完成规模以下河湖数据入库;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以来,在全市开展《条例》培训181次,培训村级河(湖)长3927人次,对村级河(湖)长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571余次,全面提升村级河(湖)长履职能力水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2020年,全市巡查河道长度17691公里,巡查水域面积3874.1平方公里,查处涉水违法案件31起,移交公安1起,行政处罚金额165.689万元,通过整治和大力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现象得到一定遏制,2020年同比2019年河道非法采砂案件数量下降了47%,采砂秩序逐步得到规范。

(2)聚焦脱贫攻坚,全面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围绕全市 261 个贫困村生产、生活用水短板,持续开展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源保障、防洪保安、水生态治理和人才支撑五项行动,切实改善贫困区域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共涉及5大类6个项目,计划投资19977万元,已完成投资23064万元,占计划的115.45%。全市供水工程1850处,其中千人191处,自来水入户率97%,名列全省前列,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处数100%,收费率95.86%,综合收费率达95.35%。

(3)聚焦防汛减灾,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今年汛期全市共出现10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汛期平均总降雨量1216.6毫米,较多年历史同期均值偏多30%,9条河流出现超警水位,6条河流超保证水位,青衣江雅安段为历史实测第一大洪水。我市先后启动2次Ⅳ级防汛应急响应、1次Ⅲ级防汛应急响应,2次Π级防汛应急响应,1次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累计转移群众近12万人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快速反应、众志成城,科学应对“8·11”“8·18”“8·30”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聚焦治水管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建立我市1009个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问题台账,健全取用水统计体系,已在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中录入名录184个。强化取用水量监测,督促所有规模以上的取用水户纳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目前共有29户。加强生态流量管控,我市已于2020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销号,实现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行政处罚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电站5家,同比2019年案件数量下降37.5%,河道生态流量得到充分的保障。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百个节水载体创建行动,已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工作,目前,市本级已完成节水机关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

(5)聚焦水利惠民,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推进正常,九龙水库大坝枢纽工程已基本完工,永兴水厂工程已建成投产,大渡河右岸石棉县大桥至棉砂坝堤防工程、汉源县永定桥水库大田支渠扩建工程等已基本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6)聚焦综合治理,持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39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122个,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35.75k㎡,全市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412次,检查人次838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核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12个,约谈生产建设单位 14个,立案4起,查处3起,实施经济处罚0.639万元。今年水利部下达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扰动图斑数332个,已完成现场复核392个(含新发现60个),全面完成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监管遥感解译工作。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雅安市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雅安市水利局机关(本级)

2. 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2,168.1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296.15万元,增长277.5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800.00万元。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9,47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6.2万元,占13.74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00.00万元,占86.25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0004%。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010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7.89万元,占12.08%;项目支出17,678.80万元,占87.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63.5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291.49万元,增长277.4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2.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4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99.34万元,增长17.8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农林水支出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2.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4万元,占5.55%;农林水支出(类)2785.47万元,占84.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91万元,占4.42%;卫生健康支出86.41万元,占2.62%;住房保障支出100.90万元,占3.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02.09,完成预算66.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资金跨年执行,结转至下一年度。

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完成预算4.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跨年执行,结转至下一年度。

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9.68万元,完成预算4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跨年执行,结转至下一年度。

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支出决算为465.75万元,完成预算84.1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189.83万元,完成预算22.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跨年执行,结转至下一年度。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7.02万元,完成预算92.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跨年执行,结转至下一年度。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0.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3.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10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58.71%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41万元,占8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5万元,占14.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1万元,完成预算54.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3.81万元,下降23.49%。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水利工作及水利项目的检查指导,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工地踏勘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5万元,完成预算5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7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1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雅考察调研、督查督办河长制、防汛安全、小水电生态流量工作等公务接待餐费支出共计2.1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68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雅安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26万元,比2019年减少143.11万元,下降23.33%。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雅安市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照相机、电脑、打印机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雅安市水利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雅安市“8.22”特大暴雨灾害中心城区水利设施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整体支出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发挥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雅安市“8.22”特大暴雨灾害中心城区水利设施修复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雅安市“8.22”特大暴雨灾害中心城区水利设施修复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5万元,执行数为58.47万元,完成预算的77.96%。通过项目实施,对“8.22”特大暴雨灾害中心城区水利设施进行修复,提高防洪能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材料综合价格有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发挥效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雅安市“8.22”特大暴雨灾害中心城区水利设施修复项目

预算单位

雅安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50000元

执行数:

584772.56元

其中-财政拨款:

750000元

其中-财政拨款:

584772.56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雨城城电站下游左岸段铅丝笼修复、陆家坝村委会段人行步道修复、西门大桥右侧人行步道修复、大型电站雅兴二桥防护栏及防洪堤坡面修复

完成城电站下游左岸段铅丝笼修复、陆家坝村委会段人行步道修复、西门大桥右侧人行步道修复、大型电站雅兴二桥防护栏及防洪堤坡面修复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数量指标

1号点雨城电站下游左岸段铅丝笼修复

采用铅丝笼装填卵修复35米

铅丝笼装填卵修复35米

铅丝笼装填卵修复35米

2号点陆家坝村委会段人行步道修复

新建长23米,高约2米人行步道

步道修复23米,高2米

步道修复23米,高2米

3号点西门大桥右侧人行步道修复

修复人行步道10米

步道修复10米

步道修复10米

4号点大型电站雅兴二桥防护栏及防洪堤坡面修复重建

修复长度750米

修复防洪堤750米

修复防洪堤750米

5号点三雅园下河人行步道修复

防护栏重建5米

防护栏重建5米

防护栏重建5米

质量指标

工程设计

合理

合理

设计合理

施工质量

合格

合格

质量合格

档案管理

较规范

较规范

管理较规范

时效指标

正式进场施工

2019年10月底

2019年10月底

2019年10月底

竣工验收完工

2020年9月

2020年9月

2020年9月


成本指标

总投资控制范围

75万元以内

75万元以内

584772.56元


经济效益
指标

短期内带动就业

短期内带动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就业

施工一个半月期间,涉及5个施工点位,短期内带动了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

短期内带动就业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修复水损人行步道及防护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良好

良好


生态效益
指标

维护水生态环境

对青衣江河段受损公共设施进行修复,保护青衣江中心城区段水域岸线,有效保护青衣江水生态环境

良好

良好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发挥防洪效益

中心城区水毁设施维修、修复后一般情况下能持续发挥防洪能力

良好

良好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度

≥90%

≥90%

≥9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水利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臵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水利局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水利局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市水勘院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底在职人数共计75人。

(二)机构职能

1.雅安市水利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利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4)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防治水土流失。(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8)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 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9)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11)负责水旱灾害防治,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12)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基本职能。

(1)参与编制全市各县(区)及省内的水利工程、水电站工程、防洪工程、山地灾害、滑坡、泥石流防治等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2)承办市水利局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雅安市水利局在职45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参公人员10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0人。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在职事业人员30人。

二、部门(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市水利局收入合计19,47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6.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市水利局支出合计20,10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7.89万元,占12.08%;项目支出17,678.80万元,占87.92%。

三、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按财政要求编制预算本年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预算执行进度正常,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组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准确”的原则,对市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各项指标进行评定,做到评价结果充分反映成效,如实反映问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6分。

(二)存在问题。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

(三)改进建议。一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二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完整。

雅安市水利部门(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8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10

执行进度

10

 8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4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6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以上附表数据含二级预算单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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