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全省首创! 雅安市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核查制化解群众“办照难”问题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06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解决申请人因历史、政策等因素造成无法提供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例如: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等)而导致的办照难问题,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首创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核查制,即申请人在“雅政通”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核查表》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通过数据流转至相关部门实地审核,最终形成电子版的《核查表》反馈至申请人,申请人在市场主体登记时只需使用手机向登记机关经办人员出示审核通过的电子版《核查表》,经办人员通过“雅政通”微信公众号后台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装档。

在全市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核查制后,有力化解了之前办事群众因无法提供有效经营场所证明带来的“办照难”问题,实现从“多头跑”到“不用跑”,从“群众跑”到“部门跑”,从“申请人提供”到“数据共享流转获取”的重大突破,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