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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雅安市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激励政策》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5-27 17: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助力四川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的总体发展定位,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打造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做优做强做大大数据产业,培育支撑雅安高质量发展的数字新动能,制定本激励政策。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是突出重点要素保障。从电力、能耗指标等重点要素对大数据企业予以优先保障。

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按每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总额的40%设立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相关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一次性奖补。

三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发展基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发展。

四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引进企业营业收入或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奖补;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企业予以奖补。

五是鼓励产业协作发展。对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新经济创新载体的企业予以奖补。

六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参与大数据标准制定单位或个人予以奖补,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企业创建上云示范企业。

七是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大数据领域省级院士(专家)产业园(项目),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八是鼓励产业人才培训。鼓励大数据人才参加培训进修(大专以上学历),对向我市企业输送大数据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市内院校予以奖补。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大数据相关专业中、高级证书的人员,给予奖补。

九是支持人才集聚发展。根据坐席规模从300(含)至500个、500(含)至1000个、1000(含)个以上三个等级给予一次性奖补。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十是支持产业活动举办。对举办或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展会、招商会和学术交流会等活动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政策出台意义

政策的出台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数据促应用,以应用促发展,引导带动我市大数据产业向规模化、绿色化、多元化发展转变,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注入新的更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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