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时期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2〕5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和乡村振兴部门的工作配合,协调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参与,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优化政策保障、推进供需对接、大力宣传引导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请各县(区)民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于每年6月20日、11月20日前填写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统计表(附件2),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和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民政局和乡村振兴局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实施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问题、好的经验做法要于当年11月20日前向市民政局和市乡村振兴局报告。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835-2222772,市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835-2242696。
附件:1.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时期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2〕59号)
2.雅安市XX年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统计表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乡村振兴局
附件2
雅安市XX年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统计表
(含需求项目、供给项目)
序号 | 县(区)/社会组织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供给、需求) | 项目类别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帮扶实施方式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建设内容 | 资金规模(万元) | 自有资金(万元) | 社会资金(万元) | 受益人口(人) | 备注 |
1 | XX县 | XX种植项目 | 需求 | 产业项目 | 新建 | XX乡XX村 | 招投标 | 2022年底 | XX乡 | XX村XX地范围种植100亩葡萄 | 30 | 5 | 25 | 300 | |
2 | XX市XX协会 | 种植培训项目 | 供给 | 人才培育 | XX乡XX村 | 免费培训 | 2022年底 | XX协会 | 对XX村XX人进行种植培训 | 3 | 3 | 50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项目性质要填写地方需求项目或社会组织供给项目。2.项目类别为产业项目、就业帮扶、人才培育、消费帮扶、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3.建设性质一般为新建、扩建、改建等形式。4.实施地点要具体到某乡镇某村。5.帮扶实施方式可为招投标、直接捐助、走访慰问等。6.完成时间一般应为当年年底前,跨年实施项目,可在备注中注明,并明确当年需投入资金、物资数量。7.责任单位一般为属地乡(镇)政府、县某局、某村委会,供给项目责任单位为提出项目的社会组织。8.资金规模为项目总资金,需求项目的自筹资金为需帮扶方现有资金,社会资金为需要社会组织支持的资金,供给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不填写,按提供项目的社会组织实际支持金额填写在社会资金一栏。9.此表请于每年6月20日、11月20日前,分别报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