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盈德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1824089861340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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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晓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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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市应急罚【2021】执二12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第B4.2(4)条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5.2.3条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证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第4.6条第二款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第B4.2(4)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5.2.3条、《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第5.8.1条、《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 20571-2014)第5.6.1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第B4.2(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6.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1.2021年7月26日氟化岗位操作工斯都木甲、木沙子、拉谷子、陈德强、张光伦、杨兵6人未取得氟化工艺操作证;仪表操作工李正孝未取得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证书。2.2021年7月25日电解车间二级动火作业票(编号:202107002)中,动火方式“电焊”,无动火作业内容,未进行动火分析,涉及临时用电作业,未提供临时用电作业票,部分安全措施未进行确认,安全管理部门、动火前班长验票、完工验收栏均未确认签字,未提供动火前安全告知和风险分析记录。3.精制充装车间捕集器安全阀下部根部阀处于关闭状态且未加铅封。4.电解车间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氟化氢钢瓶称重器、称重报警器、摄像头为非防爆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5.六氟化硫蒸馏塔未设置塔系统压力、温度报警联锁和紧急切断。6.企业未提供2021年7月27日进行“氟化氢操作”培训的相关教育培训记录。7.水环真空泵增加电机变频器后,未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8.无变更后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记录和设备台账、操作规程、流程图等资料的更新记录。9.未对四台配碱槽等易腐蚀设备、50米管道定期测厚。10.电解车间净化区碱洗泵(S-SXB-002)出口管道法兰无防喷溅设施。11.六氟化硫隔膜压缩机一级出口管道安全阀排放口高度约1.5m,朝向巡检通道,不符合要求;六氟化硫隔膜压缩机二级出口管道上未设安全阀,误操作(关阀启动)时存在超压风险。12.液氮汽化器出口管道安全阀入口切断阀未加铅封。13.高压配电室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四)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 项 | 警告 | 罚款 |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 决定合并对雅安盈德气体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TWH安许证字〔2021〕0031号)2个月(贰个月),并罚款人民币30.5万元(叁拾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 30.5 |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TWH安许证字〔2021〕0031号) | 2021.8.26 | 2021.9.10 | 2022.8.26 |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 11511600731624837T |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 11511600731624837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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