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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4-28 15: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陈若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卫生院药品保障的建议》(第24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

您的建议非常好。乡镇卫生院作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担负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等重要任务。乡镇卫生院药品供应能不能得到保障,关系着广大群众能不能“病有所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否能得到有效解决。近年来,通过各级医保、卫健等多部门的努力,乡镇卫生院的药品保障情况不断得到加强。

一、按要求全口径开展线上采购

按照国家、省要求,医疗机构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应全口径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平台进行采购,并严格遵守《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药品价格监测规范》,根据平台挂网药品和耗材的红、黄、绿标识,进行规范采购。2023年,我市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线上采购率达95%以上。

二、严格落实药品价格监测工作

建立药品价格监测机制,从我市经营规模较大、品种较全的医保定点药店和医疗机构中,选取市场销售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群众购买频率高的常用药品进行监测,重点监测价格变动频繁、涨幅、跌幅较大的药品。持续开展医药机构销售的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和供应情况摸排工作,确保相关药品销售价格保持稳定,药品价格监测情况实行月报制度。2023年,累计监测公立医疗机构115家,民营医疗机构148家,零售药店659家,全市医保系统共出动1000余人次,监测并上报疫情药品价格情况220条、其他药品价格涨跌幅较大的信息20条。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定期监测药品采购价格变化情况,对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及时了解情况并提示预警。对于价格异常、配送情况严重不良等情况的药品,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信息披露等措施予以约束,确保常用药品价格和供应平稳。

三、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相关事项

2019年12月国家组织第一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落地以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药品品种覆盖面越来越广,截至目前,已落地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集采药品15批次共456个品种,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均参加。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合同期内必须完成签约药品合同量,不分医疗机构等级先后顺序,企业均需按时配送。若提前完成,仍需超量采购,可以在平台进行普通采购,企业仍以中选价进行供应。合同期内若出现药物短缺,企业无法及时供应等情况,医疗机构为解决临床需求,可采购其他企业的中选品种或在规定范围内采购非中选品种。没有挂网的药品,医疗机构可与生产企业联系,让其向省药招中心申请挂网后即可采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备案采购;中药饮片和一类耗材等未挂网品种,可线下采购。不同厂家的同一药品,由医疗机构自行选择采购。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临床需求和库存情况,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提前储备所需药品。

四、药品采购中市医保局和医疗机构职能职责的有关说明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均遵循医疗机构自主自愿的原则,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报量,未报量的医疗机构,后期若确需采购,仍可以集采中选价格进行普通采购。市医保局是在国家、省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组织实施我市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组织、引导、督促医疗机构开展报量、合同签订、落地使用,做好集采药械预付工作,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的时间、频度、品种、范围、从报量到落地使用的周期等均由国家、省统一安排,市级无权限。其他普通药品和医用耗材品种及价格等挂网工作也由省药招中心组织实施,市医保局在日常工作中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集中采购。

五、紧密型医共体内部药品保障工作

2023年,省卫健委等六家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医共体内要实现药物统一,在医共体内建立药械统一采购账户,推动实现药品耗材的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支付货款、统一配送。建立县域医共体审方中心,规范处方点评。目前,石棉县作为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组建药事服务中心,搭建了药品、耗材一体化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集中采购、统一管理,解决了基层用药困境。已统一药品目录1239种,药品保供率达到95%,药品线上采购量达到100%。

六、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2020年,市卫健委牵头建立了雅安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作为协作部门纳入保障机制成员单位。国家还建立了短缺药品监测平台,医疗机构发生药品短缺时,首先在县域内向卫健主管部门汇报进行调配,县域内无法调配时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逐层汇报协调解决。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常用药品价格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严格组织实施好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普通采购,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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