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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6-14 15: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 

三、修订起草过程

市应急管理局在《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基础上,结合2017年印发的《雅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起草了《雅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2月28日和3月24日,先后两次征求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截至4月20日共收到39个单位的回函,其中5个单位提出修改意见,采纳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单位意见,未采纳石棉县减灾委办公室意见并沟通告知了未采纳原因。我局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雅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评审稿)》。5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雅办发〔2022〕25号)。

四、主要内容

《雅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送审稿)》共八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作了规定。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雅安市减灾委员会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第三部分为灾害救助准备,提出了救助准备措施。第四部分为信息发布和报告,对信息发布和报告有关事项作了规定。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对一、二、三、四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作了规定。第六部分为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对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作了规定。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从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方面作了规定。第八部分为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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