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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民政局机关单位决算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12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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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5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8

第四部分 附件 ……………………33

附件1…………………………………33

第五部分 附表 …………………………3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雅安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政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并指导监督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在市民政局登记且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线的管理、检查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和业务指导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工作。

14.负责救助管理站、社会(儿童)福利院、养(敬)老院等福利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殡葬服务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定不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全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成效初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及时对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1)全力筑牢民政服务机构防疫安全关。一是认真落实《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切实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梳理形成《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及时上报。二是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实施全封闭管理,鼓励市民推迟婚姻登记和取消“2020·02·02”及“2·14”特殊日子婚姻登记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预防交叉感染。三是加强检查指导,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养老机构检查,并陪同市人大、市政府领导深入敬老院、福利院等进行现场指导。一年来,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无疫情感染情况发生。

(2)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一是按要求抽派汉源县殡仪馆2名火化工前往武汉支援,协助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善后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做好社会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致全市社会工作者的倡议书》《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者十五条措施》,动员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疫情防控。

(3)做实疫情防控期间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并梳理形成《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推进情况的函》,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民政厅。二是积极指导县(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监护缺失儿童基本生活,落实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留守儿童监护责任。梳理形成《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函》,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民政厅。三是印发了《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浪乞讨摸排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雅安市民政局关于落实省委、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批示精神的报告》。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民政系统走访慰问民政服务对象1.5万人次,救助机构救助1564人次。

(4)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开展联防联控。一是转发《省民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省村(社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指导村(社区)充分发挥自治作用,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制定切实可行防控方案,开展联防联控。二是制定下发《雅安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社区疫情防控系统”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提高社区防控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5)指导市第四人民医院履行使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一是市第四人民医院积极筹建疫情防控专家组,积极参与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工作。二是开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24小时专线及微信咨询服务,及时对新冠肺炎感染患者和情绪不稳定群众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2.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基本民生保障及时到位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一年来,我局始终围绕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聚焦困难群体,扎实推进民政救助、养老、福利等政策全面落实落地。

(1)社会救助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城市600元/月、农村440元/月,较2019年分别增长7%和10%;累计将1351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了低保兜底范围,全市城乡低保累计救助34万人次,实现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二是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780元/月、700元/月,较2019年分别增长6.8%和7.7%;向5405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三是实施临时救助8915人次,按规定向28.5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2)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雅安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推进养老服务“七大工程”建设。二是对目前运营的30个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及安全隐患等全覆盖排查。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实现“应养尽养”,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人员100%入住。按照标准对全市范围内50164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三是雅安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项目及时复工并完成初验;雅安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基本建成;积极争取到全省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4个,分别为雨城区孔坪福兴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名山区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芦山县清仁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汉源县武昌爱心福利院改造提升项目。目前,4个项目稳步推进,预计2021年3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积极争取到3个省级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目前,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4月底前投入使用。

(3)社会福利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持续推进普惠性高龄津贴制度,向53万人次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二是深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年累计向14万人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向27.8万人次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三是扎实做好儿童关爱帮扶工作,全市2202名困境儿童、2383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录入儿童福利综合管理系统,指定临时监护责任人,签订监护协议,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帮尽帮”。

3.坚定不移落实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等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治理,落实工作措施,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1)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全市乡级政权由143个(89个乡48个镇6个街道)减少到96个(29个乡57个镇10个街道),实际减少乡镇47个、减幅33%,完成省下目标任务数(减少33个、减幅23%)的143%;通过改革,全面激发县域发展活力,产业空间得到拓展,公共服务得到加强,干部队伍得到提升。在此项改革中,荥经县行政区划改革经验做法,得到省委常委王一宏肯定性批示“荥经县推动改革的体会和经验具有一定代表性,一些好的做法可予以推介”。

(2)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省上下达雅安市减少建制村322个、减幅33.13%的目标任务。雅安市自我加压、跳起摸高,实际减少建制村418个,减幅43%,完成省下目标任务数的130%。村民小组由6431个减少到4099个,减幅36.3%。基本实现了规模调大、布局调优、实力调强、服务调好、队伍调活、机制调新的工作目标,整个改革工作平稳有序、风平浪静,得到干部支持、群众拥护、社会认同。

(3)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工作。一是顺向开展社区建制调整和社区治理优化,社区由108个减少到105个;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提升发展服务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对标体制机制建设和发展、服务、治理“三个维度”的十四条措施,拟制了我市实施方案,将省上14项重点任务细化成49小项任务,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方案出台后,将聚焦资源配置、发展质量、服务能力、治理效能4个重点方向,多措并举推进“后半篇”,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提升发展治理水平。

(4)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建设和补短板达标工程。2020年,省民政厅确定我市名山区、宝兴县作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县(区),工作任务分别落实到乡镇(街道)和社区,目前,承担试点工作任务的4个社区均已启动基础设施建设,预计2021年4月底前健全工作机制,6月迎接省级验收。在其余6县(区)开展城乡社区补短板达标工程,截至目前,雨城区、汉源县、石棉县已完工投入使用,天全县、芦山县、荥经县预计2021年3月底前完成。

(5)健全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和村级议事决策机制。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健全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工作的通知》,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村(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议事决策机制,石棉县新民乡海耳村采取“四化”工作法(机构成立民主化、议事范围合法化、议事活动规范化、工作开展常态化),试点“红黑榜”积分制和村民议事会有机结合,切实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

(6)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2020年,雅安市坚决贯彻省委关于“高质量做好换届工作”部署要求,在全面完成92个村社区(其中村79个,社区13个)换届试点的基础上,11月17日全面启动全市换届工作,共涉及村(社区)567个(其中村475个,社区92个)。预计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月上旬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3月底前全面“收官”。

4.坚定不移履行社会服务管理职责,社会组织、殡葬、婚姻登记、地名管理等工作稳步推进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平安雅安创建等中心工作,创新和加强社会服务管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1)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挂牌成立雅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全年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3件、注销登记9件、变更登记57件,接受各类民政政策咨询1200人次,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154家。全市登记注册志愿服务组织1552个,志愿者223441人,志愿者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达14.5%。

(2)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工作。持续实施绿色惠民殡葬,为2579名逝者家庭兑付绿色惠民殡葬补助,石棉县圆满完成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地区”。2020年,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全市办理婚姻登记19857对,办理儿童收养登记3例。

(3)地名管理工作。完成全国地名信息库的更新工作,更新地名信息364条。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完成《雅安市标准地名词典》《雅安市行政区划图》《雅安市城区图》的编纂出版工作。规范设置地名标志牌88个。完成城市规划区内15条新建街道命名工作。完成6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界线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4)向上争取资金情况。2020年,积极向省民政厅争取落实各类民政资金,全年争取到位中央、省级资金1.97亿元,比上年度争取资金总额增加31%。

5.坚定不移以党建为引领,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努力建设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

一年来,我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展全面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综合能力。

(1)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民政重点工作内容,推动党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政治建设思想指引,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思想教育学习,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领民政工作开展。

(3)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指导,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印发了《雅安市民政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教育和引导并督促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科、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机关党委、雅安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雅安市低收入家庭核对平台。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128.2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9.67万元,下降11.83%。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47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5.93万元,占83.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56万元,占16.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66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52万元,占21.18%;项目支出2,101.45万元,占78.8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33.1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9.66万元,下降12.5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3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00.94万元,上升98.89%。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等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治理,落实工作措施,各项改革任务的项目经费拨付至各县(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5.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9.17万元,占96.84%;卫生健康支出35.69万元,占1.48%;住房保障支出40.53万元,占1.68%;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15.39万元,完成预算95.1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4.23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7.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是按对社会组织各项审计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使用支付,2020年度开始开展该项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688.35万元,完成预算96.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项目工作推进安排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工作继续开展。一是顺向开展社区建制调整和社区治理优化,社区由108个减少到105个;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提升发展服务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对标体制机制建设和发展、服务、治理“三个维度”的十四条措施,拟制了我市实施方案,将省上14项重点任务细化成49小项任务,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方案出台后,将聚焦资源配置、发展质量、服务能力、治理效能4个重点方向,多措并举推进“后半篇”,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提升发展治理水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4.24万元,完成预算73.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除以上民政管理事务外,其他民政管理事务为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的依据开展进度情况执行预算使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7.39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14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2.81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9.74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5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53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8.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5.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93.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和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工作以及社会救助调研工作等其他民政工作公务车辆使用和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中做到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3万元,占80.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占19.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下年度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事务,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3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4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和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工作以及社会救助调研工作等其他民政工作公务车辆使用经费使用中做到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和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工作以及社会救助调研工作等其他民政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完成预算7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的发生增加。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用。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4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和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工作以及社会救助调研工作等其他民政工作用餐费用。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无主要用于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9.5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雅安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9万元,比2019年减少4.09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厉行节约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雅安市民政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方面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雅安市民政局机关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雅安市民政局机关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雅安市民政局机关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情况良好,达到了项目预期的效果。

雅安市民政局机关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雅安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科、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机关党委、雅安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雅安市低收入家庭核对平台。

(二)机构职能。

1.雅安市民政局本级机构职能:

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政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并指导监督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在市民政局登记且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线的管理、检查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和业务指导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工作。

(14)负责救助管理站、社会(儿童)福利院、养(敬)老院等福利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殡葬服务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雅安市民政局机关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行政人员26人(含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人员4人),事业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33人。

二、部门(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33.19万元。

1.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47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5.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0.56万元;

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5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8.1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2,564.9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4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4. 其他支出14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9.58万元。

三、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雅安市民政局要继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方式,加快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各个科室及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和所有预算资金,从项目支出层扩展到整体,推动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到决算及结果反馈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按照部门专项预算编报要求和类型,为了实现专项业务的预算目标,通过分级管理、审核及申报、预算评审、调整及控制、批复和调整的流程执行专项预算的管理。

(二)结果应用情况。

雅安市民政局要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逐步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并将同级财政部门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申报的重要依据,督促业务科室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更多预算绩效信息同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70分。

(二)存在问题。

1.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二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不够密切,三是绩效评价开展不够细化。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把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结合起来;三是细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三)改进建议。

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注重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提高资金配置的有效性和高科学性。

雅安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9.8

目标完成

10

 9

编制标准

10

 9.5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9.8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8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9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6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3.7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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