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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考核”促“真履职” ——雅安用好考核“指挥棒”,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3-23 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7年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工作以来,雅安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迅速在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体系,将284条河流、37座水库、42处渠道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542名,实现水域河湖长无缝衔接、网格化管理。为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发扬拼搏赶超精神,雅安市以严、细、实的考核为抓手,助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以来,雅安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排名均位于全省前列,市总河长,青衣江、大渡河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四项考核均为优秀,其中,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成绩突出,作为全国九个、四川唯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级市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一、系统搭建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2023年,在认真总结2017年出台的《雅安市河长制工作市级考核办法(试行)》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雅安市河湖长制工作市级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流程,将市级河湖长制有关责任单位和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纳入河长制专项考核。同时,自2017年以来,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进行综合考核,分值2分。

二、科学制定考核细则。市总河长办公室每年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河湖年度工作清单及重点工作安排等,制定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细则,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河湖“清四乱”、健康评价、推广村级河湖管护“解放模式”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并占较大分值。同时,将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包括宣传、典型示范、获奖加分项,提示、通报、约谈、问责等扣分项,强化考核细则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三、严肃开展考核工作。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每年根据制定的考核细则逐一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应提供佐证材料,并自评打分。市总河长办公室组织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所负责的考核事项通过查看考核资料、抽查现场等方式进行赋分,并针对扣分项逐一说明扣分理由。2022年,雅安建成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第二期),为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提供全面的应用和数据服务,实现省市平台数据融合和互联互通,同时通过对信息管理平台的灵活运用,优化考核流程,有效减轻基层和市级部门工作量,促进考核效能再提升。

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市总河长办公室强化河湖长制考核结果运用,一方面,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成员综合考核评价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同时,依据考核结果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河湖长、干部职工和集体予以表扬,将年度考核结果以市总河长办公室名义在全市通报。另一方面,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区)政府绩效目标考核的依据,与各县(区)年终绩效奖励挂钩,并作为激励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在前的县(区)予以重点分配,实施正向激励,有效提升各县(区)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营造全市比拼赶超、争创典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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