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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12-21 14: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雅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意见》,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支撑,为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结合雅安实际,制定了《雅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构建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县(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路长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全面推行,“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组织模式初步完善,总路长办公会议、公路巡查和绩效管理等基本工作制度全部建立,县、乡、村三级路政管理和养护管理两支队伍基本建成,路长制工作经费得到保障。

(三)组织机构。

1.组织形式。建立县(区)农村公路“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的路长制组织形式,总路长原则上由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道路长原则上由县(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乡道路长原则上由乡镇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村道路长原则上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2.工作职责。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县、乡、村道路长对所管道路具体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3.管养队伍。建好用好县、乡、村三级养护管理队伍,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群众分段义务养护等方式开展日常养护,构建专群结合的养护机制。

(四)强化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路一长”原则,有序推进路长制实施,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标语、村务公开等加强宣传,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范围,强化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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