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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及公布雅安市2021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9-30 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经开区经发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 2021 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2号)转发各单位,并按通知要求公布雅安市2021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请各县(区)同步建立县(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布。

附件:1.雅安市2021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2021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21〕352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

雅安市2021年度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

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收费文件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和对象

执收单位

1

危险废物处置费

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

雅发改价格〔2017〕23号

雅发改收费〔2012〕5号

详见文件

企业

辖区内取得经营许可的单位

2

停车收费

市化体育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

雅市物〔2001〕121号

雅价费〔2005〕201号

雅发改收费〔2016〕20号

雅发改收费〔2016〕25号

雅发改收费〔2018〕14号

雅发改收费〔2019〕19号

雅发改收费〔2019〕23号

雅发改价调〔2020〕3号

雅发改价调〔2020〕28号

雅发改价调〔2020〕33号

雅发改价调〔2020〕9号

雅发改价调〔2021〕2号          

详见文件

企业和个人

取得经营许可的收费单位

备注:雅安市无市级设立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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