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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信访维稳组 发布时间:2021-10-02 20: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1年10月2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2SC202109220006龙湾湖国际社区6栋19楼2号住户将整栋楼2个卫生间通气管封堵,严重影响楼下住户卫生间空气质量,如沼气聚集浓度过高,极易引发爆炸,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天全县其他污染   2021年9月23日—26日,天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喇叭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马才礼率工作专班到群众投诉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龙湾湖国际社区6栋19楼2号住户将整栋楼2个卫生间通气管封堵,严重影响楼下住户卫生间空气质量”的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经工作专班调查核实,2020年10月,龙湾湖小区物业公司接到业主反映“19楼2号住户私自更改通气管道,请求处理”问题。小区物业公司赓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了解。据19楼2号住户称:因通气管道排出气体有异味,所以私自将次卧卫生间通气管进行了封堵。主卧卫生间未进行过封堵。次卧卫生间通气管封堵期间,因管内气体排放不畅,对楼下住户卫生间空气质量会造成一定影响。经物业协调,通气管于当月完成整改。
  2021年8月27日,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龙湾湖小区6栋1单元19楼2号住户私自封堵卫生间通气管”问题。经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该住户私自将主卫屋面出口处的通气管管径由Φ110更换为Φ50,管口未封堵。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赓即责成物业公司督促该住户按原通气管管径Φ110进行整改。物业公司于9月2日向该业主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业主已于2021年9月23日完成了整改。
    2.关于“如沼气聚集浓度过高,极易引发爆炸,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2020年10月,19楼2号住户私自将次卧卫生间通气管进行了封堵,被群众举报完成整改后,该住户又私自将管径由Φ110更换为Φ50,后续未再次出现封堵的情况。另查明,龙湾湖国际社区6栋主卫、客卫通气管均与污水管相连,主要起到排放污水管里的臭气、废气和平衡管内气压的作用。次卧卫生间通气管被封堵期间,由于通气管与污水管相连,通气管内的臭气、废气因排放受阻后,会经过污水管进行排放,且后续该业主仅对排污管口径进行了更换,未再次进行过封堵。因此,管内气体排放、管内气压不会受到影响,不存在沼气聚集浓度过高的问题。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天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喇叭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 马才礼
    责任单位: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毅
    一、整改情况
    1.责成19楼2号住户按原管径对通气管进行恢复。(已于2021年9月23日完成整改)
    2.责成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通气管的日常巡查,发现有封堵行为,及时进行恢复。(长期坚持)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6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项目周边村组回访群众代表1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已办结
2X2SC202109220053雨城区卫生小区旁“太雅坊”外墙墙面反光造成光污染。雨城区其他污染    2021年9月23日,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查,被投诉对象“太雅坊”为“东安·雅州天街项目”,位于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88号,“雨城区卫生小区”东侧。建设单位是四川东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重庆都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地勘单位是乐山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四川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建设规模约17.9万平方米,于2017年6开工建设。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反映“雨城区卫生小区旁‘太雅坊’外墙墙面反光造成光污染”问题不属实。
  “雨城区卫生小区”与“东安·雅州天街”项目二期在建6号楼电影院相邻,项目6号楼设计地面层数为1至3层,建筑高度为4.95米至16.55米,与西侧“雨城区卫生小区”内南北向住宅建筑长边距离约6.5米至15.8米,东西向住宅建筑长边距离为31.3米,山墙距离约10米至18.3米。正在施工的6号楼外墙墙面为米黄色外墙面砖(CBCC中国建筑色卡0016号),局部采用浅灰色系仿石漆、真石漆,窗墙比为0.1334,未采用玻璃幕墙等有明显反光效果的建筑材料,对小区未造成光污染影响。
不属实  责任领导:雅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于进川
  责任单位: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 任 人: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魏静东
    一、整改工作
    考虑来信反映诉求,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6号楼与小区间栽种乔木,适当遮挡,以减少对临近卫生小区的干扰。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4日,专案工作组到雨城区卫生小区回访群众代表1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已办结
3X2SC202109220004雅安市要求在环保督察进驻前一周内完成退出130家电站的调研和上报,信访人认为这是“一刀切”。绝大部分电站是通过了省市的环保验收,符合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且水电为绿色能源。市辖区其他污染    2021年9月23日,雅安市发展改革委会同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市水利局、雅安市林业局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雅安市小水电经历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补充完善了相关审批手续。
    2021年6月以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雅安市组织天全、芦山、宝兴、荥经、石棉5个县全面清理大熊猫国家公园小水电。2021年8月以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管理分局实地复核小水电情况,确保大熊猫公园内小水电情况明、底数清。
    2021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制定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小水电清理退出实施方案》,要求在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退出的基础上,按照“应退尽退,能早尽早”的原则,加快退出进度,分类分阶段制定“立即退出”和“限期退出”计划。按照退出计划,荥经县大熊猫国家公园内小水电将按照2021年9月底、2022年、2023年三个时间段分期分批清理退出。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雅安市要求在环保督察进驻前一周内完成退出130家电站的调研和上报,信访人认为这是‘一刀切’”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经核实,市级有关部门并未要求在环保督察进驻前一周内完成退出130家电站的调研和上报相关工作,不存在“一刀切”的问题。
    2.关于“绝大部分电站是通过了省市的环保验收,符合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且水电为绿色能源”的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通过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全市绝大多数小水电均按整改要求完善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包括环保手续),并通过市、县验收,但不一定符合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按照能源分类,水电为清洁绿色能源。
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雅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云忠
    责任单位: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市水利局、雅安市林业局
    责 任 人: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心愚、雅安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勇、雅安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伦斌
    下阶段,雅安市发展改革委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加强政策解释宣传工作,积极回应电站业主相关问题和诉求。
已办结
4X2SC202109220003天全县城区到和川大桥下坡处一排水沟钢盖板破损,车辆碾过的噪音严重扰民。天全县噪音    2021年9月23日—26日,天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喇叭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马才礼率工作专班到群众投诉现场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实,群众举报反映的“和川大桥”于2014年开始建设,2016年5月建成并正式通车,该桥是连接天全县城区、沙坝片区和过境车辆进城的重要交通枢纽。“排水沟”长约16米,宽0.4米,深约0.25米,主要用于收集排放和川大桥连接道路沿线的雨水,防止雨水流向大桥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排水沟”上方原铺设的球墨铸铁水篦子较为容易损坏。为确保该路段交通顺畅、行车安全和减少行车产生的噪音,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日常维修维护的责任单位,先后对“排水沟”及“钢盖板”共实施维修维护9次。
    二、现场调查情况
    工作专班现场查看时,“排水沟钢盖板”未破损。车辆碾压出现的噪音,是因为固定钢板的螺丝和起缓冲作用的橡胶皮带松动,致使钢板与地面直接接触,路过车辆碾压而产生。
基本属实    责任领导:天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喇叭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 马才礼
    责任单位: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毅
    一、整改情况
    1.由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立即加固并更换原有破损橡胶皮带,加设1.5厘米厚新橡胶皮带,减少噪音。同时,在“和川大桥”两端设置限速标志,减缓车辆过桥速度,减少噪音。(2021年9月27日前已完成)
    2.由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排水沟进行优化改造,彻底解决噪音扰民问题。(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6日,专案工作组到被投诉项目周边村组回访群众代表1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阶段性办结
5X2SC202109220061金色雅郡周边道路车辆噪音严重扰民。雨城区噪音    2021年9月23日—24日,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家平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对雨城区中心城区货运机动车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从2015年6月26日起,雨城区中心城区实行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目前北外环作为城北片区唯一货车通道,承担了雨城区主城区60%以上货车通行主要作用。从北外环行驶至光华山隧道往经开区方向可供货车通行的道路仅有顺兴路与和平东路两条道路,由于和平东路系雨城四小光华校区校门前道路,接送学生车辆多,学生横过道路需求大,货车通行雨城四小光华校区校门外和平东路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为降低事故风险,确保货运车辆正常通行过境,货车仅能通过金色雅郡小区前顺兴路过境。前期,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解决北外环线道路噪音,道路沿线已累计安装了1935米的隔音屏障。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部分原来的厂房、农地等逐步建成居民小区,金色雅郡小区、汉都华府小区、金科集美书香府等新建小区尚未完成隔音屏障安装。该小区周边道路车辆噪音源主要为货运车辆行驶过程中发动机运行、车辆制动等原因产生,而道路北侧大部分路段为自然山体,有一定的折射影响,在夜间车辆行驶时尤为突出,虽然金色雅郡小区周边道路设立了减速、禁鸣等标识标牌,但由于金色雅郡小区周边道路的货车通行量较大,已超出设计负荷,且目前无法进行过境车辆分流,因此影响了该小区居民夜间休息。
属实    责任领导: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林
    责任单位: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吴文君、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军
    一、整改情况
    1.雅安市公安局对小区周边道路增派巡逻警力,强化对机动车违禁鸣号、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实施严查严处,确保该区域交通秩序的规范、有序。同时对小区周边禁止鸣号标志、标牌再次摸排。由市政主管部门增设“减速缓行”提示牌,更换破旧、损坏标志牌;及时维修养护市政设施,对小区周边道路市政设施加强巡查,及时维修养护。对北外环线符合安装条件的路段安装隔音板等防噪声设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长期坚持)
    2.加快推进国道318成都界至雨城区段新改建项目。目前,雅安市交通运输局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工可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计划2022年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国道318线与名山、雨城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彻底分离,进一步改善交通结构、优化运输结构,解决货车行驶噪音问题,减少对金色雅郡小区群众的影响。(因征地拆迁量大,工期较长,暂无法确定完工时间)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3日至24日,工作专班回访该小区住户14人,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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