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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健委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9-30 18: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8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3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7

第四部分 附件…………………………………………38

附件1……………………………38

附件2……………………………………55

附件3…………………………………………62

附件4………………………………………70

附件5………………………………………73

附件6…………………………………………78

第五部分 附表………………………………8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5

二、收入决算表……………………………………85

三、支出决算表……………………………………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8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8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8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8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8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8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8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8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和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9、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重要外宾来雅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承担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管理工作。

12、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

14、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和健康雅安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缘化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川西医养中心。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15、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全市医养结合与康养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4)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围绕“政治作保障、发展建三地、改革再攻坚、治理防风险、全面争一流”工作基调,按照“12345”发展思路,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高质量推进事业发展、产业破题,全市卫健系统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雅安市获得国家层面表彰2项,委机关获得省级层面表彰表扬4项、创建省级行业试点4个、获得市级层面表扬5个、4项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为雅安开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征程,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一、践行初心使命,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及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迅速反应,第一时间投入防控战。疫情发生后,全市卫健系统迅速反应、科学部署、及时报告、主动协调,全面投入疫情防控战,先后投入疫情防控经费8074.67万元,规范设置发热门诊25个、定点收治医院9个、治疗和留观病房319个、隔离床位335张、常备2小时启用隔离房间2400间、预备24小时启用隔离房间4814间,全市8例确诊患者、3名无症状感染者全部治愈出院,814名密切接触者无一例转阳。市卫生健康委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单位”。同时,抽调20名护理人员和1名疾控人员援驰湖北,调剂11万毫升血液制品支援湖北省,帮助甘孜州完成近千份核酸检测任务,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以书面形式感谢市政府。

(二)行业带头,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全市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后,卫健系统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带头恢复医疗卫生秩序,各级医疗机构于5月前全面复诊,2020年,全市总诊疗量达212 万人次。做好疫苗保供和接种工作,免疫规划疫苗合格接种率达98.65%,有效避免了其他流行病疫情发生。开展“春风”行动,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健康服务24.93万人次,指导社区街道、单位、学校、企业等疫情防控工作,培训疫情防控卫生员10976人次,助力各行业快速复工复产。

(三)常态防控,健全完善防大疫机制。全市23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设置了院感科;6家三级医院设置了三通道,17家二级医院设置了两通道;全市8家疾控中心、16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名山区建成传染病区。分阶段分批次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已有14944人接种。全程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深入开展“蓝盾”1号、2号专项执法行动,处罚医疗卫生类案件511件,处罚金56.92万元,督促各项防控职责更好落实。

二、坚持政治引领,党的建设持续加强

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在卫生健康系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开展“先锋领航·全域提升”基层党建攻坚行动。在委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党支部、党员、党支部书记评星定级和“十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开展攻坚行动试点,指导医院制定《党支部星级争创参考指标》等制度。二是创新开展“红旗帜巡回医疗服务”项目。组建党员为主的医疗服务队伍,深入偏远山区、贫困地区,开展送医、送药、送服务20万次,推动基层服务创新转型,该项目被省文明办评为2020年度“四川省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市卫生健康委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文明行业。三是开展“大处方、泛耗材”专项行动。全系统检查医疗机构170余家,发现各类问题1277个,整改问题1272个,主动说清问题169人次,发现和接收线索78件,组织处理83人,收缴违法违纪资金12.9万元,通报曝光30起、40人次。通过治理,全市医疗机构形成规范诊疗行为监管的高压态势,市人民医院药占比持续下降,有效控制在27.5%以内(其中住院药占比控制在24.5%左右),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56%左右,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10%左右,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举办“中国医师节”、“世界献血日”、艾滋病防治等主题宣传活动28场,评选雅州名医4人、公卫先锋6人、护理天使4人、基层卫士6人;全系统获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1名,推选抗疫典型120名,推出抗疫英雄谱人物抗疫故事110次,展播抗疫先进事迹100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视病人为亲人”活动成果,市卫生健康委被评为市级文明行业,市人民医院被评为市级文明窗口。

三、突出服务主线,医疗能力大幅提升

用好优质资源、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救援能力,扎实推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增强群众医疗服务满意度。一是“以点带面”推动华西优势资源下沉雅安。全市组建专科联盟3个,省级重点专科立项2个、通过评审3个,市级重点学科(专科)通过评审15个,获评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8个全科转岗培训基地通过省级验收,雅安市被确定为“互联网+医疗健康”试点示范,市人民医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评为2020年度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市创成市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9个,20家助产机构完成产科门诊电子病历使用及分娩信息上传分享,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3.2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14.23%,257名贫困孕产妇获得住院分娩补助135.27万元。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8.1710万、3.51‰、4.74‰,均控制在省下目标范围内。创新“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新模式,无偿献血19809 人次,采血量共计606.18万毫升,无血液安全事件发生,雅安市连续14年第7次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二是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建成全国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个、中医康复联盟2个,汉源县中医医院、天全县中医医院晋升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个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馆,市中医医院创建雅安市创伤急救中心,芦山县川西药谷·禾茂田园成功创建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三是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8.11”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全市卫健系统出动干部职工1600人次、应急救援医护人员260人、应急救援车辆79台次,共抢救伤员65人。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对学校、农贸市场、公厕、垃圾清运点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了消杀,消杀面积达226万平方米,全市灾后无大疫。

四、强化载体牵引,产业发展试点示范

以示范创建、试点建设为引领,项目建设为支撑,推进康养产业破题发展,雅安市连续3连进入中国康养城市排行榜50前,2020年排行第5。一是康养新城建设强力推进。包装储备大健康产业项目20个,编制完成《雅安国际康养新城布局规划(成果稿)》,雅安康养产业园、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蜀天•康养医疗培训中心、康馨苑、市人民医院国债三期、华西雅安康养中心等项目完成投资4.71亿。二是老龄健康服务创新开展。全市培育医养结合机构4家,雅安市被确定为全省四个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市,4家单位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三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实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达48.5万亩,道地药材种植面积占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的41.9%,建成“国药基地”及各类较大中药材基地32个,川西药谷·禾茂田园被评为“2020年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市中医药管理局被评为四川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先进集体。

五、积极抢抓机遇,应急体系不断完善

抢抓疫情防控机遇,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应急体系健全完善,应急能力大力提升。一是储备争取补短板项目。雅安市被确定为全省六大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共包装储备并向上争取医疗卫生项目共80个,规划总投资75.12亿元。2020年争取公共补短板项目47个,争取投资7.43亿元。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以疫情防控为契机,争取抗疫中央资金1904.24万元,党员支持抗疫捐赠省级资金345.3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6742.03万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同时,争取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四项制度等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31287.88万元,较2019年增加了21.72%。三是完善公卫服务体系。及时总结疫情防控短板,以市委深改办名义印发了《雅安市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城乡基层治理市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六、夯实基层根基,扶贫任务全面完成

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落实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和“三个一批”措施,对各县(区)健康扶贫攻坚进行挂牌督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救治51105人次,获得卫生扶贫基金共计2064.97万元,救助率达100%;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总医疗费用的比例为8.12%,控制在10%以内。市卫生健康委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五个一”帮扶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联系帮扶先进部门”。

七、突出深化改革,医改持续纵深推进

2020年,全市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完成率达90%。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8%,医保定点医院100%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一、二、三批次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分别达66%、73%、85%;推进重点工作改革,雅安市《创新制度破解农村医疗废物处置难题》被评为“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石棉模式”》被评为四川省改革典型案例。

八、坚持守正出新,基层服务转型发展

2020年,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基层服务转型发展创建示范。一是创新开展医疗流动服务。卫健系统投入资金1138.93万元,配置医疗流动服务车31辆,为全市20个中高山乡镇患者提供“上门送医”服务,累计诊疗4700人次,医保结算2700人次、7.5万元。宝兴县车载流动医院工作经验登上全国两会特刊。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取得突破。制定了小儿中医推拿、中医理疗、中药熏洗等23种签约服务包,签约1600人,签约金额达20万元。石棉县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治疗打包医保服务试点工作。三是落实妇幼计生扶政策。全市确认计生家庭奖扶对象40620人(户),发放奖扶助资金6088.99万元,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率100%,芦山县成功创建省级计生“暖心家园”项目示范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全市建成4所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九、调动全员参与,卫生创建全面成功

一是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疫情防控为重点,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天天养习惯、周周搞卫生、月月大扫除”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出动14.16万人次、车辆3065台次,清运垃圾2336余吨,清理河道暗渠9.5万米,清扫面积约达350.8万平方米,消杀面积186万平方米。二是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开展“四害”消杀工作,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达到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C级标准。三是深化全域卫生创建。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8个、省级卫生乡镇12个、省级卫生村(社区)233个、省级卫生单位95个、无烟单位210个、健康单位95个、健康促进医院11个、健康促进学校15个、健康社区(村)59个、健康家庭680户,汉源县通过省级健康促进县的验收。雅安市被命名为2018-2020周期国家卫生城市。

十、守牢健康底线,疾病防控深入实施

提升传染病防控水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00%成立疾病预防控制科,乡镇卫生院100%开展HIV快检,县(区)定点医疗机构100%具备痰培养、分子生物学检测能力,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51.33%,顺利通过市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重点疾病筛查项目,新增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流感疫苗接种人大票决制民生项目。2020年,全市共18637名60岁以上老年人接受重点疾病筛查;全市共43919名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流感或肺炎疫苗,占目标人群的14.77%。2020年,雅安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健康素养水平达20.9%。

二、机构设置

市卫健委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四川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四川省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四川省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雅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川省雅安市紧急救援中心

四川省雅安市卫生健康与人才服务中心

四川省雅安市中心血站

四川省雅安市人民医院

四川省雅安市中医院

四川省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19,660.56万元。与2019年353,171.50万元相比,收入、支出各增加33,244.53万元,增长15.8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以及标准的提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业务量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二是新冠肺炎突发,投入疫情防控的相关支出大幅度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77,53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41.46万元,占10.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29.70万元,占8.8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17,178.68万元,占66.00%;经营收入207.74万元,占0.1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276.69万元,占14.8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71,74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87.32万元,占72.83%;项目支出46,191.47万元,占26.9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462.21万元,占0.27%;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196.58万元。与2019年72637.40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720.41万元,减少2.3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以及标准的提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受疫情影响,常规项目推进有所滞后,项目支出有所减少;三是项目支出减少导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加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有增加,从而导致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9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76%。与2019年16,060.3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635.36万元,增加22.6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政策性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受疫情影响,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支出增加,常规项目推进有所滞后,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95.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10.65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3.54万元,占7.79%;卫生健康支出15,906.15万元,占80.76%;住房保障支出252.74万元,占1.28%;其他支出1,992.64万元,占10.12%;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695.72万元,完成预算107.97%。其中:

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完成预算10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 支出决算为83.92万元,完成预算464.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作为存量资金不列入财政拨款收入,列为上年结转结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60.48万元,完成预算205.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作为存量资金不列入财政拨款收入,列为上年结转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2.07万元,完成预算10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2.08万元,完成预算10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45万元,完成预算76.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干部申领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预计2021年初拨付到位。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16.55万元,完成预算12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未拨付抚恤金于2020年拨付到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卫生健康支出(类)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23.78万元,完成预算142.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2019年绩效目标奖及预拨2020年绩效目标奖(绩效目标奖作为存量资金不列入财政拨款收入,列入上年结转结余)。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4.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 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3,048.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 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547.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39.67万元,完成预算164.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项目资金于2020年项目完工验收后拨付。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969.66万元,完成预算112.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项目资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83.79万元,完成预算117.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85.71万元,完成预算121.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53.54万元,完成预算125.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052.73 万元,完成预算142.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21.78万元,完成预算 94.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资金待拨付。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717.29万元,完成预算125.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689.94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98万元,完成预算152.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52.53万元,完成预算 5.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资金待拨付。

(16)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42万元,完成预算 9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资金待拨付。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62.93万元,完成预算107.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预算105.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1.06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5.63 万元,完成预算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减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0.20万元,完成预算146.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37.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待拨付。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19.70万元,完成预算113.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拨付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2.74万元,完成预算10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数的增加。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92.64万元,2020年无预算,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拨付完毕。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50.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78.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67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7.94万元,完成预算5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并按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57万元,占9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7万元,占3.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57万元,完成预算67.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43.81万元增加50.76万元,增加115.8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0.16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市卫监支队)、金额26.43万元,越野车1辆(市妇计中心)、金额23.73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市卫监支队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中医药等执法监督快速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市妇计中心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全市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指导、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检测等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底,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6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5辆,其他车型4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4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执行公务活动、开展督导、调研、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3.20万元增加0.17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压力较大,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常规性工作开展的公务接待经费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疫情相关督查、巡查、检查等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有所增长。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7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创卫工作、医改工作、信息化建设及督导中医、招商引资等各项项目接待工作。(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部门本年度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629.7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市卫健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78万元,比2019年641.17万元增加82.61万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以及标准政策性提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度本部门(市卫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1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18.8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78.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6.2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设备、办公设备购置、信息技术软件购置及更新等。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本部门(市卫健委)共有车辆5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量,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辆、其他用车2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应急、血防、妇幼、卫生监督、药品器械管理、创卫工作、医改工作、信息化建设、中医、产业办招商引资等各项项目执行公务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部门整体支出、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部门整体支出、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部门整体支出及部分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数支出,2020年部门总收入177,534.27万元,总支出171,740.99万元,完成总体预算执行率96.74%,基本完成本年度预算执行,结余资金为待结算拨付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0年绩效目标作、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均为存量资金,按财政要求不作收入,纳入上年结转结余;绝大多数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含拨出(使用)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少部分结余资金为待结算项目资金。本部门按省卫健委、市财政要求组织委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卫健局对2020年度计划生育四项制度、基本药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抗疫特别国债、中医药等8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皆全面完成了本年度预算执行,在完成项目资金执行的同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督促项目资金实施单位按方案开展工作,显著提升医疗服务体系能力,让老百姓得到到更多的实惠,群众就医感受改善,居民就医更加便捷有序,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计划生育四项制度、基本药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6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详见附件)。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雅安市卫健委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科学技术: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指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市卫生健康委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卫健委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雅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雅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雅安市紧急救援中心、雅安市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中心、雅安市中心血站、雅安市人民医院、雅安市中医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二)机构职能。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重要外宾来雅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全市医养结合与康养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本部门有编制数2456人,其中:行政编制数36人,机关工勤编制数4人,参公编制数21人,事业编制数2376人,事业工勤编制数19人。

2020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756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机关人员39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6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9个,非参公人员1469人),财政补助人员1538人,经费自理人员12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77,53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41.46万元,占10.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29.70万元,占8.80%;事业收入117,178.68万元,占66.00%;经营收入207.74万元,占0.12%;其他收入26,276.69万元,占14.8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71,74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87.32万元,占72.83%;项目支出46,191.47万元,占26.90%;经营支出462.21万元,占0.27%。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一)践行初心使命,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及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1)迅速反应,第一时间投入防控战。疫情发生后,全市卫健系统迅速反应、科学部署、及时报告、主动协调,全面投入疫情防控战,先后投入疫情防控经费8074.67万元,规范设置发热门诊25个、定点收治医院9个、治疗和留观病房319个、隔离床位335张、常备2小时启用隔离房间2400间、预备24小时启用隔离房间4814间,全市8例确诊患者、3名无症状感染者全部治愈出院,814名密切接触者无一例转阳。市卫生健康委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单位”。同时,抽调20名护理人员和1名疾控人员援驰湖北,调剂11万毫升血液制品支援湖北省,帮助甘孜州完成近千份核酸检测任务,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以书面形式感谢市政府。

(2)行业带头,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全市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后,卫健系统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带头恢复医疗卫生秩序,各级医疗机构于5月前全面复诊,2020年,全市总诊疗量达212 万人次。做好疫苗保供和接种工作,免疫规划疫苗合格接种率达98.65%,有效避免了其他流行病疫情发生。开展“春风”行动,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健康服务24.93万人次,指导社区街道、单位、学校、企业等疫情防控工作,培训疫情防控卫生员10976人次,助力各行业快速复工复产。

(3)常态防控,健全完善防大疫机制。全市23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建立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设置了院感科;6家三级医院设置了三通道,17家二级医院设置了两通道;全市8家疾控中心、16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名山区建成传染病区。分阶段分批次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已有14944人接种。全程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深入开展“蓝盾”1号、2号专项执法行动,处罚医疗卫生类案件511件,处罚金56.92万元,督促各项防控职责更好落实。

(二)坚持政治引领,党的建设持续加强

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在卫生健康系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开展“先锋领航·全域提升”基层党建攻坚行动。在委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党支部、党员、党支部书记评星定级和“十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开展攻坚行动试点,指导医院制定《党支部星级争创参考指标》等制度。二是创新开展“红旗帜巡回医疗服务”项目。组建党员为主的医疗服务队伍,深入偏远山区、贫困地区,开展送医、送药、送服务20万次,推动基层服务创新转型,该项目被省文明办评为2020年度“四川省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市卫生健康委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文明行业。三是开展“大处方、泛耗材”专项行动。全系统检查医疗机构170余家,发现各类问题1277个,整改问题1272个,主动说清问题169人次,发现和接收线索78件,组织处理83人,收缴违法违纪资金12.9万元,通报曝光30起、40人次。通过治理,全市医疗机构形成规范诊疗行为监管的高压态势,市人民医院药占比持续下降,有效控制在27.5%以内(其中住院药占比控制在24.5%左右),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56%左右,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10%左右,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举办“中国医师节”、“世界献血日”、艾滋病防治等主题宣传活动28场,评选雅州名医4人、公卫先锋6人、护理天使4人、基层卫士6人;全系统获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1名,推选抗疫典型120名,推出抗疫英雄谱人物抗疫故事110次,展播抗疫先进事迹100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视病人为亲人”活动成果,市卫生健康委被评为市级文明行业,市人民医院被评为市级文明窗口。

(三)突出服务主线,医疗能力大幅提升

用好优质资源、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救援能力,扎实推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增强群众医疗服务满意度。一是“以点带面”推动华西优势资源下沉雅安。全市组建专科联盟3个,省级重点专科立项2个、通过评审3个,市级重点学科(专科)通过评审15个,获评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8个全科转岗培训基地通过省级验收,雅安市被确定为“互联网+医疗健康”试点示范,市人民医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评为2020年度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市创成市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9个,20家助产机构完成产科门诊电子病历使用及分娩信息上传分享,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3.2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14.23%,257名贫困孕产妇获得住院分娩补助135.27万元。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8.1710万、3.51‰、4.74‰,均控制在省下目标范围内。创新“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新模式,无偿献血19809 人次,采血量共计606.18万毫升,无血液安全事件发生,雅安市连续14年第7次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二是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建成全国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个、中医康复联盟2个,汉源县中医医院、天全县中医医院晋升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个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馆,市中医医院创建雅安市创伤急救中心,芦山县川西药谷·禾茂田园成功创建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三是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8.11”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全市卫健系统出动干部职工1600人次、应急救援医护人员260人、应急救援车辆79台次,共抢救伤员65人。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对学校、农贸市场、公厕、垃圾清运点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了消杀,消杀面积达226万平方米,全市灾后无大疫。

(四)强化载体牵引,产业发展试点示范

以示范创建、试点建设为引领,项目建设为支撑,推进康养产业破题发展,雅安市连续3连进入中国康养城市排行榜50前,2020年排行第5。一是康养新城建设强力推进。包装储备大健康产业项目20个,编制完成《雅安国际康养新城布局规划(成果稿)》,雅安康养产业园、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蜀天•康养医疗培训中心、康馨苑、市人民医院国债三期、华西雅安康养中心等项目完成投资4.71亿。二是老龄健康服务创新开展。全市培育医养结合机构4家,雅安市被确定为全省四个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市,4家单位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三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实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达48.5万亩,道地药材种植面积占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的41.9%,建成“国药基地”及各类较大中药材基地32个,川西药谷·禾茂田园被评为“2020年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市中医药管理局被评为四川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先进集体。

(五)积极抢抓机遇,应急体系不断完善

抢抓疫情防控机遇,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应急体系健全完善,应急能力大力提升。一是储备争取补短板项目。雅安市被确定为全省六大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共包装储备并向上争取医疗卫生项目共80个,规划总投资75.12亿元。2020年争取公共补短板项目47个,争取投资7.43亿元。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以疫情防控为契机,争取抗疫中央资金1904.24万元,党员支持抗疫捐赠省级资金345.3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6742.03万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同时,争取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四项制度等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31287.88万元,较2019年增加了21.72%。三是完善公卫服务体系。及时总结疫情防控短板,以市委深改办名义印发了《雅安市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城乡基层治理市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六)夯实基层根基,扶贫任务全面完成

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落实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和“三个一批”措施,对各县(区)健康扶贫攻坚进行挂牌督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救治51105人次,获得卫生扶贫基金共计2064.97万元,救助率达100%;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总医疗费用的比例为8.12%,控制在10%以内。市卫生健康委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五个一”帮扶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联系帮扶先进部门”。

(七)突出深化改革,医改持续纵深推进

2020年,全市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完成率达90%。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8%,医保定点医院100%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一、二、三批次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分别达66%、73%、85%;推进重点工作改革,雅安市《创新制度破解农村医疗废物处置难题》被评为“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石棉模式”》被评为四川省改革典型案例。

(八)坚持守正出新,基层服务转型发展

2020年,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基层服务转型发展创建示范。一是创新开展医疗流动服务。卫健系统投入资金1138.93万元,配置医疗流动服务车31辆,为全市20个中高山乡镇患者提供“上门送医”服务,累计诊疗4700人次,医保结算2700人次、7.5万元。宝兴县车载流动医院工作经验登上全国两会特刊。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取得突破。制定了小儿中医推拿、中医理疗、中药熏洗等23种签约服务包,签约1600人,签约金额达20万元。石棉县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治疗打包医保服务试点工作。三是落实妇幼计生扶政策。全市确认计生家庭奖扶对象40620人(户),发放奖扶助资金6088.99万元,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率100%,芦山县成功创建省级计生“暖心家园”项目示范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全市建成4所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九)调动全员参与,卫生创建全面成功

一是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疫情防控为重点,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天天养习惯、周周搞卫生、月月大扫除”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出动14.16万人次、车辆3065台次,清运垃圾2336余吨,清理河道暗渠9.5万米,清扫面积约达350.8万平方米,消杀面积186万平方米。二是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开展“四害”消杀工作,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达到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C级标准。三是深化全域卫生创建。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8个、省级卫生乡镇12个、省级卫生村(社区)233个、省级卫生单位95个、无烟单位210个、健康单位95个、健康促进医院11个、健康促进学校15个、健康社区(村)59个、健康家庭680户,汉源县通过省级健康促进县的验收。雅安市被命名为2018-2020周期国家卫生城市。

(十)守牢健康底线,疾病防控深入实施

提升传染病防控水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00%成立疾病预防控制科,乡镇卫生院100%开展HIV快检,县(区)定点医疗机构100%具备痰培养、分子生物学检测能力,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51.33%,顺利通过市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重点疾病筛查项目,新增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流感疫苗接种人大票决制民生项目。2020年,全市共18637名60岁以上老年人接受重点疾病筛查;全市共43919名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流感或肺炎疫苗,占目标人群的14.77%。2020年,雅安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健康素养水平达20.9%。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及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及上一年实际工作情况,准确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本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本着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部门支出,按照求调整预算,推进执行进度,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部门预算,全年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市级预算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科学分配下达,并结合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目实施方案,并遵照方案严格执行,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了本年度部门专项预算目标,全年无违规记录。

中央、省级预算项目,大部分项目资金能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下达,有部分项目资金方案与资金文件未同时下达,导致部分项目资金分配有延迟,但财政审批下达后,严格按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执行要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省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执行率达90%及以上。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完成了本年度本部门的中央、省级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目标,全年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按要求对本部门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公开,将结合本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成果,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对策,加强整改,制定出更符合卫生健康工作的绩效评价目标。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组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准确”的原则,对市我部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各项指标进行评定,做到评价结果充分反映成效,如实反映问题。

根据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整体支出绩效指标的综合评价评分结果,市卫健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综合考评得分为99.5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中央、省级财力专项预算资金文件、方案未同时下达,导致分配时限有所推延;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达疫情相关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使用较局限,执行进度要求较高,且多数资金涉及政府采购,流程较繁杂,导致资金执行较缓慢;三是观念较旧,创新力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沟通,积极汇报,逐渐完善资金分配流程,按时分配下达。二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交流,提升部门整体创新能力。

附表: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9.8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10

执行进度

10

9.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9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3.9

总分

 99.5

附件2:

四川省雅安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21〕2号)文件要求,我委按照中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任务,对2020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执行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分两个批次下达:《财政厅 省卫健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基本药物支出中央补助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139号)、《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卫生健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0】80号)以及《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基本药物职务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雅财社【2020】19号)资金文件下达。

(一)(川财社【2019】139号)中央下达2019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1433.39万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补助1037.79万元;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395.6万元。

(二)(川财社【2019】139号)和(雅财社【2020】19号)下达地方预算资金773.22万元,其中:省级下达预算资金709.8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补助297.62万元;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412.2万元);市级配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补助63.4万元。

(三)绩效目标: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预算资金2206.61万元,下达资金2206.61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2206.61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各县(区)卫健局严格按照《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疗保障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76号)文件中《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医生收入补助。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增幅5%,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100%;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 100%;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 ≥90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100%。

(3)时效指标。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执行率100%。

(4)成本指标。

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100%;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标准7000元/个/年,补助资金全部到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

(2)社会效益。

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3)可持续影响。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实施时限中长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患者对药品品种满意度≥90分;患者对药品价格满意度 ≥90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指标均完成,但是在工作开展中存在一定的问题:(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运行成本大、基层国家基本药物补助业务水平较低,医疗人员流失严重,医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2)医疗队伍不稳定,村医严重缺乏,村医年龄偏大,村医队伍急需补充,村医业务水平偏低,还不能完全保证村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影响了整个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的质量和完成度,还不能完全满足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下一步改造措施:提高政府的筹资水平,更好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加强对医务人员及村医的能力培养,提高国家基本药物补助水平;扩充村医队伍,保证村村有村医,加强对村医的能力培养,提升基层医疗业务服务能力,更好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项目,弥补各基层医疗机构因药品零差价销售减少的收入,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通过绩效自评,对2020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指标值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有更清晰掌握,更好地指导下一年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有序开展。  

绩效自评结果无涉密项目,可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表:

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主管部门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各县区卫健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254.6

2254.6

100%

 其中:中央补助

1433.39

1433.39

100%

       地方资金

821.21

821.21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目标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目标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标2:完成2020年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的补助。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增幅5%

100%

100%


质量指标

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

100%

100%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

100%

100%


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

≥90分

≥90分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100%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到位率

100%

100%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执行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 

100%

100%


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标准

7000元/个/年

7000元/个/年


社会效益
指标

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

中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患者对药品品种满意度

≥90分

≥90分


患者对药品价格满意度

≥90分

≥90分


说明

附件3: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食品风险监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145号)绩效考核内容、《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0〕8号)《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雅财社〔2020〕82号)下达我市食品污染物和有素有害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经费共87.00万元。按照2020年省级下达我市食源性致病菌和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样品任务共计233份,全市20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采集完成120例/年上报病例,病原学监测腹泻病人标本检测240份,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结案报告率为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本次央、省级共下拨资金87.00万元。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已下达分配:市疾控中心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71.00万元;食源性疾病监测16.00万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1.00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万元,雨城区人民医院3.5万元)。其中11万元用于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工作人员培训,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导,组织对全市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的年终考核和全市20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工作经费补助。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委建立了资金管理、费用支出方面的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规范。无虚列支出、支出依据不合规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严格按照省上方案要求,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测数量及指标达到监测方案要求。

2.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都完成了120例/年的任务要求。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按照2020年省级下达食源性致病菌和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样品任务共计233份的采样要求,实际完成检测样品共计234份,审核和网络直报样本检测数据2479条,监测任务完成率为100.43%,网络数据报告及时率100%。样本覆盖了8个区县的超市、市场(农贸批发)、商店、餐饮服务、学校周边小摊点、食杂零售店等环节,覆盖率为100%。本地食品采样率为62.39%,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求。同时结合我市大宗地方特色食品和2019年检测到的问题食品及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市、区(县)共同开展了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致病菌及对高风险食品进行了新冠冠状病毒监测的自主监测工作,市级全年共自主监测7类食品,共1635件样品,其中冷冻食品及外包装、进口水果件检测1522件,合格1522件,合格率100%;其他各类食品监测115件,合格102件,合格率88.70%。

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20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共采集上报病例3060例,任务完成率121.43%(全市全年任务量为2520例)。

一是病例信息监测:现有的20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共采集上报病例3060例,市级任务完成率121.43%。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都完成了120例/年的任务要求,任务完成率在100.83%-188.33%之间。其中,病例信息2793例,病原学监测信息267例,病例信息和病原学监测信息比例是10.46:1。

二是病原学监测:全年省下达腹泻病人标本检测240份,病原学监测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实际完成检测267份,任务完成率为111.25%。2020年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采集细菌标本267份,检出阳性30份,市级复核阳性5份(沙门氏菌阳性),菌株已经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采集病毒标本36件,检出阳性2份,其余34份均为阴性。各报告病例网络上报、审核率为100%。

三是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2020年共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23起,经调查核实确认为食源性疾病事件23起:7起为毒蕈毒素中毒,2起为植物性食物中毒,8起为细菌性食物中毒,1起为变质的烤鸭,5起为不明原因食物中毒,涉及中毒人数99人,其中1例死亡病例。各事件均按报告程序要求完成结案报告和网络报告工作,结案报告率为100%。

(2)质量指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级全年共自主监测7类食品,共1635件样品,其中冷冻食品及外包装、进口水果件检测1522件,其他各类食品监测115件。

食源性疾病监测:①在监测中对于发现的风险以风险快报的形式进行了上报,2020年度共上报了8期风险快报。②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督导覆盖率为100%。

(3)时效指标。

食源性疾病监测:①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0〕68号)文件要求,2020年度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分析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对监测情况和风险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和建议,2020年共进行了4期季度分析工作,并在2021年1月份对全年数据进行了年度分析。②2020年共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23起,各事件均按报告程序要求完成结案报告和网络报告工作,结案报告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食品安全问题和国家的声誉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都有着直接的关系,食品监测工作是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出发点而进行的。通过食品监测,大致了解了我市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形成风险预警,有效降低了经济损失,保障了民众健康;同时能更好地规范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促进食品市场健康发展。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食品风险监测项目:无

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问题1:病原学监测工作不规范。一是雨城区人民医院作为病原学监测哨点医院没有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采集细菌培养标本的同时要采取病毒分离标本送检,导致病毒标本数量明显少于细菌培养标本。二是雨城区人民医院既作为全市食源性疾病病原学医院,同时,也是全市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监测医院,病例信息数量应该大于或者等于病原学监测数量,一年来,病原学监测数量一直等于病例信息数量,监测敏感性有待提高。建议: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固定接诊医生,落实岗位职责,加强考核督查,以保证按照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职责要求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完成监测任务。

问题2: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告存在迟报情况。建议: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特别是以上有迟报病例历史的几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要及时对门诊日志进行筛查,一旦调查核实为食源性疾病的病例要按照《四川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数据,确保食源性疾病风险的发现和及时处理。

附件:2020年中央和省级补助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绩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0年中央和省级补助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金使用单位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87

87

100%

其中:中央补助

87

87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完成全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2.完成全年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

1.按时按量全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2.按时按量完成全年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完成食源性致病菌和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样品任务共计233份的采样

233

234


20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上报2520例病例

2520

3060


雨城区人民医院完成240份病原学监测。

240

267


质量指标

及时将发现风险以风险快报形式上报。

/

8期


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自主监测。

/

1635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院督导覆盖率为100%。


100%


时效指标

及时上报食源性疾病结案报告和网络报告。

/

23起


按时分析食源性疾病数据监测数据。

5期

5期


说明

附件4:

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因素分配法部分)绩效自评报告

一、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年预算资金90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因素法分配部分)提前下达6863.64万元,二次下达1223.15万元,合计8240.79万元。用于为全市151.4万人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中雨城区36.5万人,资金1976.87万元;名山区26.9万人,资金1456.93万元;荥经县15万人,资金812.42万元;汉源县32万人,资金1733.15万元;石棉县12.7万人,资金587.84万地;天全县14.1万人,资金763.67万元;芦山县11万人,资金595.77万元;宝兴县5.8万人,资金314.14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11月30日,所有项目资金已全额拨付到项目执行单位。全市年初预算资金9084万元,共投入资金11159.81万元,拨付率达126.15%。其中中央资金(因素法分配部分)提前下达6863.64万元,二次下达1223.15万元,合计8240.79万元。省级配套1129.47万元,市级配套1.56万地、县(区)配套648.16万元,资金达到65元/人标准。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全市152.2万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率100.53%;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资金拨付,其中6月底拨付74.20%,9月度拨率98.06%,11月底拨付126.15%,完成分别拨50%、80%、100%的任务要求。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97.20%;疫苗接种率90%以上;0-6岁儿童管理率93.39%;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1.35%;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82.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2.98%;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9.23%;重精患者规范化管理率92.49%;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目标。我委将继续加强对县区工作督导,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达到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主管部门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金使用单位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9084

11459.81

126.15

 其中:中央补助

8204.79

8204.79

100%

省级资金




市县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各级资金9084 万元;12月底前为不少于151.4万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我市为152.2万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拨付资金11459.81万元,资金拨付率达到126.15%。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

≥93%

97.20%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93.39%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视

≥85%

93%以上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67%

71.35%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45%

82.65%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70%

72.98%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9.23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80%

92.49%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100%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

100%


质量指标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70%

72.98%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9.23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80%

92.49%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100%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

100%


时效指标

6月30日前拨付

50%

74.20%


9月30日前拨付

80%

98.06%


11月30日前拨付

10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不断缩小

不断缩小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说明

附件5: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疾病应急救助

(一)资金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53号)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的补充通知》(川卫办发〔2015〕234号),明确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筹资机制、基金管理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和范围、疾病应急救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收到疾病应急救助中央补助资金共计59.33万元,市级配套5万元,共计64.33万元。我委于2020年6月24日、11月23日会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6家部门对各医疗机构申报的2020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进行集中会审。2020年全年我市共有8家医疗机构申报疾病应急救基金补助,申请补助人次数37人,实际补助人数2人,补助金额0.48万元,其中,上半3家医疗机构申请补助人次数12人,实际补助人数2人,补助金额0.48万元,下半年5家医疗机构申请补助人次数25人,补助金额待市财政局审核。

(三)资金监管情况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项目经费的分配、核拨、使用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各级审计部门的依法审计。项目资金运行总体安全,未发现明显超范围支付项目资金行为,未发生重大违纪违规事件。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覆盖率100%

(2)质量指标。符合制度要求患者的救治及时情况持续提高,救治对象为符合制度要求的患者比率占100%。

(3)时效指标。及时拨付审核合格的各医疗机构补助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各项保障政策的衔接情况总体良好。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医疗机构对基金拨付效率的满意度达到100%。

(五)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国家建立了“全国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登记平台”,但审核依然是由各县(区)及各医疗机构递交的纸质资料,原因是由于系统不能上传疾病应急救助的相关佐证资料,导致工作进度延后。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信息核销审核工作既已移交至市医保局,定期召集卫生健康部门、财政、民政、公安及部分医疗机构代表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保障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上报佐证资料,医保等相关部门通过系统审核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准确。

附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方主管部门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金使用单位

全市公立医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64.33

0.48

0.75%

 其中:中央补助

59.33

0.48

0.81%

 地方资金

5


0.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对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补助医疗机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救助基金使用率提高

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医疗机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符合制度要求患者的救治及时情况

持续提高

提高


救治对象为符合制度要求的患者比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基金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资金审核拨付时间

缩短

及时拨付


社会效益
指标

各项保障政策的衔接情况

良好

良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医疗机构对基金拨付效率的满意度(%)

≥90%

95%


说明

无。

附件6:

雅安市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中医科、规财科立即进行了自查自纠以及绩效评价,现将雅安市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下达雅安市共25.3万元。

(一)根据《财政厅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143号),下达我市中央补助资金21.3万元。其中,下达雅安市卫生健康委7.3万元,我委分解下达雅安市中医医院3万元,用于2019年西学中骨干人才项目培训1人,分解下达天全县中医医院3万元,用于2018年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项目培训1人,分解下达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1.3万元,用于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4人以上。下达雨城区卫生健康局、名山区卫生健康局各7万元,用于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项目,开展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2个。

(二)根据《财政厅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71号),下达我市中央补助资金4万元。其中,雅安市中医医院2.5万元,汉源县中医医院1.5万元,用于中医医院疫情防控保障能力提升,对派出医务人员支援湖北一线的中医医院进行适当补助,我市派出人员≥8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

(1)2019年西学中骨干人才项目。拨付雅安市中医医院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具体用于张楗琼医生西学中集中培训,临床跟师,进修学习,已考核通过,目前资金已使用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2)2018年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项目。拨付天全县中医医院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具体用于陈若雷院长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目前资金已使用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2.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项目。拨付雅安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具体用于列支培训费、伙食费、专家费等,目前资金已使用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3.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项目。资金共14万元,其中,下达雨城区卫健局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具体用于购买设备、材料、劳务费等方面,目前资金已使用完毕,资金执行率100%。下达名山区卫健局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具体用于购买材料、劳务费、组织会议等方面,目前资金已使用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4.中医医院疫情防控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分别下达雅安市中医医院2.5万元、汉源县中医医院1.5万元,用于派出中医医护人员的医院补助。其中,雅安市中医医院资金到账率为100%,用于发放乐文露、胡怡、陈玉凤、杨兴蓉、张亚林5名人员援鄂期间补助,目前资金已使用完毕,资金使用率100%;汉源县中医医院资金到账率为100%,用于购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目前已使用完毕,资金执行率为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西学中骨干人才、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任务,培养2个中医药骨干人才。

2.完成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组织开展2020年中医医疗卫生监督骨干培训班暨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培训班,夯实基层监督执法人员中医药卫生方面基层知识,全面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3.雨城区、名山区完成中医药素养调查,主要调查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工作情况及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分析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影响因素,确定优先工作领域,评价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工作效果, 为制定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雅安市中医医院、天全县中医医院各完成万名骨干人才培养1人;市卫监支队完成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培训达到80人次;雨城区、名山区卫健局完成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各1个;市中医医院、天全县中医医院共计发放派出支援湖北一线的医务人员补助8人。

2.质量指标。人才培养合格率大于95%,培训计划100%完成。

3.实效指标。所有项目均在培训周期内完成。

4.成本指标。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各项经费列支均按照标准规范执行,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5.社会效益指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中医药人才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医务人员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

6.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各项目的实施,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获得感明显提高。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患者满意度达到80%以上,民众调查满意大于90。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雅安市各项目有序推进,项目资金全部实施完毕,但仍一定程度存在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如汉源县中医医院疫情防控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在医院利用其他资金对支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了补助,项目资金可以统筹用于采购防疫物资,但在实施过程中,因供货商发票提供不及时,导致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

2.项目资料保管不规范。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项目虽然已按要求实施完毕,但雨城区、名山区卫健局按照《2020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方案》(国中医药办新函〔2020〕105号)上报原始资料时,未及时复印留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对县(区)卫生健康局和各项目实施单位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和物资采购规范性和及时性,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定期不定期抽查项目实施单位有关资料,进一步加强项目资料管理意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项目汇总得分80分,中医医院疫情防控保障能力提升(派出中医医护人员数)项目汇总得分96.25分,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建设项目85分,2019年西学中骨干人才项目得分85分,2018年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项目得分96分。

(二)将各项目实施情况和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各项目均符合绩效指标要求。

附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

传承与发展部分)绩效目标自评表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地方主管部门

雅安市中医药管理局

资金使用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1.3



其中:中央补助

21.3

21.3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万名骨干人才培养

2人

2人


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

4人

80人


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

2个

2个


质量指标

人才培养合格率

≥95%

100%


培训计划完成率

≥8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周期

≤2年

≤2年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有效性

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财政部有关经费标准执行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各项经费列支均按照标准规范执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高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中医药人才技术水平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医务人员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知晓率

≥85%

92.5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人民群众中药服务获得感

提高

明显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患者满意度

≥80%

≥80%


民众调查满意度

≥90%

≥9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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