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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回头看”情况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09 18: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市委依法治市办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8个县(区)政府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反馈问题中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培训、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五个主要方面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检查。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更加重视,认真整改。大部分单位更加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督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项逐条进行了整改。名山区委依法治区办召开专题会议对督察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印发整改通知,建立整改台账,相关部门与乡镇进行了问题整改并形成工作总结。宝兴县政府将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绩效考核,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天全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政府相关领导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芦山县委副书记和政法委书记就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督察组作了汇报、交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督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资料完整规范。

(二)整改成效初步显现。从查阅受检单位2020年8月以来的档案资料看,大部分单位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1.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年度报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交流、督察考核等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增强。

2.法治培训得到进一步强化。大部分单位认真落实会前学法、专题法治培训制度,学法形式多元、内容广泛,不仅及时学习专业领域的新法新规,还积极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考试、比武等活动增强学法的实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会前学法、岗位练兵、模拟执法、旁听行政诉讼案件、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增强学法的多样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人社讲堂、自然资源大讲堂及时开展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法治培训,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宝兴县、汉源县、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宝兴县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教育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较2020年督察前,大部分单位完善了征求公众意见程序,加强了调研论证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逐步增强。《天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类规范性文件,决策程序完备、规定简明实用,不简单重复、照搬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尤其是在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环节,深入乡镇、农户调查,吃透20部上位法和文件规定,赴石棉、成都市郫都区考察学习,广泛征求部门、乡镇、农户意见,先行试点再决策实施,其细致、务实、踏实的工作作风值得肯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前,召开听证会对北纬30度公园内部分树木移栽进行论证和听取民意。汉源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2020年8月以来,法律顾问团为党委政府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70余次。荥经县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征求并采纳法律顾问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4.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宝兴县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签发和备案流程图》,建立提醒督办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名山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和备案要求的通知》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芦山县建立“云上法治森林”平台,推动法治工作智能化。天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台账清晰完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印发《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及时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7件。

5.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名山区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宽松软”专项整治、编制《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召开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组织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等方式,解决行政执法人员不会执法、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的问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数量实现10%以上增长,5个执法部门实现办案“零”突破。汉源县对备案的21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发出《备案审查意见表》21份,提出审查意见77条,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案件规范办理。汉源县生态环境局执法案卷文书规范、自由裁量说理充分、法制审核意见和理由详实、案件查处后进行了复查并有记录,形成闭环管理。荥经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执法案卷管理规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书内容全面、检查项目表格列明、整改要求明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案卷装订规范、案件事实清楚、自由裁量得当。市市场监管局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较好、审核仔细、填表完整。

二、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对督察“回头看”工作的认识不足。市委依法治市办5月28日印发通知对本次督察“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检查的内容、需准备的资料和意见建议,7月份开始检查。雨城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分单位在1个多月的时间里未认真准备,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能反映整改工作的全貌。整改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未通知相关部门到场接受询问或解释不清。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仍然不平衡。县(区)之间、部门之间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明显差距。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思考不深入,缺乏务实有效的推进措施,习惯于按部就班,等待上级安排,工作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对发现的问题不积极推动解决,工作效果不明显。

(三)学法的深度、广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学法的时间不足《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规定的40学时。学法形式单一、效果不佳。内部泛泛学习多,高质量法治培训少;学习法律规定条款多,对法学理论、特别是行政法理论缺乏深入研究,导致法治实践缺乏法学理论指导出现工作失误。对国家新法新规和省市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学习不及时。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均衡。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落实较好,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总体落实不佳。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少于法定的30日;公众参与渠道单一、参与度低,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运用少。在决策前对决策事项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评估论证,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不足。对决策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掌握不全面、分析不透彻。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监管不力。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照抄照搬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大量重复上位规定,缺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有的单位突破法定权限,在行政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等本应由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安置房小区首期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行政规范性文件用语不准确,归责不明晰。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征求公众意见,特别是未征求与适用紧密相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施行日期普遍标注不正确。《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临床医疗用血费用报销实施细则>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主体错误。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不力。合法性审查不严,未能及时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法情形,关口把控不严。未建立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对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未跟踪。存在备而不审的情形,对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进行严格审查,导致二次把关失守。未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每半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通报。

(六)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瑕疵多。一是未严格遵循行政执法程序。石棉县生态环境局部分执法文书存在执法主体错误。汉源县交通运输局部分卷宗没有处罚决定审批表、部分卷宗没有法制审核记录,石棉县交通运输局、芦山县交通运输局案卷无法制审核意见。荥经县市场监管局个别卷宗未按照特种设备闭环管理要求将整改情况记录入卷。天全县生态环境局个别卷宗没有后续清理情况检查记录,未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名山区公安分局告知处罚内容不明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个别征地前公告未张贴在相应村组公示栏公示。部分执法单位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签收人无委托授权、送达日期未填、送达人未签字,告知权利救济渠道不明确。二是证据收集不规范、定案证据不充分。荥经县交通运输局个别案卷,仅有当事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支撑,未形成证据链。部分单位案卷中现场拍照、现场笔录、身份证复印件等未经当事人签字确认,扣押物品没有封存。三是自由裁量畸轻畸重,石棉县市场监管局对较轻的违法行为且当事人认罚态度较好的案件顶格处罚。四是荥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全县生态环境局案卷中不同执法文书间存在日期逻辑错误,易产生造假、事后补充的嫌疑。五是法律适用不明确,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个别案卷中,处罚决定书中援引的处罚依据不够明确。六是部分单位执法案卷未装订。

(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一些困难。一是法治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任务重、工作量多、责任大,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极易出错失误。二是执法装备难以适应工作需要,有的单位执法场所、车辆、设备保障不充足,有的单位执法设备落后,严重影响精准执法。三是机构改革后新出现的执法问题有待解决,如部分单位未设立法制机构、未确定负责法制审核的内设机构;综合执法与监管部门的衔接机制不健全,容易出现工作漏洞;县(区)行政审批横向、纵向运行不畅等。四是执法协作机制不健全,信息化、智能化运用程度低,未形成互联互通的工作大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明确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勇于创新,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积极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率先突破”。

(二)对照整改,推动相关问题有效解决。本次接受检查的16个单位要根据检查现场反馈的情况和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特别是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思想认识、制度机制、能力作风上查找原因,限期2月内完成整改,补齐工作短板。其他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做法,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查找工作不足,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三)加强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针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并巩固常态化学法、法治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掌握法律,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四川省行政执法“三个办法”规定,弄懂法律规定、吃透法律精神,学法情况要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中反映。要着重加强对市、县两级合法性审查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专门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法治培训,在熟悉、精通专业领域内的法律规定的同时,要进一步掌握相关法律理论,避免因理论知识不足导致执法理念错误、机械执行法律、自由裁量失当、合法性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出现。

(四)加大指导,提升条线系统整体法治工作水平。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对下级部门和基层一线的工作指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整改,要积极帮助其解决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多种手段、措施、形式提升条线系统整体法治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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