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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个三”机制,打造风险普查雅安样板——雅安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纪实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16: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1年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铺开以来,雅安市充分发挥芦山县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探索构建“三个三”机制,从运行、强化、保障三个方面全力打造风险普查雅安样板。

 一、构建“三重运行”机制

根据国家、省、市对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雅安市完善领导小组、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规章规则落实三重运行机制,确保各参与单位高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试点任务。

完善领导小组,落实运行机构

雅安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37个市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8大行业系统和7个县(区)风险普查工作,全市7个县(区)同步成立普查领导小组。

截至目前,全市共召开各类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等60余次,研究部署风险普查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运行畅通,综合协调的局面,进一步提高了普查效率。

编制实施方案,落实运行计划

编制印发《雅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雅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要素调查实施方案》等,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确了普查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宣传培训等工作要求。

制定规章规则,落实运行制度

建立《雅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雅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信息报送制度》《雅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两书一函”制度》,用规则管人,靠制度管事,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落细风险普查工作责任。

截至目前,全市共上报风险普查信息150余条,被国家、省普查办采用45条,形成依法普查、宣传普查、促进普查的良好局面。

 二、构建“三重强化”机制

风险普查作为应急管理体系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涉及现代化风险治理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系列技术和管理层面的问题,需要上下协同、横向联动、社会参与。为此,雅安搭建工作专班、创新宣传培训、开展督查督导构建三重强化机制,全面推进风险普查工作。

搭建工作专班,强化普查力量

市级层面,成立“部门科室人员+试点经验人员+专业技术团队”的风险普查工作专班,抽调芦山试点技术骨干,落实专人10人,实行集中办公,横向对接林业、住建、水利、自规、地震、气象等8个行业系统专班,纵向对接7个县(区)风险普查工作专班,形成政令畅通、衔接紧密、经验丰富的联动体系。

县级层面,7个县(区)均搭建了“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风险普查工作专班,聘请专业技术力量,全市共落实技术人员60余人,充分发挥行政与技术相结合的“化学反应”,共同推进风险普查工作。

 创新宣传培训,强化普查氛围

线上线下培训“双管齐下”,线上采取分行业、分层级的方式,线下采取“先视频会上统一讲,再点对点辅导,最后单独模拟测试过关”的方式,对普查工作政策、数据准确收集、表格规范填报等重要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大力提升业务能力。

 依托“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科普“五进”等活动,广泛宣传普查目的和意义,增强全社会对普查的认识,引导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

 开展督查督导,强化普查进度

线上坚持“每周通报+挂图作战”,线下坚持“专项督导+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由市级普查办牵头联合市委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导,倒逼普查责任落实。

截至目前,已对全市各个县(区)开展了2轮全覆盖督导指导,对工作开展难度大,进度相对缓慢的县(区)“点对点、一对一”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到位。

三、构建“三重保障”机制

数据质量、技术指导、资金资源是普查工作的核心,雅安构建三重保障机制,结合实际,积极创新,使普查工作接地气、有实效。

 开展技术指导,人才有保障

坚持以全域覆盖为目标,统筹行业专家、业务骨干、基层组织多方力量,提升普查效能,强化专业技术团队保障,构建“1+7”市、县两级普查技术组,即:1支市普查办技术支撑服务团队,7支县普查办技术保障普查团队。

运用专业天地卫星图、无人机等新技术,确保普查结果准确性、权威性。开展技术指导14次,高密度研究工作部署,高效率解决困难问题,高强度推动落地落实,有效实现资源共享、难题共破、成果共用。

整合资金资源,经费有保障

按照以地方保障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风险普查经费保障原则,各行业部门根据各自条线任务,精细评估工作量,科学合理测算经费,向财政申请项目预算,并完成条线招投标程序。同时整合森林植被恢复、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资金,全市落实风险普查专项资金共计3587万元,全力保障风险普查工作开展。

 严把数据审核,质量有保障

建立“县(区)初审+市级复审+及时反馈”的监督管理闭合体系。

各县(区)普查办在获得参与部门提交的数据后,进行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初审,确保被调查对象信息齐全,不重不漏,无指标缺项;市普查办在汇总各县(区)数据后,由市级参与部门再次对数据进行复审,确保各类普查指标项符合普查技术规范的设定和固有逻辑关系;市县两级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对数据的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修改,严把数据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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