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和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实际,我局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对我市201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价格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2日。公示期内,全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及理由。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35-2820612。
地 点: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
附件:雅安市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表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