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立足实际,配合做好全市电价改革,调整规范销售电价类别,逐步理顺电价体系,通过清理转供电加价、临时性用电激励政策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支持民营企业打捆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贯彻实施电力直接交易、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等政策,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争取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相关电价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纳入支持范围,从2019年1月起,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民营企业新增绿色载能企业全年平均电价按0.35元/千瓦时结算。稳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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