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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01 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1日我局拟对《雅安昌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雅安昌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深加工项目

(一)建设地点:雅安市经开区

(二)建设单位:雅安昌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众投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占地面积13321.60㎡,建筑面积约4828.43㎡,建设内容包括2栋生产车间(1F,一车间利旧改建,二车间新建)、1栋综合楼(2F,新建)及配套公辅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年产2000吨钢化玻璃、2000吨中空玻璃的生产能力。

(五)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污染源类别及排放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金属粉尘

颗粒物

自然沉降+厂房阻隔

工艺废气

VOCs

涂胶过程在密闭房间进行,设密闭负压抽风系统+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食堂油烟

油烟

油烟净化器+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SS

沉淀分离后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

(含食堂废水)

COD、BOD5、SS、NH3-N、TP、动植物油

预处理池(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噪声

生产设备

噪声

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措施

固体废物

一般废物:废玻片、不合格品外售玻璃生产厂家,废玻渣交由污泥处理单位处置,废铝条、废包装料外售废旧资源回收站,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预处理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并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含隔油池油脂)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弃劳保用品、废机油及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具资质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HDPE防渗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一般防渗区采用C30防渗混凝土+黏土防渗层,简单防渗区采取水泥地面硬化;同时,项危废间应设置防渗围堰,设空桶作为备用收容设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危废间做好地面防渗、防漏措施,设置防渗围堰,围堰内设置备用收容设施和防范物资;加强运输风险管理,设置警示标识,配备相应数量灭火器,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环评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①建立活性炭更换台账,记录活性炭填充量、更换时间、处置去向等内容;

②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应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有关要求;

③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污染源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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