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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商务局关于对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5次会议第183号提案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15: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郝静、童以鸿委员:

你们的《关于恢复并规范“雅安坝坝会”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提案第183号)已收悉,按照市政协、市政府督查室提出的交办意见,在提案办理中,一是我局商请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提案提供了相关意见;二是你们提案中提出的“坝坝会”,为“会展”工作,回复中结合了各级关于会展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三是提案办理中,及时征求提交提案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提案内容。根据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会展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一)行业发展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2号),对推动我省展览业做大做强提出了相关意见。

(二)会展管理类。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完善电商和展会专利执法维权机制工作方案》(川知发〔2018〕9号)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要做好会展审批、备案、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三)规范办展类。《四川省节庆论坛会展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委办〔2014〕6号)、《四川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会展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川委办〔2016〕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统筹协调暂行办法》(川办函〔2019〕13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我省党政机关境内办展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商服贸〔2017〕7号)、《雅安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统筹办法(试行)》(雅办函〔2019〕53号)等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减少党政机关直接举办会展活动,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展会活动;原则上不以支持、协办、指导、赞助等方式参与展会举办活动。同时,要按照举办活动范围、审批权限、举办原则、提交的材料等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四)疫情防控类。按照《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川商发〔2020〕19号)、《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川商发〔2021〕2号)等相关规定,举办会展活动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举措。

(五)行业管理类。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强会展业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商服〔2011〕2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展览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商服贸〔2018〕8号)等相关规定,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展会审核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二、我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促发展。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0〕8号)、《市领导联系指导服务业“4+6”重点产业工作方案》)(雅委办〔2020〕90号),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会展服务。以“产业+会展”“市场+会展”“文化旅游+会展”的方式,培育一批特色产业会展品牌”,并明确了联系会展的市政府领导。

(二)明确重点促发展。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清单和重点工作责任清单》(雅服领办〔2020〕18号)、《2021年度雅安市服务业“4+6”重点产业工作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雅服领办〔2021〕10号),对涵盖“雅安市会展服务产业2021年工作方案”等10个促进产业发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2021年目标为:“完善会展场馆基础设施,培育一批特色产业会展品牌和规模以上会展服务企业,2021年,举办和参加各类特色产业会展10场,全市会展销售额(含协议金额)达2亿元”。

(三)完善设施促发展。目前,我市举办各类会展主要依托我市体育馆、三雅园广场(市民活动广场)、下沉式广场(市民活动广场)、第一金街商业广场、国盛雅安国际商贸城等场地举办会展活动,会展活动设置区域面积近2万平方米,其中市体育馆约0.4万平方米、市民活动广场(三雅园广场、下沉式广场)约0.6万平方米、商业广场(第一金街商业广场、国盛雅安国际商贸城)约1万平方米。当前,我市专业会展展馆——雅安熊猫会展博览馆尚在建设中,占地面积约28.96亩,其中室内面积49889.18㎡,室外面积11163.6㎡。该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在解决“露天”办展的同时,也将对我市规范办展直到各级作用。

(四)会展中存在的不足。一是会展基础较弱。我市专业会展场馆尚在建设中,各类会展主要依托市体育馆、市民活动广场和商业广场进行;同时无达到“规模”展览公司、尚未开办会展专业教育机构,会展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二是会展层次低。目前,我市尚未举办以政府或部门主办的专业展会、特色展会活动;我市举办的会展活动,多为综合性商品展销活动,存在参展商家和参展商品质量不高,群众接受度不强的现象。三是会展质量不高。我市举办的有关会展活动,因各主要依托市体育中心、市民活动广场、商业广场,甚至街道举办,容易对市场市貌、交通秩序、群众健康等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我市举办的含美食、小吃类会展活动,存在油烟污染、食品安全,甚至噪音污染等现象,容易引发环境污染、食物中毒等风险。

三、关于恢复并规范“雅安坝坝会”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0〕8号)明确的“大力发展会展服务”要求,抢抓川藏铁路建设机遇,依托交通网络和物流枢纽,打造川藏物资贸易集散地;同时,整合资源优势,促进雅安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区域经济持续发展。2021年3月,我局会同雨城区政府指导雅安中合青江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以雅安川西国际农博城为载体,拟于农历“三月三”期间,举办吸引周边、辐射甘孜,涵盖会议论坛、涉农产品展示展销、“炒茶技术”“茶艺表演”“雅安味道评选”“康养医养技能比拼”等系列活动的“雅安川西国际农博城春季物资交流会”,后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暂缓举办该活动。后期,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含疫苗接种推进情况),择时举办该活动,根据举办效果,确定是否每年持续举办该活动。

(二)按照《四川省节庆论坛会展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会展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川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清组〔2020〕2号)有关规定,加强与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等市级相关部门的协作,待雅安熊猫会展博览馆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指导市场主体主办我市特色会展活动。

(三)按照《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完善电商和展会专利执法维权机制工作方案》《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展会活动中相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和“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指导主办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人员流量管控、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和应急处置准备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会展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一)做大做强蒙顶山茶文化旅游节(藏茶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办好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红叶节等节会和熊猫灯会等特色文化旅游活动,推动文化节事多业态融合发展。

(二)加快推进雅安熊猫会展博览馆、西蜀商展中心、名山区会展智造(文创)产业园等建设;鼓励运用市场化手段,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提高举办商品展销活动的水平,加强对商品展销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促进生产,搞活流通,繁荣市场,满足群众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增长。

(三)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展览机构、商协会组织走出去参加展会、搭建平台举办展会。鼓励中小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助推雅安企业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扩大“雅字号”“雅安造”产品销售,提高我市优质产品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序、公平的健康环境。重点扶持一批中小会展企业,在展览组织、会展服务各环节培育一批专业性强的会展企业和服务商,提高专业化水平和竞争能力。规范会展服务企业的行为,不断加强品牌体系建设,提高会展服务业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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