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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对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6-08 15: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陈怀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慢性病门槛费和所有慢性病药物直接按特殊门诊报销的建议》(第13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慢性病不仅给患者所带来的健康损害,还给患者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是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这不仅是民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不仅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慢性病患者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医保部门努力的方向。

一、加强慢性病患者医疗保障

目前我市已实现全民医保,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健全完善,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市医保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通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统筹发挥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作用,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一是基本医保报销待遇明显提高,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0%和75%以上。二是持续推进健全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障措施,进一步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夯实托底保障。

在做好住院待遇保障的同时,我局高度重视减轻慢性疾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2021年4月21日,我局修订并印发《雅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雅医保办〔2021〕41号):一是新增病种纳入特殊疾病管理。将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多发性硬化、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苯丙酮尿症等病种纳入门诊病种管理。二是调整病种分类。按门诊特殊疾病严重程度和治疗费用多少,对现有病种分类进行再调整,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列入第二类(原为单独政策,没有进入分类),将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地中海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多发性硬化、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调整(列)为第四类,进一步保障患者医疗待遇;三是调整支付限额。将第三类和第四类病种支付限额调整为不单独设定限额,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支付总额合并使用,确保参保患者不因门诊支付限额问题,影响门诊医疗待遇;四是提高儿童苯丙酮尿症支付待遇。将儿童苯丙酮尿症二档参保患者医保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由70%提高到75%);提高医保基金支付限额,一档、二档分别提高到2万元/年、2.5万元/年,最高提高金额达1.3万元/年。

二、强化慢性病用药保障

按照原劳动保障部等七部委制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纳入条件、评审机制、调整机制和工作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我国上市的所有药品,只要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条件,并经过严格的专家评审程序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为适应临床医药科技的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的变化,《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中明确,2019年的目录调整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慢性病用药等。目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已有百余种,已经能满足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2019年11月,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雅医保发〔2019〕12号),提出“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人/年,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年,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人/年。并探索推行慢病长处方制度,多措并举减轻患者负担。

三、落实分级诊疗引导有序就医

市医保局高度重视医保支付方式在调节医疗资源配置,有效调控医疗费用增长,推进分级诊疗,引导有序就医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新一轮医改以来,通过将基本药物制度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有机结合,通过拉大不同医院级别医保报销比例等方式,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从费用控制和引导医疗机构及患者合理用药的角度,有必要由个人适当负担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费用,现暂不宜取消慢性病门槛费,并将所有符合规定的慢性病药物直接按特殊门诊报销。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参保人用药需求、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规定及时将符合规定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县区落实好相关政策,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保权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患者有序就医。进一步落实药品集采政策,常态化抓好带量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的用药负担。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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