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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6: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3年,雅安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雅安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工作安排,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雅安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雅安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担任专班组长、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把关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切实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指好方向、掌稳航舵。

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呈报我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主动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开。

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座、年终述法等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带头参加全局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学法考法平台在线学考活动,以上率下,形成遵守法律、坚守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风气。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理财,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深化权责清单管理。严格执行《雅安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官网公布。

2.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向社会公示《雅安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动态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计划任务清单。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了3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函一份,规范市级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收费行为。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雅安市2023年“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雅安市2023年“一网通办”事项清单》《雅安市2023年电子证照“亮证”场景清单》,进一步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100%,推动启用“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提高办事效率。

4.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推动当前经济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措施落地见效。打造全国领先、全省唯一的政府采购“云上办案”智慧执法示范点,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雅安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货物和服务类)》,及时清理废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从源头上防范隐性门槛和壁垒。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评查我局办结政府采购领域涉企行政处罚案件8件,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案件6件、恶意串通案件2件。

(二)强化备案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雅安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制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流程图,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制审核、备案以及公布等程序规定,切实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3年,我局制发1件规范性文件,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实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截至2023年10月30日,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1件。

(三)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印发《中共雅安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共雅安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制度》《中共雅安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决策事项》《雅安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工作制度》。按照《雅安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等相关工作。按照《雅安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四)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等信息,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官方网站公开《雅安市财政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目录(2023年)》。印发《雅安市财政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办法》《雅安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雅安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行动方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推动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雅安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从严对财政执法案件开展合法性审查,2023年以来共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3件,其中,行政裁决案件8件,行政处罚案件5件。开展行政处罚听证1次,并规范制作听证笔录、撰写听证报告。

2.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落实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使用标准化执法用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3.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共计评查全市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案卷42卷,其中:行政许可9卷、行政裁决20卷、行政处罚13卷,要求检查对象及时整改评查发现的问题。并结合案卷评查情况,邀请行业专家授课,从办案流程、取证方式和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研讨分析,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难点、易错点进行全方面梳理,提升我市财政系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规范化办案水平。

4.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局72名执法人员和3名新办证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能力提升年专题学法培训会、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法治专项培训会,共计630余人参训,进一步提升我市财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水平。

5.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组织2次旁听庭审活动,共计25人次“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见证庭审全过程,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6.夯实法律专业力量。引入外部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我局日常法律顾问以及政府采购专项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

7.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组织各执法科室开展自查,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办公区域设置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意见征集箱,并向执法对象发放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回的调查问卷均认为我局不存在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五)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强化财会监督。打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组合拳”,建立财会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6·1”芦山地震和“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检查、政府采购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发现预算编制不合理、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内控制度制定不完善、财务报销不规范等问题110个,涉及金额2,100万元。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抓实整改,切实提升部门财务管理水平。

2.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打造“5+1”政务公开平台,即党政外网市政府政务公开栏目,雅安财政今日头条号、市财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5个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和1个市财政局数字化办公平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及时、准确公开到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100%,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3.推广应用依法治理“账图模式”。推广应用依法治理“账图模式”,编制《雅安市财政局依法治理“账图模式”台账导图汇集》《雅安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岗位设置汇编》和《雅安市财政局依法行政业务流程图汇编》,将法律依据、法律要求和法律责任细化落实到所有岗位、主要节点。

4.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信息动态管理。

(六)多元预防调处,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切实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将《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以及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遵循“合法合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引入政府采购领域投诉调解机制。在对投诉事项进行充分研判的情况下,坚持调解与监督并行的原则,对投诉人对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清楚、理解存在偏差、事实依据不充分和当事人各方均具有明确的调解意向的投诉事项进行调解。从源头上化解政府采购领域矛盾纠纷,减轻了行政成本压力。

2.有序推进行政裁决。梳理公布行政裁决事项,纳入我局权责清单管理。严格履行行政裁决职责,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充实办案力量,引入外部专业律师团队,推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专业化发展。同时邀请政府采购领域法律专家,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业知识培训会。

3.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受理重庆乐湛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复议申请1件,按程序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4.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出庭应诉2次,应诉率达100%。我局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无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形。

(七)高效有序应对,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相关政策规定,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开展局机关地震、消防应急演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培训,落实专人担任安全员,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巡查,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以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重点任务。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举办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相关著作。举办为期7天的县级领导干部读书班,开展专题学习3次。结合国家宪法日、“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等,多渠道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制定《2023年度雅安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计划》,开展会前学法21次。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的必训内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计法律法规等宣传培训。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利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全覆盖开展学法考法,全局90名职工参学,参学率100%。

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结合全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一月一主题”专题普法宣传,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主题宣传活动,并在重要时间节点,针对不同群体分层分类,广泛宣传与财政职责相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拍摄“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普法微课堂视频《守护一片蓝天》,参加“第四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大力宣传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参加第二届法治建设典型案例行政执法类案例评选和2023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推荐工作。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2023年“法治雅安行”等主题宣传活动。

4.完善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经费等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加强经费和制度保障。2023年初预算安排市司法局项目经费共计167.05万元。其中:行政复议工作经费20万元、依法治市工作经费20万元、法治好新闻评选经费6.4万元、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25万元、法律援助专项资金38万元。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宣传创新不够。普法教育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缺乏新颖性和吸引力,普法工作深度不够。

2.法制机构人员主要通过自主学习法律条文、经典案例提升相关法律知识,对法条字面理解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及时理解、掌握新政策、新法规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组织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按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严格落实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财政领域重要法规、党内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月一主题”专题普法宣传,大力宣传政府采购、财务会计、财会监督、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针对不同群体分层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财税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和遵从度。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推进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流程。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专项行动,推行财政系统“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加强法治机构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法制机构人员、法律人才、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法治工作的督导。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政府采购、代理记账行业等重点领域财政执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行政裁决接收、受理、审查、决定办理机制,提升我市财政行政裁决能力和水平。

加强财会监督检查,持续抓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落地落实,加强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市财会监督工作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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