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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15: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条件

(一)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省内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33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石棉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石棉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报考人员须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且为2020年8月1日前正式进入七类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4.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加公务员公招考录为参公管理人员的;报考参公管理单位职位的,须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须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工勤人员除外)。其中石棉县内考生报考事业单位管理职位的,须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的,须具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身份,且所学及从事专业技术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

5.石棉县考生报考需征求单位同意,乡镇报考人员需已满乡镇最低服务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近三年内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人员;

4.与报考单位相关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因疫情原因,此次考调通过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8月31日。网络报名的考生请将所需报名资料扫描生成PDF文件(.pdf)或制作生成word文件(.doc),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岗位编码+姓名。

公务员职位报名邮箱:26372156@qq.com

事业人员职位报名邮箱:1073672762@qq.com

2.相关资料: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考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二维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石棉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人员需提供聘用文件,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含事业八级及以上管理岗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报考一级科员、管理九级及以下职位的,应提供自愿放弃原职务层次任职的书面承诺;石棉县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名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参公职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职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笔试成绩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不予进入面试程序。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达到笔试成绩分数线的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为75分,75分以下的人员不予进入考察程序。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考调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时主任评委所打分数高低确定名次;如主任评委所打分数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组织单位确定)。在发出正式考察函一个月内,因考生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不配合考察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

各用人单位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岗位考调名额,按照符合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县内考调人员不再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岗位考调名额,按照符合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办理手续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调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起三个月内未完成相关手续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调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考调我县后视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原具有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管理八级及以上事业管理人员,考调我县后视为同意不保留原职务;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调我县后视为同意按用人单位工作需要聘用到低级别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调到管理岗位的视为同意放弃专业技术身份。

(二)县外考生在石棉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8887123(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0835-8869026(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此次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8862026(中共石棉县纪委)。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调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按照雅安市防疫工作相关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考生通过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入口,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性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雅安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四川省外旅居人员,于考试当天提供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附件:1.石棉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2.石棉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石棉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石棉县委组织部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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