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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雅安市关于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2-23 16: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关于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于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承担着全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等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川办发〔2015〕7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川委厅〔2021〕6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雅办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雅安实际,市卫健委草拟了《雅安市关于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

二、《实施意见》的补助对象是哪些人员?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因此对乡村医生的认定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03年12月31日以前从业的,因八十年代以前没有建立规范的档案制度,导致部分乡村医生没有档案信息或资料不完整。乡村医生身份信息和从医年限核定工作难度较大,但又十分重要,需要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二是2004年1月1日以后从业的,规定必须经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执业。以上两类人员都必须同时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如果仅从事基本医疗,而未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不纳入补助对象范围。

三、《实施意见》的养老保障措施有哪些?

《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方面有三项举措。

(一)对在岗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进行补助。

1.明确补助标准。对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并同时参加医疗保险的,按照“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每年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补助(保险费缴纳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按照保险费缴纳的实际金额进行补助;保险费缴纳金额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进行补助)。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2.明确缴费补助年限:缴费补助年限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

3.明确发放方式:缴费补助实行凭证报销制,即乡村医生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后,凭当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到所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申领补助。

如:张医生是符合补助对象的在岗乡村医生。张医生现年30岁,2022年按1500元标准购买了养老保险,同时也购买了医疗保险,则可以申领1000元的缴费补助,个人需承担500元。参照2021年的《雅安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中“年满60周岁、累计缴满15年”的规定,张医生到45岁期间每年可申领缴费补助。45岁以后若继续购买养老保险,则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待其60岁退出乡村医生岗位后,按规定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不享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二)对退出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

1.明确退出年龄:原则上年满60周岁(年龄以居民二代身份证为准)的乡村医生应退出乡村医生岗位。

2.明确服务年限的计算方式:凡在原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含村改居的原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可累计计算为服务年限。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半年的不计算年限。中途离开村医岗位的年限不计算在内。服务年限为30年及以上的按30年计算。累计计算年限截止到年满60周岁。

3.明确补助标准:按实际服务年限,每服务1年补助120元,直至终老。

4.明确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生活补助费用。

如:王医生、赵医生均是符合补助对象的已经退出的乡村医生。王医生20岁开始在村卫生室服务,60岁退出岗位,实际服务了40年。但按照“服务年限为30年及以上的按30年计算”的规定,王医生享受生活补助的服务年限按30年计算,从2022年起,王医生在生存期内,每年可领取120元/年*30年=3600元的生活补助;赵医生40岁开始在村卫生室服务,65岁才退出岗位,实际服务了25年,但按照“累计计算年限截止到年满60周岁”的规定,赵医生享受生活补助的服务年限按20年计算,从2022年起,赵医生在生存期间,每年可领取120元/年*20年=2400元的生活补助。

(三)《实施意见》明确对已满46周岁的在岗乡村医生,可自行选择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或是生活补助。若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则按照“对在岗乡村医生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执行;若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则待其年满60周岁且离岗后,按离岗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

四、《实施意见》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实施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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