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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7-01 18: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0年5月,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要求,各市(州)要在省级成果基础上开展优化完善工作。

2021年4月,省长战办《关于加快发布实施“三线一单”的指导意见》(川长战办〔2021〕2号)明确,各市(州)原则上应在2021年6月前对外发布“三线一单”优化完善成果。

二、起草过程

“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启动以来,我市累计召开各类会议20余次,包括下沉县区开展深度对接10次。会同技术单位先后4次补充收集150个方面的最新资料。书面征求意见7轮,累计收到反馈意见300余条。

2021年1月27日通过了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三线一单”优化完善阶段性工作成果初审,5月25日通过了雅安市“三线一单”(送审稿)技术初审,6月2日通过了雅安市“三线一单”成果(审议稿)市领导小组审议,6月4日通过了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三线一单”成果(审核稿)审查。

三、主要内容

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管控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8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单元内应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21个,主要包括10个县(区)县城规划区(城镇重点管控单元)、8个工业产业园区(工业重点管控单元)和3个要素重点管控单元。单元内应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加快局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一般管控单元6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单元内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四、发布意义

雅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顺利发布实施,将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美丽雅安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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