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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25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处、中心):

《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司法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司法厅决策部署,聚焦“十四五”开局,坚持以法治雅安建设为统揽,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提升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专注“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享得到法治保障”,聚力提升“尚法为雅·善治为安”品牌知名度、影响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升级、全面发展,为开启雅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实施政治轮训,强化理论武装。〔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局机关党委,各县(区)司法局〕 

2.全面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宣讲、大调研、大培训”,开设宣传专栏、开办法治讲堂、组织专题研讨、举办专项培训、编发主题专刊,鲜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法治规划和督察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科,各县(区)司法局〕 

3.不断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四型机关”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党委工作“六个规范化”建设、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党小组战斗指数、党员先锋指数评价考核工作,推荐规范化示范党委和“汤洪林党支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发展推动力、组织凝聚力。〔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局机关党委,各县(区)司法局〕 

4.广泛开展庆祝建党 100 周年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文艺演出、组织理论研讨、创作文艺作品、开展走访慰问,激励广大党员、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庆祝活动激发出的精气神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区)司法局〕 

5.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抓实巡察整改,切实增强政治执行力。〔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局机关党委,各县(区)司法局〕 

二、扎实推进法治雅安建设 

6.精心编制法治建设系列规划。认真总结五年来法治雅安建设工作成绩,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加强与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划的衔接,精心编制好《法治雅安建设规划》《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和《雅安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谋划好雅安法治蓝图。(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法治规划和督察科)

7.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统筹。拟制《中共雅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落实责任单位,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要点实施台账,加强跟踪督促落实。细化完善考核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健全通报制度。围绕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采取明察暗访、函询约谈、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宣传工作,适时编发简报、专刊。〔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法治规划和督察科,各县(区)司法局〕

8.抓实抓好法治建设示范试点。深入推进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及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 8 个具体问题,全面梳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以“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推进问题整治,切实解决立法质量不高、合法性审查不严、运动式执法、生效判决执行难、基层法治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示范创建,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示范点动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科,各县(区)司法局〕 

9.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与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做好全市“七五”普法总结,编制并启动实施雅安“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情况通报和考核机制,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试点。持续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开展“党建引领法治”专项活动。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广泛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规范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参加评选2021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责任单位:局普法和依法治理科,各县(区)司法局〕 

10.大力宣传贯彻民法典。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普法工作及相关理论研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情况督导,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科、局立法和合法性审查科,各县(区)司法局〕 

11.开展法治课题调研。贯彻落实“理论+实践”法治课题研究机制,做好法治课题调研工作。〔责任单位:局法治规划和督察科,各县(区)司法局〕 

三、积极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12.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抓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疫情防控。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积极提供涉疫法律服务,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县(区)司法局〕 

13.深化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统筹开展城乡基层法治示范创建。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持续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抓好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指导工作,按照全省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相关部署要求,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责任单位:局普法和依法治理科、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外来企业投诉科、局立法和合法性审查科、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县(区)司法局〕

1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落实省厅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行“一目录”“四清单”包容审慎精准执法。开展“法企共建”,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法律政策咨询、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单位: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局立法和合法性审查科、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外来企业投诉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科,各县(区)司法局〕 

15.实施重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围绕本地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提供组团式法律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如期高质量推进。〔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县(区)司法局〕  

16.做好外来企业投诉服务。扎实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外来企业投诉科,各县(区)司法局〕  

17.大力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乡村普法微阵地建设。全面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广泛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推动形成“司法助理员驻乡、法律顾问包村、法律明白人联户”乡村法治建设网络,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局普法和依法治理科,局律师工作科、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局机关党委、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县(区)司法局〕 

四、务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8.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组织召开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扎实开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宣传推广力度,完成《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实施情况评估,启动实施《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 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局法治规划和督察科,各县(区)司法局〕 

19.健全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立法工作站位,加强对立法工作的整体研判和统筹谋划,确保立法工作跟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贴得更紧、跟得更牢。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调研、立法协调、立项论证、草案审查、实施评估、备案审查机制,推动解决立法质量不高的问题。(责任单位:局立法和合法性审查科) 

20.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立法任务。按照《雅安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和政府工作安排,组织起草《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条例》《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组织调研《雅安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雅安市消防通道规范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局立法和合法性审查科)  

21.严把合法性审核关。贯彻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订《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优化审核流程,严把“进出口”关,着力提升合法性审核质量。(责任单位:局立法和合法性审查科)  

22.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作用。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在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案卷评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外来企业投诉科,各县(区)司法局〕 

23.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流程2个地方标准,落实省厅发布的行政执法用语、行政执法案件编号规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 个地方标准。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以此推动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标准。〔责任单位: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外来企业投诉科,各县(区)司法局〕 

24.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等工作流程。全面推行释理性行政复议模式。建立行政复议案件通报约谈机制。规范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分析研判,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各县(区)司法局〕 

五、合力推进平安雅安建设 

25.大力实施“调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深化“诉非衔接”“警调、访调”对接机制建设,整合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优势资源,着力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责任单位: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局律师工作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各县(区)司法局〕

26.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按照平安雅安建设暨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治安防控组2021年职责分工要求,切实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两类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各县(区)司法局〕 

27.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推动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持续完善社会包容、政府帮扶、部门联动、家庭接纳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指导县(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扶救助工作,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双列管”措施,对重点人员落实“一对一”安置帮教工作方案,强化教育管控。做好新的“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应用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录入和核查质量。探索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全市远程视频会见探访工作。〔责任单位: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装备财务保障和科技信息科,各县(区)司法局〕 

28.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森林防火、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局装备财务保障和科技信息科,各县(区)司法局〕 

29.压紧压实意识形态管理责任。按照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层层压紧职责、级级压实任务的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管理,加强网评宣传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审核发布制度,不断巩固宣传阵地。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人教育管理,探索建立预警提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指导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领导权。〔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区)司法局〕 

30.规范信访事项依法办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初信初访办理,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坚持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扎实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坚决杜绝进京赴省集访非访,依法治理缠访闹访。完善“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坚决防止发生负面舆情或网络敏感事件。〔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县(区)司法局〕 

31.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律师代理指导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移交、办理机制。〔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科,各县(区)司法局〕 

32.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和设置社区矫正机构。制定和规范使用社区矫正执法格式文书;落实社区矫正社会服务规范、教育矫正规范、未成年社区矫正规范三项地方标准。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四化”建设。〔责任单位: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政治部、局装备财务保障和科技信息科,各县(区)司法局〕 

33.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坚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健全完善社区矫正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机制;抓好社区矫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工作。全力维护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扎实开展教育帮扶,持续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各县(区)司法局〕 

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34.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推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打造“法律服务超市”。做好农民工讨薪维权、家事法律服务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县(区)司法局〕 

35.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完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管理制度机制,强化行政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行政+行业”两结合管理作用,提升行业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科,各县(区)司法局〕 

36.规范律师服务。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党员律师先锋行”活动。完善律师执业诚信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智慧律所建设,持续推进律师专业水平评价,提升律师服务水平。推动县级以上地方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公司律师工作。〔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科,各县(区)司法局〕 

37.优化公证服务。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和公证“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开展部分公证“跨省通办”,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防范金融风险、知识产权保护、公证养老保险、公证对口帮扶。〔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县(区)司法局〕 

38.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定期检查、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因地制宜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县(区)司法局〕 

39.深化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认真组织安排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服务机构参加民、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在雅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县(区)司法局〕 

40.加强仲裁工作。健全完善仲裁员考核、办案报酬给付标准、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立案、组庭等办案程序,加强仲裁机构日常管理以及仲裁员选聘、秘书聘用工作。(责任单位:仲裁委秘书处,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41.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总结“法考”经验,提前落实雅安考区考点学校,力争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雅安考区客观和主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实现“零失误、零疫情、零投诉”。(责任单位: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42.优化基层法律服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好基层法律服务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科,各县(区)司法局〕

七、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43.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行政复议案件由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按期完成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与人事、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失职渎职问题。健全府院联席机制,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责任单位: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各县(区)司法局〕 

44.健全执法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督互评机制。(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45.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改革。健全律师调解制度,健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及惩戒机制,依法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有序推进公证收入分配、执业区域调整改革。落实干涉司法鉴定活动的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审查、启动和告知程序。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律师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区)司法局〕 

46.深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改革。强化人民监督员培训,做好全省人民监督员片区协同机制建设相关工作,提升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积极会同法院、公安等部门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县(区)司法局〕 

八、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47.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清单,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知责于心、履责于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倡导严实作风。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区)司法局〕  

48.扎实抓好队伍教育整顿。按照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集中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整顿,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区)司法局〕  

49.深化队伍分类管理。深化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两支队伍分类管理教育,研究制定两支队伍的建设规划和指导性意见,全面提升队伍“四化”水平。(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局律师工作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50.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法律人才的招录、选拔,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引进,优化人才专业结构。加强立法、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区)司法局〕 

51.加强中青年干部培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七种能力”,集中开展中青年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工作,使广大中青年干部得到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真正在实际工作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区)司法局〕 

5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建党100周年重大主题主线,深入挖掘先进代表人物,开展“法治为民好榜样”评树活动,大力宣传“法治为民好榜样”先进事迹,力争在更高层次、更广平台、更宽领域讲好司法行政故事。〔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区)司法局〕 

53.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优化司法行政文化与职能的融合机制,充分发挥文化推动事业发展的软实力作用。积极开展样板单位创建和选树工作,加快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文化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区)司法局〕 

九、全面加强工作服务保障 

54.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围绕打造“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综合平台,配合省司法厅推进立法管理、备案审查、智能辅助办案、公共法律服务三平台融合等业务应用建设和推广。加快实现法律服务行业数据向省厅有效汇聚,配合开展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政法跨部门网上办案。开展市县指挥中心规范化、集成化改造,推进指挥平台在县、乡两级全面应用。全面推进远程视频会见系统部署应用,实现乡镇司法所会见探访点位开通率达80%以上。配合省司法厅开发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建设应用,实现执法证件网上申领“一网办”,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数据统一公示、一站查询。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平台建设,逐步在全市试行推广APP掌上执法。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应急演练,提升安全防御能力。〔责任单位:局装备财务保障和科技信息科,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司法局〕

55.推进新闻舆论工作优化提升。完善考核机制,优化评价指标,建立通报制度。加强自媒体建设,推动法治雅安网站、微信等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发挥系统矩阵集群效应,形成宣传声势。增强策划能力、议题设置能力和产品创作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建强网军队伍,提升引导舆论水平。〔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区)司法局〕 

56.强化财务装备保障。根据省司法厅指导意见,科学编制实施全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争取加大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升全系统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法执勤用车,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应急处突和维护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局装备财务保障和科技信息科)

57.加强司法所建设。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分层分类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制定雅安市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指导县(区)年内创建市级以上“枫桥式司法所”10个,实现县(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县(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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