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群众多次咨询“养犬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相关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犬只限养区范围:雨城区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河北街道、青江街道辖区。
二、犬只限养品种:北京犬、西施犬、西藏猎犬、西藏小猎犬 、拉萨犬、博美犬、巴哥犬、日本仲、丝毛黄、日本黄犬、吉娃娃、卷毛比熊犬、马尔吉斯犬、约克厦黄犬、贵妇犬(玩具型)、蝴蝶犬、中国冠毛犬、骑士查理王犬、布鲁塞尔犬、腊肠犬、西高地白更犬、丹西•西蒙特更犬、狮子犬、叭儿犬。
三、犬只体高标准 :成年犬体高不超过35厘米 。
四、养犬证办理:携带犬只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动物狂犬病定点注射诊疗机构办理)、犬只一寸照2张、犬主身份证复印件,在犬只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咨询电话:东城派出所2222754
西城派出所2222110
河北派出所2623803
青江派出所285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