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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局关于办理养犬证流程和所需材料等相关问题的舆情回应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4-27 15: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期,有群众多次咨询“养犬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相关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犬只限养区范围:雨城区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河北街道、青江街道辖区。

二、犬只限养品种:北京犬、西施犬、西藏猎犬、西藏小猎犬 、拉萨犬、博美犬、巴哥犬、日本仲、丝毛黄、日本黄犬、吉娃娃、卷毛比熊犬、马尔吉斯犬、约克厦黄犬、贵妇犬(玩具型)、蝴蝶犬、中国冠毛犬、骑士查理王犬、布鲁塞尔犬、腊肠犬、西高地白更犬、丹西•西蒙特更犬、狮子犬、叭儿犬。

三、犬只体高标准 :成年犬体高不超过35厘米 。

四、养犬证办理:携带犬只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动物狂犬病定点注射诊疗机构办理)、犬只一寸照2张、犬主身份证复印件,在犬只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咨询电话:东城派出所2222754

西城派出所2222110

河北派出所2623803

青江派出所285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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