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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卫健函〔2021〕32号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罗晓玲同志退休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15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中医医院:

你院报来罗晓玲同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表》收悉,经审核:

罗晓玲,女,1966年04月出生,1984年11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38年。

罗晓玲同志于2021年04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休条件,同意退休,退休费计发如下: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60号)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川人发〔2006〕48号)规定,罗晓玲同志的退休费按本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90%计发,从2021年05月起执行。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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