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谭洪军 | 身份证 | *** | (雅市)应急罚〔2021〕执二2号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确保车辆安全带完好,对事故客车包而不管,将车辆日常维护、日常运营等职责转嫁给主驾驶员刘永强,为追求经济收入授意刘永强长期在规定的配客点外揽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罚款 | 对谭洪军作出罚款人民币4.1万元(肆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4.1 | 2021-4-15 | 2021-4-30 | 2022-4-15 |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 11511600731624837T |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 | 11511600731624837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