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加强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在全面建立村级民事代办的基础上,围绕“明确代办事项、构建代办网络、规范代办流程、建强代办队伍、创新代办手段、完善代办规范”等六个方面持续用力,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巩固村级民事代办成效,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加强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