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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08 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华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及委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以“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重点,狠抓消防、医疗危化品、特种设备、职业病综合防治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继续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教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系统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由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科牵头,人事与科教科、信息统计与健康宣传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等有关科室分工负责)

2.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认真学习贯彻1月23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委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组织对《四川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雅安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由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科牵头,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药政科、中医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等有关科室分工负责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健全完善卫生健康系统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具体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线的监管人员和单位科室、岗位责任人员的身上,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及时推动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时间表、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各有关科室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将持续推进“清单制管理”工作和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责任落实及完善《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重点,继续推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有效举措。(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由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科会同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做好清单制管理和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工作

6.全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清单形式固化下来,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科学管用”的原则制定完善清单,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采取“行业共性+单位个性”的模式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属地为主安全监管原则,细化落实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由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科牵头、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着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要深刻吸取省、市内外安全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安委会和委党组的统一部署,精准聚焦全市卫生健康系统2个专题和6个方面,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项重点任务,深入细致排查风险,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提升治理能力。严肃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彻底根治重大问题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区)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大行动、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由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科牵头,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科会同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8.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管理日常消防安全事务,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维护、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微型消防站及消防设施建设。各县(区)卫生健康机构、各单位要聚焦门诊部、住院部、仓库、食堂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范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突出风险。(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科学管控医疗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医疗危化品的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严格医疗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要建立医疗危化品账册,及时准确的做好入库、领取、使用、处理等各个环节记录,做到账物、帐帐相符,落实专人专管,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强化危化品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危化品应急处置培训演练。(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危化品、锅炉等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电梯、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等专项整治,聚焦医疗机构重点场所,以电梯、压力容器、锅炉、高压氧仓等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加强职业病综合防治工作。持续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针对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对矿山行业领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按照尘肺病攻坚行动和矿山、冶金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在尘肺病攻坚行动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分类管理的方法,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不达标,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用人单位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的力度,推动其继续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积极推动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进一步带动全市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科牵头,市卫监支队、市疾控中心、委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突出安全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

12.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和安全风险。市级层面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和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督促辖区内各卫生健康机构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对重大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县(区)、各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个环节、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措施、时间、责任进行整改并加强闭环管理。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公告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市级层面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不少于2起,县(区)层面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不少于2起。(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检查推动落实。强化联合检查。市级层面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检查,县(区)级层面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检查,检查单位每次不少于6家,检查情况要进行通报,对典型非法违法违规单位公开曝光。强化“包片对口”,建立领导和处科室“包片对口”联系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明确对口包片领导和处科室,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每次检查县(区)不少于2个,每次检查县(区)机构不少于3家。三是强化暗查暗访,制定暗查暗访计划,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暗查暗访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充分运用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约谈、提醒、警示、曝光、通报等手段和方式,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调度跟踪问效。建立调度会议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市卫生健康委将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调度会议,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调度内容,适时调度各县(区)、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用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6.切实提升安全队伍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专家人才队伍,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入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机制,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各县(区)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培训演练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当中,适时联合消防等部门,开展覆盖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开展包含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消防安全实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坚持严格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并重。探索“清单制+监督检查+指导服务”模式,以清单制管理推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对消防安全、医疗安全、医疗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领域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提升安全防控精准化、制度化、科学化。(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宣传动员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单位职工和家属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宣传力度,继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推动全民安全意识水平整体提升,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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