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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22 15: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扫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1〕41号)和3月19日民政部召开2021年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保障机制,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市、县(区)要成立相应办公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市民政局成立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吴洪江   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 郑建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 任小兵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杨梦婕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各县(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汇总各县(区)情况,及时上报有关祭扫数据和紧急情况。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扫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1〕41号)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提前开展清明祭扫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工作,积极主动联系和协调公安、、林业、卫健、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清明节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以保障祭祀群众安全有序,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做好节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祭扫活动有序开展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风险研判与预防,全力做好隐患排查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3月25日前,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对所属殡葬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排查,督促各项整改落实,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做好祭祀及森林防火工作。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防火巡逻,严格落实机构内禁燃禁放规定,制定完善早期火情处置办法,积极配合林业等部门做好集中安葬点、散坟聚集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禁燃禁放规定,压紧压实乡镇(街道)责任,督导乡镇(街道)在重要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切实把群众自发祭祀管起来,安排专人值守集中安葬点。

三是组织安全祭扫演练。各县(区)民政局要指导所属殡葬服务机构修订完善清明节祭扫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祭扫保障演练,熟悉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等流程,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保障群众清明期间祭祀安全。

三、严格值班报告制度

各县(区)要建立清明节期间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务必在岗值守,手机务必保持24小时在线联络通畅。发生重大事故的,要按照程序和规定及时处置上报。各县(区)殡葬服务单位要合理调配人员,定岗定责,确保节日期间殡葬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四、相关工作要求

1.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大力提倡网络祭扫、代为祭扫、居家祭扫,积极引导群众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扎堆,确保防疫安全。

2.3月23日前,各县(区)上报2021年清明节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附件1)。

3.3月23日前,各县(区)上报2021年清明期节期间数据报送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附件2)。

4.3月20日起,开始监测统计每日实地祭扫人数和各公墓捐赠的节地生态安葬墓(格)位数,4月2日12:00前报送3月20日至4月2日期间各县(区)实地祭扫总人数和捐赠的节地生态安葬墓(格)位总数。

5.4月3日至5日每日12:00前,上报当日《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3),每日12:00后的祭扫数据统入第二天数据。

6.4月7日12时前,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求条理清晰、举措鲜明、文字精炼、数据丰富,突出在防疫、森林防火、便民服务、特色活动、宣传形式、部门协同等方面亮点或创新做法,切忌穿靴戴帽、长篇大论,字数不超过2000字。

7.4月9日12时前,上报2021年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要求条理清晰、举措鲜明、文字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市民政局清明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小兵    杨梦婕

联系电话:13508160721     15284782226

雅安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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