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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来源: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26 16: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简介

代表市政府对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属国有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负责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指导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完善投资、融资机制,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融资进行监管。负责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指导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组建、改革、改组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或建议任免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和管理;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负责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本预算执行指导市属企业对外合作事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通过“四个新突破”全力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启动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行动,明确改革方向和路径。加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强化国有股权管理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扎实推进公司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扩大三项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完善与企业劳动用工、选人用人和收入分配制度。   

二是推动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取得新突破。推进生产经营稳增长,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营业收入、利润同比分别增长8%以上,力争全年市属企业成本费用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做实做优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拓宽融资手段,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推动国资监管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以“管资本”为主推动职能转变,结合三项制度改革、全面预算等试点出台相应制度。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启动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严防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突破。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整治国有企业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腐败行为。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国企领导人员队伍健康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国资委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

雅安市国资委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 18人,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雅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2021年收支总预算9219.47万元,较2020年增加6230.5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9219.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962.46万元,占97.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01万元,占2.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57.01万元,占2.79%,其中:人员支出214.94万元,公用支出42.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962.46万元,占97.21%,其中:市属国有企业资本性支出8800万元,国资监管工作经费162.4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219.4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与2020年同口径比较下降16.41%。主要是人员减少4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01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8962.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2.46万元、其他支出88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国资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7.0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0.44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257.01万元,占比100.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93万元,占83.627%;商品和服务支出41.56万元,占16.1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占0.004%。其他资本性支出0.5万元,占0.1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0.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6.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5.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7.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4.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2.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业务交流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0辆,越野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国资委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国资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29万元,减少24.01%,主要是人员减少4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国资委共有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无5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运行(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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