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绿色金融

来源: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1-03-03 11: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自2018年10月我市被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银保监局等省级7部门确定为全省5个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地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初显成效。截至2020年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121.55亿元,较年初增加19.69亿元,较年初增长19.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7.6个百分点,绿色贷款占比位居全省前列,保险机构实现破冰发展,新开发环境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产品。

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绿色金融信息不对称。对环保违规信息还缺乏完善的发布机制。目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基本信用报告》所能提供的“环保信息”涉及的企业范围还很窄,金融机构对大多数不属于国家监控范围的企业、项目的环保违规情况,只能通过实地调查或媒体报道获得,有的甚至难以获得,信息极不对称。

(二)绿色金融缺乏长效监测机制。由于新业态、新行业发展中“绿色”标准不断拓展和更新,细分行业带来的定位模糊会给金融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实践案例中,金融机构普遍反映由于对于“绿色”标准掌握不够,缺乏相应主管部门的认定,不能有效识别企业可能存在的环境气候影响。

二、相关建议

(一)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目前我国虽然出台了一些有关绿色金融的制度和条例,但基本属于部门规章层级,缺乏足够的权威和法律效力。为保证绿色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建议国家制定和出台一整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确定相关约束性指标,内容涵盖制度建设、行业标准、指标设计、社会责任等方面,从而让绿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建立绿色金融动态跟踪监测机制。明确环保信息收集、分析、核实、预警流程,实时动态对信贷、债券、保险等金融资产进行全过程评价和风险监控。并实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环保部门信息共享,按照环保风险轻重程度对客户分类管理,促进相关金融机构有效开展绿色金融活动。

(三)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研究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碳金融产品体系的层次性发展,积极推广落地碳配额质押信贷业务,尝试在碳交易项目实施中提供碳信用、碳风险管理等金融服务。逐步扩大交易主体范围,支持金融机构有序参与碳市场交易,适时增加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