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委(局)、扶贫开发局、妇儿工委办、妇联、残联: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三十条措施>的通知》(川民发〔2020〕148号)。为落实好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及时开展数据摸排、动态管理和系统录入
县(区)民政牵头、各部门配合,及时开展农村留守妇女数据排查,建立台账(2021年3月底前由县(区)民政局将排查数据上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科);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系统录入,留守妇女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年6月、12月各开展一次数据排查,上报市民政局并做好数据的系统录入和更新。
二、依据部门职责及时开展各项工作
市级各部门根据《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三十条措施》要求,积极指导县(区)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备用。
附件: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三十条措施》的通知(川民发〔2020〕148号)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公安局
雅安市司法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雅安市扶贫开发局 雅安市妇女联合会
雅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雅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