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政策解读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2-02 15: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

2021年1月27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发布《雅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现将《命令》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为切实践行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发本《命令》。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命令》法律效力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防火区,在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强雷暴等高火险天气时,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四、《命令》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命令》共分为八部分,规定了防火期和高火险期,从责任落实、防火宣传、火源管理等方面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也作出了规定。

五、《命令》的特点 

一是明确了防火期和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是划定了森林防火区。划定林区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各县(区)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对防火责任单位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防火宣传、火源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各防火责任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重点区域出入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严格检查入山车辆和人员。 森林高火险期时段,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下沉一线包干蹲点指导。

四是明确了各有关单位责任。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