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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利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01 17: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

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办发〔2021〕1号)、《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南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5号)、省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等疫情防控文件要求,现将春节期间进一步做好福利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

(一)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封闭管理期间,全市养老机构一律不接待走访、慰问、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含老年人子女、亲属、朋友等),鼓励子女和亲属利用微信视频、电话等形式慰问。封闭管理期间,所有入住老年人不得擅自离院,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人,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视病情状况送至医疗机构就诊,送医途中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封闭管理期间,暂停接收老年人新入住。

(二)妥善做好老年人春节返家保障。福利养老机构要提前询问住养老年人并联系其家属,摸排老年人返家意愿,主动讲清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动员老年人尽量留院。对却需离院的老人建立工作台账,登记离院后的主要活动安排及出入场所,并提前明确返院时间。书面告知老年人及家属离院期间不接触30天内有境外旅行史及《常态化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赴境外旅游探亲,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向养老院反馈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以及返院时核酸检测和隔离等防控要求。养老机构要根据老年人返院时间,提前落实隔离场所,设置返院通道,做好院内转运通道,分批有序接收返院。福利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返家过年。如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域。

(三)做好工作人员春节期间调配安排。鼓励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乡”,根据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及员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离开当地过年,确因需要返乡的,返乡地区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要求其不返乡。对返乡工作人员,养老机构要书面告知不接触30天内有境外旅行史及《常态化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赴境外旅游探亲,做好个人防护,以及返院时核酸检测和隔离等防控要求。

(四)加强机构内工作人员上岗管理。各养老机构要防止接触疫区人员或有疑似症状人员上岗;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戴口罩,在接触每位老年人前、后,均应当洗手或对手进行消毒;非一线工作人员要尽量减少到老年人居室及老年人公共区域走动。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坚决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规范在院员工日常工作和生活活动行为,必须做到“两点一线”的生活原则,避免输入性感染。督促员工及时主动向单位报告个人和家庭成员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异常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纪律惩戒约束。

二、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疫情防控

各县(区)民政局要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因子女未能返乡回家的空巢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年人,家人被隔离收治或因抗疫工作需要而无力照料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要依托居家养老服务承接社会组织,每周不少于2次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了解在家生活情况。精密组织居家养老服务承接社会组织提供助医、送餐、代购和生活照料等服务。

三、养老机构内禁止使用进口冷链食品

按照《四川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南》的相关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产品,存在极大的风险。为确保机构内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全市养老机构禁止采购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切断新冠病毒传播途径,有效保护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四、加强应急值班管理

各县(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第四人民医院及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要严格落实特殊时期养老机构有关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制,严把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关。要加强应急值班,落实应急措施,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请各县(区)民政局迅速将此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干部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雅安市民政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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