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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雅安市年度环境质量状况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17: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4号),现将2020年雅安市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66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66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有效监测天数内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52天,达标率为96.2%,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其中优202天,占55.2%;良150天,占41.0%;轻度污染12天,占3.3%;中度污染2天,占0.5%;无重度污染、严重污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7,AQI指数范围为23~169。

2020年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较2019年有所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3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为2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个百分点;二氧化硫(SO₂)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个百分点;二氧化氮(NO2)为1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个百分点;臭氧(O₃)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个百分点。

表1  2020年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年均值浓度表

城市

(或具体点位)

二氧

化硫

(微克/立方米)

二氧

化氮

(微克/立方米)

一氧

化碳

(毫克/立方米)

臭氧

(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

(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

雅安市

7.3

19.6

0.9

132.0

37.9

27.1

2.97

汉源县

8.2

16.2

0.8

120.0

32.6

18.3

2.46

石棉县

9.8

16.8

0.8

98.0

25.8

14.4

2.17

天全县

9.5

16.1

0.8

110.5

33.9

22.3

2.58

芦山县

7.0

9.8

0.8

134.5

30.2

20.8

2.44

宝兴县

6.2

9.8

0.9

104.0

26.3

17.2

2.08

名山区

11.0

22.4

1.0

153.5

47.1

30.0

3.47

荥经县

6.5

16.2

0.9

124.0

30.0

18.5

2.49

注:

 1.城市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2.SO₂、NO2、PM10、PM2.5的月均值浓度为有效监测天数的日均值浓度算术平均值;CO为日均值的95百分位数;O₃为最大日八小时浓度值的第90百分位数;

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4.百分位数浓度: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将日历年内有效的臭氧O₃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按数值从小到大排序,取第90%位置的数值与国家标准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比较,判断臭氧达标情况。一氧化碳(CO)评价同理。

图1  2020年度雅安市环境空气污染级别比例分布图

图2  2020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较图

二、降水环境质量

2020年我市共设置降水监测点位4个,包括:城区点位市气象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六一研究所及郊区点位大兴526台。

2020年全年共采集雨样191个,其中酸雨(pH≤5.6)样品0个,酸雨频率为0%。同比2019年,均无酸雨污染。

降水pH值范围6.17~8.02,最低值出现在城区点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3月3日测得。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6.84,属于非酸雨,同比2019年△pH=+0.16,pH值有所上升。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水质状况

1、国控断面

按照《“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环监测〔2016〕30号)以及《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2020〕3号),2020年雅安市共设置有9个国控断面(均为河流型断面),包括:大岗山、三谷庄、龟都府、葫芦坝电站、两合水、天全河两河口、团结堰、槐子坝、灵鹫塔。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22号,下同)评价方法,2020年,“十三五”国控断面:大岗山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三谷庄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龟都府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

三谷庄断面、龟都府断面水质状况均能达到2020规定的水质考核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与上年相比,大岗山断面、三谷庄断面、龟都府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

2020年,“十四五”新增国控断面:葫芦坝电站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两合水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天全河两河口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团结堰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槐子坝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灵鹫塔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

注:国控断面监测数据来源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数据结果。

2、省控断面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川环办发〔2020〕55号)及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雅市环发〔2020〕32号)要求,2020年1月~9月省控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为青衣江水中坝断面、瀑布沟三星村断面、瀑布沟青富断面、瀑布沟三谷庄断面;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省控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254号)要求,为进一优化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20年10月起,将省控监测断面调整为多营断面、石棉丰乐乡三星村断面、瀑布沟青富断面。

水中坝断面(1~9月)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

瀑布沟三星村断面、瀑布沟三谷庄断面(1~9月)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均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

多营断面、石棉丰乐乡三星村断面(10~12月)水质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均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

瀑布沟青富断面(1~12月)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能达到2025年考核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瀑布沟三星村、青富、三谷庄点位综合营养状况指数年均值分别为34.7、35.5、34.2,均属于中营养。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均符合Ⅲ类水质类别要求。

3、市控断面

2020年,周公河八角亭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蒲江河两合水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牌坊蒙顶桥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高阿嘴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名山河金龙村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玉溪河团结堰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青衣江多营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玉溪河金鸡峡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宝兴河灵鹫塔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荥经河槐子坝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大渡河三星村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大渡河青富乡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

备注:根据《“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2020〕3号),两合水断面、团结堰断面、灵鹫塔断面、槐子坝断面均为国控断面,故数据采用国家采测分离数据。

4、河长制考核断面

2020年,雅安市重点流域共设置16个河长制考核断面(石棉县草科乡田湾河段断面、石棉县先锋乡金坪下游断面、石棉县回隆乡南瓜桥电站断面、汉源县大田乡向阳村老太庙断面、永定桥水库大坝断面、三谷庄断面、两河口断面(天全河)、宝兴河西河一江源断面、雨城区北郊镇峡口村断面、雨城区水中坝断面、八角亭加油站断面、雨城区观化乡上横村断面、荥经河槐子坝断面、坪溪河大桥断面、团结堰断面、名山区百丈水库断面)。

2020年度石棉县草科乡田湾河段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石棉县先锋乡松林河金坪下游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石棉县回隆乡南桠湾南瓜桥电站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汉源县流沙河大田乡向阳村老太庙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永定桥水库大坝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三谷庄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两河口断面天全河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宝兴河西河一江源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陇西河雨城区北郊镇峡口村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青衣江雨城区水中坝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周公河八角亭加油站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濆江河雨城区观化乡上横村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荥经河槐子坝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经河坪溪河大桥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玉溪河团结堰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名山区百丈水库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

备注:根据《“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2020〕3号),天全河两河断面、槐子坝断面、团结堰断面均为国控断面,故数据采用国家采测分离数据。

(二)变化趋势

1、国控断面

与2019年相比,“十三五”国控断面大岗山断面、三谷庄断面、龟都府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

与2019年相比,“十四五”新增国控断面天全河两河口断面、团结堰断面、槐子坝断面、灵鹫塔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两合水断面水质状况有所变差。

2、省控断面

与2019年相比,水中坝断面、多营断面、石棉丰乐乡三星村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

与2019年相比,瀑布沟三谷庄断面水质状况有所好转;瀑布沟青富断面、瀑布沟三星村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与2019年相比,三个断面(湖库)综合营养状况指数年均值无明显变化,均为中营养。

3、市控断面

与2019年相比,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状况有所好转;牌坊蒙顶桥断面、高阿嘴断面、名山河金龙村断面、玉溪河团结堰断面、青衣江多营断面、玉溪河金鸡峡断面、宝兴河灵鹫塔断面、荥经河槐子坝断面大渡河青富乡断面、大渡河三星村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周公河八角亭断面、蒲江河两合水断面水质状况均有所变差。

4、河长制考核断面

与2019年相比,三谷庄断面水质状况有所好转;石棉县草科乡田湾河段断面、石棉县先锋乡金坪下游断面、汉源县大田乡向阳村老太庙断面、两河口断面(天全河)、雨城区北郊镇峡口村断面、雨城区水中坝断面、八角亭加油站断面、雨城区观化乡上横村断面、荥经河槐子坝断面、坪溪河大桥断面、团结堰断面、名山区百丈水库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石棉县回隆乡南瓜桥电站断面、永定桥水库大坝断面、宝兴河西河一江源断面水质状况均有所变差。

表2  2020年雅安市地表水重点控制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所属

河流

上年

类别

本年

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大岗山

国控

大渡河

Ⅰ类

Ⅰ类

三谷庄

国控、市控、河长制

大渡河

Ⅰ类

Ⅰ类

龟都府

国控

青衣江

Ⅱ类

Ⅱ类

葫芦坝电站

国控

周公河

/

Ⅱ类

两合水断面

国控、市控

蒲江河

Ⅲ类

Ⅳ类

总磷(0.05倍)

天全河两河口断面

国控、河长制

天全河

Ⅱ类

Ⅱ类

团结堰断面

国控、市控、河长制

临溪河

Ⅱ类

Ⅱ类

槐子坝断面

国控、市控、河长制

荥经河

Ⅱ类

Ⅱ类

灵鹫塔断面

国控、市控

宝兴河

Ⅱ类

Ⅱ类

石棉丰乐乡三星村断面

省控

大渡河

Ⅱ类

Ⅱ类

多营断面

省控、市控

青衣江

Ⅱ类

Ⅱ类

水中坝

省控、河长制

青衣江

Ⅱ类

Ⅱ类

三星村

省控

瀑布沟

Ⅱ类

Ⅱ类

青  富

省控

瀑布沟

Ⅱ类

Ⅱ类

三谷庄

省控

瀑布沟

Ⅲ类

Ⅱ类

八角亭加油站断面

市控、河长制

周公河

Ⅰ类

Ⅱ类

牌坊蒙顶桥断面

市控

名山河

Ⅳ类

Ⅳ类

总磷(0.45倍)

高阿嘴断面

市控

名山河

Ⅴ类

Ⅴ类

总磷(0.72倍)

金龙村断面

市控

名山河

Ⅴ类

Ⅴ类

总磷(0.8倍)

金鸡峡断面

市控

玉溪河

Ⅱ类

Ⅱ类

石棉县草科乡田湾河段断面

河长制

田湾河

Ⅰ类

Ⅰ类

石棉县先锋乡金坪下游断面

河长制

松林河

Ⅰ类

Ⅰ类

石棉县回隆乡南瓜桥电站断面

河长制

楠桠河

Ⅰ类

Ⅱ类

汉源县大田乡向阳村老太庙断面

河长制

流沙河

Ⅱ类

Ⅱ类

永定桥水库大坝断面

河长制

流沙河

Ⅰ类

Ⅱ类

宝兴河西河一江源断面

河长制

西河

Ⅰ类

Ⅱ类

雨城区北郊镇峡口村断面

河长制

陇西河

Ⅱ类

Ⅱ类

雨城区观化乡上横村断面

河长制

濆江河

Ⅱ类

Ⅱ类

坪溪河大桥断面

河长制

经河

Ⅱ类

Ⅱ类

名山区百丈水库断面

河长制

玉溪河

Ⅱ类

Ⅱ类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监测情况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所属

湖库

富营养化综合指数

富营养化状况

同比

上年

三星村

省控

瀑布沟

34.7

中营养

无变化

青  富

省控

瀑布沟

35.5

中营养

无变化

三谷庄

省控

瀑布沟

34.2

中营养

无变化

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硒。

3.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1、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雅安市主城区共设置有1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监测断面为黄泥岗断面,断面设置于雅安市第三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

雅安市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黄泥岗断面取水总量为4026万吨,达标水量为4026万吨,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2019年水质达标率无变化。断面所测项目监测值(年均值)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实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限值。

表3   2020年雅安市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所在地

水源地断面名称

水源地类型

取水量

(万吨)

水量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

优选特定项目检出情况

2019年

2020年

雅安市雨城区

黄泥岗

河流

4026

100

100

/

/

钼、硼、锑、镍、钡、钒

2、县、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7个县(区)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个(其中地表水型9个、地下水型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雅安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105个(其中地表水型87个、地下水型16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五、声环境质量

雅安市主城区的环境噪声分为区域(网格)环境噪声、城市交通噪声和城区功能区噪声。功能区监测布设测点7个,每季度监测一次,区域(网格)环境噪声共设置网格202个,每年监测一次;交通噪声共设置监测点16个,每年监测一次。

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20年雅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1dB(A),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同比2019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无明显变化;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声环境质量状况均无明显变化。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20年雅安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70.6dB(A),道路交通噪声总体等级为三级,道路交通噪声状况为一般。

同比2019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道路交通噪声总体等级、道路交通噪声状况均有所变差。

3、功能区声环境

2020年,雅安市主城区功能区噪声昼间1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2类区达标率100%,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3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4a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夜间1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2类区达标率为92.2%,与2019年相比下降7.8%;3类区达标率为95.3%,与2019年相比下降4.7%;4a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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