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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自然人)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19 14: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类别2处罚内容罚款金额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刘陈彬身份证5131011994******13雅执当罚【2021】第41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1/01/152021/01/292022/01/15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魏万久身份证5131011990******15雅执当罚【2021】第42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1/01/182021/02/012022/01/18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高春芳身份证5131261974******24雅执当罚【2021】第001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1/01/122021/01/272022/01/12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黄朝忠身份证5101311972******58雅执当罚【2021】第002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0.005

2021/01/132021/01/282022/01/13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60067838569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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