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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4-30 14: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9年7月,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迈入法治化轨道。2019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决策部署,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雅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

1.《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2.《四川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川府发〔2019〕35号)。

三、《工作方案》出台的意义

《工作方案》的出台,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有利于全面摸清我市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清晰界定辖区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有效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到位、权力交叉重叠、边界模糊的问题,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四、《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五大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目标。该《工作方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坚持自然资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坚持物权法定,依法依规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权利内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和行使代表。工作目标是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配合完成部、省级负责的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成市、县(区)两级政府负责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草原、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以及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全市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一)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二)开展由我市负责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等水流、湿地、草原、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三)强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

三是明确时间节点。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主要是制定实施方案,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2022年),配合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本市辖区内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清单,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第三阶段,全面覆盖阶段(2023年及以后),在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上,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最终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四是明确部门职责。划定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任务分工。

五是提出保障措施。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县(区)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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