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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2020年11月16日受理)

来源:接受省级环保督察综合协调组 发布时间:2020-11-21 21: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2020年11月16日受理)
序号信访件编号举报县市区举报内容详细地址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D2020111601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绿洲路美雅丽景外餐饮业将油烟排入下水道,进入小区,影响小区住户,请求处理。雨城区绿洲路美雅丽景外餐饮业。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反映的“绿洲路美雅丽景外餐饮业”主要是掌上感觉汤锅店、土砂锅米线、碗碗鸡杂面馆等8家餐饮店。现场查实将油烟排入小区下水管道的商铺是掌上感觉汤锅店,该店铺位于绿洲路93号,已安装并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但烟道连接小区下水道,存在油烟溢出,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
    责任领导: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彭晓洪
    责任单位: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吴文永
    处理情况:11月19日,掌上感觉汤锅店完成烟道整改。

2D2020111602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第一江岸“晗芮超市”3个外挂机噪音,影响住户休息,请求处理。雨城区第一江岸“晗芮超市”外。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反映的“3个外挂机”是晗芮超市2台充氧机和1台保鲜柜的外挂机,其中保鲜柜的外挂机有较大震动,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周边住户休息。 
    责任领导:雨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胜利
    责任单位:雨城区青江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雨城区青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姚建新
    处理情况:
    1.责成晗芮超市联系厂家,在2020年11月29日前对老化的外挂机进行检修,加装降噪板。
    2.责成晗芮超市立即调整保鲜柜外挂机位置,不得将外挂机装设在住户窗户下,同时在保鲜柜与墙体间增加减震设备。

3D2020111603YA芦山县    反映芦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夏天臭味大,渗滤液排入住户外小河,污染环境。芦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芦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夏天臭味大的问题。夏季受风向、极端天气影响,填埋场中心填埋区存在一定异味,但冬季填埋场无异味。根据芦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2020年度监督性监测报告[川环巴检(2020)第0083-8号][川巴环检(2020)第0083-027号]显示:该项目所在区域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关于渗滤液排入住户外小河,污染环境的问题。现场查实该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均通过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该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工艺为:一级反硝化、一级消化、二级反硝化、二级消化、MBR超滤膜、RO低压反渗透膜。根据芦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监督性监测报告[川环巴检(2020)第0083-8号][川巴环检(2020)第0083-027号]显示:该填埋场废水排口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物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标准限值,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芦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杨安敏
    责任单位: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高绪
    处理情况:
    1.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消杀除臭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异味,在运行中做到进场垃圾及时压实、迅速覆土,在天气异常、风向改变时,加密消杀、除臭频次。
    2.芦山县垃圾转运PPP项目预计将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投运,届时县城及乡镇生活垃圾将转运至雅安垃圾焚烧场处理,现生活垃圾填埋场将逐步封场停用。封场后芦山县将按相关技术作业,及时补植,落实后续处理措施。
    3.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备齐易耗易损件,强化人员值班值守,保障渗滤液处置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渗滤液处理后达标排放。
    4.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自行监测,通过监测结果科学处理好填埋场渗滤液管理等工作。

4D2020111604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周公山镇(孔坪乡)河坎村李家沟“鹅项岭”一家养猪场直排养殖废水,污染环境,请求处理。雨城区周公山镇(孔坪乡)河坎村李家沟“鹅项岭”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投诉反映的“养猪场”为何张琴、张朝勇所有的养猪场,现存栏生猪300余头。该地不属于禁养区、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养猪场建有180㎥沼气池、50㎥储液池、120㎥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现场发现因养殖户管理疏漏,沼气池抽粪口存在少量沼液溢出现象,未发现养猪场直排养殖废水情况。
    责任领导:雨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述蓉
    责任单位:雨城区周公山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雨城区周公山镇镇长 刘浩
    防范措施:
    1.养殖户已完成抽粪口少量溢出的沼液清理工作,并加装了活动盖板。
    2.责成养殖户加强粪污处理设施管理,及时将粪污还田还地,保证沼气池存储空间,确保沼液不再溢出。
    3.责成养殖户继续加强养殖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日常的消毒、清扫工作。
    周公山镇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业主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业主加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管理。

5D2020111605YA名山区    反映名山区蒙阳镇五里村“鸿运汽修厂”露天喷漆,影响周边住户生活,请求处理。名山区蒙阳镇五里村“鸿运汽修厂”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反映的“雅安市名山区鸿运汽修厂”位于蒙阳街道五里村,属于二类维修企业。现场检查该汽修厂无喷漆房,存在露天环境直接从事机动车喷漆作业行为。
    责任领导: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廖春雷
    责任单位:名山区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名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棋
    处理情况:
    1.根据《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名山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向雅安市名山区鸿运汽修厂现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00(大写:壹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2.名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向雅安市名山区鸿运汽修厂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喷漆业务。同时督促其完善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在未建成喷烤漆房前,不得从事喷、烤漆作业。

6D2020111606YA天全县    反映天全县兴业乡罗家村2组的青石厂,夜间运输,噪音扰民;破坏生态,无环保手续,请求处理。天全县兴业乡罗家村2组青石厂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青石厂”夜间运输,噪音扰民的问题。投诉反映的“青石厂”为天全县凯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全县甘营村砂岩矿,该砂岩矿已于2019年8月停产至今,当地群众还在矿区范围内种植了农作物,该情况不属实。
    2.关于破坏生态、无环保手续的问题。该砂岩矿依法办理了环评手续(雅环审批〔2020〕14号),分别经原四川省林业厅(川林地审〔2017〕D092G号)(川林地审〔2019〕180号)、天全县林业局(天林地许临字〔2017〕3号)(天林地许临字〔2019〕6号)审批,依法办理了林地使用手续。但在2019年8月停产以前,该砂岩矿在生产期间对生态造成了一定的破坏,该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良
    责任单位: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 任 人: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高福
    处理情况:天全县将进一步加强该企业管理,规范其生产行为,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相应批复要求,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生态修复等工作。同时,责成该企业签订承诺书,要求生产后运输车队经过场镇或人员居住地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降低噪音影响。

7D2020111607YA芦山县    反映芦山县龙门乡红星村铜鼓组修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只建不用,请求处理。芦山县龙门乡红星村铜鼓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龙门镇隆兴村铜鼓庙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因设备组件损坏,未正常运行,设施排污口未见废水外排,铜鼓庙聚居点生活废水未进入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化粪池溢流口外排。
    责任领导:芦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文华
    责任单位: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剑
    处理情况:
    1.2020年11月19日已完成对化粪池溢流口封堵,确保生活污水进入设施。
    2.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赓即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龙门镇隆兴村铜鼓庙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已完成污水管道清淤工作,化粪池、调节池、设备箱体内的污水清理工作,更换了损坏的风机、PAC计量泵、清水池的输出继电器。11月22日安装MBR膜等设施、完成场地硬化工作。预计2020年11月23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3.龙门镇人民政府落实专人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开展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8D2020111608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草坝镇草坝村1-7组的生活污水未经管道直排至天然气收费处的后面,臭味大,影响居民的生活,请求处理。雨城区草坝镇草坝村1-7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新顺通天然气公司附近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暂未能全部接入场镇的市政污水管网,且新顺通天然气公司外河道地势较低洼。在今年“8·18”特大暴雨洪灾中,龙舟路桥梁底部河道被泥沙堵塞,导致水流不畅,使河道积水长时间滞留,产生臭味,给周边居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毛健
    责任单位: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雨城区草坝镇镇长 廖袁兵
    处理情况:
    1.由草坝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力量对该桥梁下部河道进行清理疏通,清除堵塞物,开挖出2米宽、1.2米深的沟渠确保水流通畅,预计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2.针对草坝镇场镇污水管网接入率不高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雨城区已启动城乡污水PPP工程项目,草坝镇场镇污水管网建设已纳入该PPP项目,本次反映问题的点位也纳入了建设内容。目前,草坝场镇污水管网建设PPP项目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完善工作,预计2021年底完工。

9D2020111609YA芦山县    反映芦山县隆兴乡上里村5组2家奶牛养殖场将养殖废水直排外环境,污染环境,请求处理。芦山县隆兴乡上里村5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被举报的芦山县隆兴乡上里村5组2家奶牛养殖场实为芦山县龙门镇隆兴村2组刘国喜、刘国才两家肉牛养殖户,两家肉牛养殖户均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其中刘国喜属芦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自2017年开始饲养肉牛,现存栏31头;刘国才自2012年开始饲养肉牛,现存栏75头。两家养殖户都建有沼气池,其中刘国才家沼气池40m³,刘国喜家沼气池40m³。经现场查看,未设置有排污管道或排污口,其养殖废水皆流入沼气池进行处理。但两家养殖户外堆积的牛粪未及时清理转移,如遇雨天,堆积在外的粪便会随雨水排入外环境。
    责任领导:芦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尹清
    责任单位:芦山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芦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崇庆 
    处理情况:
    1.2020年11月18日对堆积的牛粪进行了清理、消毒,并消除异味。
    2.要求养殖户修建粪污收集池,将每日产生的粪污进行堆肥处理、利用,11月23日前完成修建。
    3.龙门镇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加强监管,不定期上门检查指导粪污处理。

10D2020111610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恒信上海城面对青衣江大门处,污水外溢,排入青衣江,臭味大,请求处理。雨城区恒信上海城面对青衣江大门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被投诉的外溢点系通往临江污水提升泵的截污管泄漏处,受今年“8·11”特大暴雨和“8·18”特大洪峰过境影响,该段污水提升泵站严重受损,收集池、提升泵等设备严重受损无法正常投运,截污管出现龟裂外溢,导致外溢点污水直排。
    责任领导: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军
    责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安全科科长 陈立
    处理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赓即召集市供排水公司对现场进行了踏勘,并安排市供排水公司抓紧落实设备设施的采购工作。该泵站周边已进行了打围工作,已完成了污水收集池体的清掏清运工作,正在与供货厂家对相关材料进行对接,待泵站安装调试完毕后投入运行,将该段溢流污水收集进管道。预计2020年12月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11D2020111611YA汉源县反映汉源县银翔矿业有限公司侵占700多亩土地不赔偿,并污染水源,请求处理。汉源县银翔矿业有限公司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汉源县银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占700多亩土地不赔偿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群众所反映的矿山为汉源县银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的普陀山铅锌矿,位于汉源县唐家镇,采矿许可证号:C5100002010123230094562,矿权面积0.3369平方公里(约合505亩),矿权有效期限:2015年9月4日—2018年1月13日。据现场走访调查,矿山生产占用和受矿山影响的土地已进行了赔偿:一是汉源县银祥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期间实际占用土地目测20余亩属临时用地,为汉源县唐家镇联合村4组5户村民的荒地,已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费8000元/亩,地表附着物林木按30元/株进行了赔偿;二是大沟头处因洪水冲刷矿渣受损的土地,原矿山企业汉源县黎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受灾村民进行了赔偿,且汉源县银祥矿业有限公司在大沟头河沟修建拦沙坝进行了治理;三是矿部下方矿渣处理场占用土地为集体林地,面积约4.38亩,实际建设者与汉源县银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无关,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汉源县林业局已调查处理,现已拆除。自2018年1月13日起,该矿山因储量规模未达标,未能办理延续手续停产至今,故不存在新占用土地问题。综上,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关于污染水源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汉源县银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停产。唐家镇唐家村村委委员杨建平(原唐家镇联合村村支部书记)介绍,唐家村9组有 20多人从矿部3号作业井内取水(3号井洞位于矿部办公房下方约400米),取水位置位于为3号作业井入口850米处,再分道打洞子西南方向300米处用40管子取水,接到1公里以外的唐家村9组,作为当地7户村民生活用水,目前村民也没有反映过水质有问题。银祥矿业厂区口的大沟口常年没有自然流水,下方也没有被当地村民作为水源点使用。
   责任领导:汉源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葛礼宏
   责任单位: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 任 人: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姜朝兴
   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无污染。

12D2020111612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城后路羌江食品厂背后靠河边的石材厂,无规范厂房,生产噪音大,有粉尘,影响周围住户,请求处理。雨城区城后路羌江食品厂背后石材厂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由于该石材厂已于2020年11月13日被群众投诉噪音问题(D2020111329YA),11月15日,经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监测,该厂厂界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11月18日,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因所在位置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不允许修建规范的标准化厂房,无规范化厂房,石材切割采用水切割工艺,现场无粉尘。
     责任领导:雨城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陈洪忠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宇
    处理情况:
    1.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16日对该厂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厂立即对石材加工切割区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整改时限为2020年12月26日。
    2.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开展对该公司降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13D2020111613YA宝兴县    反映五龙乡团结村1组砂石厂,扬尘大,影响周围的果树收成,请求处理。宝兴县五龙乡团结村1组砂石厂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反映的“砂石厂”为四川锦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锦祥公司”)河道砂石加工项目、康藏路桥宝兴分公司省道432线砂石加工项目、夹建投拌合站项目。
    1.关于四川锦祥公司项目工地的问题。四川锦祥公司于2020年2月进场开展场坪,主要进行河道砂石采集运输暂存工作,工地每天进出运输车辆近百台次,运输砂石料约2500立方米。截至目前,四川锦祥公司在该点位料场已暂存河道砂石料约8万立方米。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场地存在料场未打围、砂石料暴露面未覆盖、未落实进出场地车辆冲洗措施等问题。
    2.关于康藏路桥宝兴分公司项目工地的问题。康藏路桥宝兴分公司于2020年10月进场,目前正在开展场坪填方及生产前期准备工作,主要通行机具、运输车辆,累计完成填方约8000立方米。现场发现该公司场地存在部分施工现场未打围、未落实喷淋设施、堆料暴露面未覆盖、未落实进出场地车辆冲洗措施等问题。
    3.关于夹建投拌合站项目工地的问题。夹建投拌合站项目于2020年10月进场,场坪期间,重载车辆出入较多,每天近百台次。目前已完成场坪及场地基础施工,累计填方约2万立方米,正在安装拌合罐体。现场发现该公司场地存在施工场地未打围、未落实喷淋设施、场地暴露面未覆盖、未落实进出场地车辆冲洗措施等问题。
    责任领导:宝兴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杨斌
    责任单位:四川汉白玉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宝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兴县水利局、宝兴县夹金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宝兴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四川汉白玉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田泳、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毅、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舒波、宝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齐克安、宝兴县水利局局长 李顺军、夹建投公司董事长 陈守廷、宝投公司总经理 孙甫、五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庆
    处理情况:
    1.已对四川锦祥公司砂石厂、康藏路桥宝兴分公司砂石厂、夹建投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正在依法依规处理。
    2.2020年11月17日,四川汉白玉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组织责任单位相关人员现场察看,约谈上述3个项目负责人,明确由各企业负责,采取以下措施,并于11月25日前整改到位:一是对施工场所进行全封闭打围,增设喷淋系统等降尘设施,完善工程项目标识标牌;二是用防尘覆盖网对料场等暴露面进行覆盖;三是修建冲洗池,对进出施工场地车辆进行冲洗;四是严格落实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篷布遮盖措施。
    3.宝兴县交通运输局、五龙乡人民政府组织机具,定期对该路段公路边沟进行梳理,疏通堵塞的涵管,确保边沟排水通畅。截至11月20日上午,三个建设项目施工打围已基本完成,完成施工、料场等作业面防尘网覆盖,落实了车辆篷布遮盖要求,启动进出场地冲洗池建设,公路边沟已疏通。
    4.宝兴县将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由四川汉白玉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强化对园区企业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以环境保护成果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4D2020111614YA汉源县    反映富林镇财富中心楼上及周边住户养鸡,夜间噪音大;财富中心旁移民房未建污水管网,污水横流;财富中心二楼网吧空调机外挂,未安接水管,水任意排放,请求处理。富林镇财富中心楼上及周边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富林镇财富中心楼上及周边住户养鸡,夜间噪音大的问题。汉源县财富中心楼上有住户养鸡系其家人受伤后亲属赠送,该住户表示将及时处理。汉源县住建局联合富林镇派出所于夜间22:30至23:30分在财富中心及周围开展噪音调查,未发现明显噪音。
    2.关于汉源县财富中心旁移民房未建污水管网,污水横流的问题。汉源县财富中心旁移民房建有市政污水管网,且供排水管网系统运行正常、无泄漏情况,投诉反映的“污水横流”实为挡墙排水孔自然排水,经雨水排水沟排放,经取样监测,该水体中总磷<0.1、总氮<8.8、NH3-N<0.1、COD23.6,不属于生活污水,群众反映该情况不属实。
    3.关于汉源县财富中心二楼网吧空调机外挂未安装水管,水任意排放的问题。汉源县财富中心二楼网吧空调机外挂确实未安装冷凝水管。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博
    责任单位: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习舰
    处理情况: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财富中心网吧经营业主负责人立即安装冷凝水排水管,接入雨水排水管,该问题已于2020年11月17日整改完成。

15D2020111615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八步乡紫石村3组砂石场将泥沙倒入河道,污染河水,请求处理。雨城区八步乡紫石村3组砂石场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本次投诉反映问题与D2020111509YA基本一致。 投诉反映的砂石厂为雅安市金瑞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雨城区八步镇紫石村3组(小地名:坝坝田)濆江河边。该公司于2015年3月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023378110609。2015年9月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51180215091901〕0021)号。2016年2月取得《堤防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雨水发〔2016〕27号),2016年5月3日取得《雅安市金瑞砂石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雨环审批〔2016〕10号)。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因生产原料供应短缺和部分生产设备检修原因,已于2020年11月3日—17日逐步暂停生产加工,恢复生产时间待定,现场未发现排放生产污水入河的情况,群众反映该厂排放生产废水污染河水的情况不属实。前期,该公司按行业生产标准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生产设备运行,以防止偷排漏排,现场检查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该公司场区内进行了雨污分流建设,将山上流下的山水通过管道引流直接入河。场区内的污水进行收集利用,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到化粪池,公司与当地村民签订清理化粪池协议,定期由村民抽取用于农业灌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抽入储存罐进行泥水分离,泥水经压滤机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沉淀池、泥浆泵、储存罐、压滤机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濆江河边未见排污痕迹,河水清澈。
    责任领导:雨城人民政府副区长 毛健
    责任单位: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 任 人: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林芳
    防范措施:雨城区相关部门、八步镇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密切关注该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如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将及时上报,并切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严处。

16D2020111616YA天全县    反映天全县城厢镇禁门关桥上方汽车拆解场,产生废油,污染水源,建议搬迁。天全县城厢镇禁门关桥上方汽车拆解场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反映的“天全县城厢镇禁门关桥上方汽车拆解场”实为“雅安市全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成公司”),该公司位于天全县城厢镇西城村10组,于2003年10月成立,法定代表人梁敦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07547148433,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家用电器及电脑回收拆解等。
    1.关于天全县城厢镇禁门关桥上方汽车拆解场,产生废油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在拆解报废汽车过程中,确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但产生的废油通过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交由第三方有收集储存资质的机构——雅安鑫凯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储存。2020年11月9日,该公司与雅安鑫凯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HW08)收集合同》,最近一次收集转运废油时间是2020年11月15日。
    2.关于污染水源,建议搬迁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厂房临近天全河,周边无饮用水源。工作人员以全成公司厂界为核心,深入河堤河边开展调查,未发现废油排放、倾倒痕迹。同时,天全县城厢镇沙坝社区河长在巡河巡查中也未发现该厂有废旧油污染水源和河道的情况,也未接到过相关群众举报。 
    责任领导: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冬冬
    责任单位:天全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
    责 任 人:天全县经济合作和商务局局长 邱羿方
    处理情况:天全县将采取增加检查、监测频次、有效运用网格化监管体系等手段,加大对全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一是要求企业每半月收集处理一次废油,做好转运台账;二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禁废油倾倒污染地面,要求企业全覆盖硬化地面,确保厂内设备设施规范安置;三是建议企业业主在今后根据发展需要,对企业进行另行选址搬迁。

17D2020111617YA芦山县    反映芦山县宝盛乡中坝村2组的2个砂石场,运砂车抛洒严重,扬尘大,请求处理。芦山县宝盛乡中坝村2组砂石场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反映的“宝盛乡中坝村2组的2个砂石场”分别为芦山县汉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嘉公司”)和雅安交建集团云石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石公司”)。汉嘉公司于2018年8月1日成立,经芦山县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第17期)批准,汉嘉公司现主要对依法查处没收的砂石资源按程序拍卖销售。云石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0日,法人代表王志勇,主营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于2018年3月经原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1826-12-03-254684〕FGQB-0068号),先后取得了原芦山县水务局水土保持批复(芦水发〔2018〕80号)、原雅安市水务局行洪论证批复(雅水发〔2018〕75号)、原芦山县环保局环评批复(芦环审批〔2018〕20号)。
    现场检查发现汉嘉公司利用高压水枪在出厂前对轮胎和悬挂系统进行人工冲洗,云石公司采用自动感应冲洗装置对出厂车辆进行冲洗,两家沙场均要求砂石运输车辆使用篷布遮盖,但密闭效果无法达到100%,遇道路颠簸、陡坡、急转弯以及车速过快时会出现抛洒情况,在天气晴朗、路面干燥情况下,沿途会出现扬尘。
    责任领导:芦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文华
    责任单位:芦山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芦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平
    处理情况:
    1.约谈云石公司和汉嘉公司,责令整改,该两家公司已安排5名保洁人员对厂外道路(厂区至宝盛场镇)路面抛洒的砂石进行清理,安排1辆洒水车进行路面进行了降尘。
    2.对货车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与货运公司及时签订保洁责任书,要求所有货车必须遮盖篷布,在出厂前对轮胎和悬挂系统进行清洗,防止带泥上路、防止运输过程砂石抛洒。
    3.该两家公司共落实了保洁人员7名,负责处理抛洒的砂石。落实了1辆洒水车,每日2次对道路进行冲洗,防止扬尘污染。

18D2020111618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天苑公寓二楼“星舞融合舞蹈中心”噪音扰民,请求处理。雨城区天苑公寓二楼“星舞融合舞蹈中心”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星舞融合舞蹈中心培训期间,室内存在使用高音喇叭唱歌、说话及播放音乐情况,确实会产生噪音。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 邱特
    责任单位: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
    责 任 人: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副局长 朱彦军
    处理情况:责令舞蹈中心负责人樊义均、高梦在培训期间采取降噪隔音措施,避免噪音扰民。该负责人表示将另行选址开展培训活动,在未搬离前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目前,该舞蹈中心已减小音响音量,避免发生噪音扰民情况。

19D2020111619YA雨城区反映雨城区羌江南路伏龙巷“又一邨”出摊占道,占用消防通道和私搭乱建,不规范使用油烟净化器,请求处理。雨城区羌江南路伏龙巷“又一邨”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被投诉对象“又一邨”,营业执照名为“雅安市雨城区彭爷爷炖鸡面馆”。经现场调查核实:
    1.关于“出摊占道”问题。11月17日下午,经现场调查,暂未发现彭爷爷炖鸡面馆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1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再次进行复查,商家未占道经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关于“占用消防通道和私搭乱建”问题。该商铺左侧新搭建的构筑物是按雅安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所设置的“三防设施”,目的是为了防鼠、防蝇、防尘,但此处构筑物有部分超出了商铺的经营区域范围。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3.关于“不规范使用油烟净化器”问题。彭爷爷炖鸡面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油烟净化设备上存在油污痕迹。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彭晓洪
    责任单位: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吴文永
    处理情况:
    1.关于“出摊占道”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向该面馆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不得占道经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巡检,督促该面馆规范经营。
    2.关于“占用消防通道和私搭乱建”问题。11月17日下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商家拆除构筑物超出商铺经营区域范围的部分。11月1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商家已拆除了构筑物超出的部分,完成整改。
    3.关于“不规范使用油烟净化器”问题。责令该面馆在经营时必须保障油烟净化设备的正常使用,并且定期清洁油烟净化设备。11月1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问题整改情况,该店已清洁油烟净化设备,环境卫生保持良好。

20D2020111620YA雨城区反映雨城区豆芽沟两边洗车场,将洗车泥沙、污水排向G108线路面,影响行人通行。反映雨城区豆芽沟两边洗车场。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雨城区交通局和西城街道办事处调查,豆芽沟附近的3家洗车场均按照要求设置了排水沟,并使用钢质栅栏,设置了沉沙池,洗车废水经排水沟流入沉沙池,经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洗车时有少量飞沫溅到G108线路边。在对3家洗车场调查过程中,未发现群众反映的“雨城区豆芽沟两边洗车场,将洗车泥沙、污水排向G108线路面,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雨城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 陈良军
    责任单位:雨城区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雨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帆
    预防措施:雨城区交通运输局、西城街道办事处将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督促洗车场在洗车作业时将车辆尽量往内靠,远离道路;洗车作业时礼让行人,文明作业,规范操作,防止洗车飞沫溅到G108线路上;洗车作业完成后,及时打扫场地卫生,保持洗车场地整洁卫生。

21D2020111621YA雨城区反映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臭味大,请求处理。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被投诉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实为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中未堆放有生活垃圾,只堆放有少量的建筑垃圾。物业公司表示,由于该小区尚未有业主入住,所以未产生生活垃圾,该垃圾房暂时作为堆放建筑垃圾使用,但不排除部分建筑塑料、涂料、油漆等垃圾因空气湿度较大,长时间堆放,会产生一定异味。 
    责任领导: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威
    责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周兴华
    处理情况:
    1.责成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物业公司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2.要求该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在业主入住以后,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无堆积和散落垃圾,避免产生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22D2020111622YA雨城区反映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臭味大,请求处理。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被投诉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实为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中未堆放有生活垃圾,只堆放有少量的建筑垃圾。物业公司表示,由于该小区尚未有业主入住,所以未产生生活垃圾,该垃圾房暂时作为堆放建筑垃圾使用,但不排除部分建筑塑料、涂料、油漆等垃圾因空气湿度较大,长时间堆放,会产生一定异味。 
    责任领导: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威
    责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周兴华
    处理情况:
    1.责成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物业公司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2.要求该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在业主入住以后,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无堆积和散落垃圾,避免产生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23D2020111623YA雨城区反映雨城区周公山镇狮子村7组“四川茂恒包装制造厂”将生产废水直排周公河,请求处理。雨城区周公山镇狮子村7组“四川茂恒包装制造厂”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1月18日,雨城区生态环境局、周公山镇现场检查了周公山镇狮子村7组的“四川茂恒包装制造厂”,该厂现已倒闭停止经营。该厂原有厂房租给雅安市雨城区添添轮胎经营部、雅安市聚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四川金德意雅安金德意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均不涉及生产废水产生,执法人员围着厂区外围逐一排查,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口及外排痕迹。
    责任领导:雨城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陈洪忠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宇
    防范措施: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周公山镇将加强日常巡视巡查,督促该三家公司规范经营。

24D2020111624YA雨城区反映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臭味大,影响小区环境,请求处理。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被投诉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实为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中未堆放有生活垃圾,只堆放有少量的建筑垃圾。物业公司表示,由于该小区尚未有业主入住,所以未产生生活垃圾,该垃圾房暂时作为堆放建筑垃圾使用,但不排除部分建筑塑料、涂料、油漆等垃圾因空气湿度较大,长时间堆放,会产生一定异味。 
    责任领导: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威
    责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周兴华
    处理情况:
    1.责成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物业公司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2.要求该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在业主入住以后,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无堆积和散落垃圾,避免产生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25D2020111625YA石棉县    反映石棉县东信公司、倪厂沟电站将田湾河截断,阻断鱼类回游通道,影响鱼类生存,建议恢复回游通道。石棉县东信公司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查,倪厂沟电站取水在田湾河一级支流倪厂沟内,并未在田湾河干道内取水,不存在倪厂沟电站将田湾河截断,阻断鱼类洄游通道的问题。但倪厂沟电站取水在田湾河一级支流倪厂沟,阻断倪厂沟鱼类洄游通道的情况属实。
   东信公司方大坪电站在位于大发电站尾水出口田湾河上游约380m处主河道上,建有一大坝,坝长34m,坝高6.8m,坝顶高程为1180.2m,坝内设计一排水廊道,大坝中间建有一生态堰槽,阻断鱼类洄游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石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韩世康
    责任单位:石棉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石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朝、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进、石棉县水利局局长 张建刚、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挺、石棉县草科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华伟
    处理情况:
    1.倪厂沟电站支付补救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鱼类增殖放流、鱼类科学繁育研究及鱼类资源保护宣传及监管3个方面。目前正在按照《专题报告》要求进行整改中。
    2.东信公司方大坪电站支付补救经费1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河道连通性、鱼类增殖放流、鱼类栖息地保护、鱼类科学繁育研究及鱼类资源保护宣传及监管5个方面,其中110万元用于保障河道连通性。目前正在按照《专题报告》要求进行整改施工方案编制和资金筹集等工作中。
    石棉县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26D2020111626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十里原湾和安置小区交汇处河边上有一污水管排放污水至周公河,造成污染。请求处理。雨城区十里原湾和安置小区交汇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工作专班召集十里原湾及水中坝安置小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片区的污水、雨水检查井进行排查发现系安置房小区临周公河一侧化粪池污水出口检查井出现渗漏,渗漏污水进入相邻排水检查井,导致污水进入排水沟。
    责任领导: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军
    责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安全科科长 陈立、城建科科长 任鑫
    处理情况: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原建设单位雅安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牵头负责进行整改,对因施工单位封堵污水井不到位造成污水渗漏的问题,由原施工单位对该污水管检查井进行修复处理,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12月9日前完成。在整改完成前,由雅投公司扣留施工单位、建立单位的质保金。

27D2020111627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羌江南路伏龙巷内烧烤摊占道经营,夜间噪声大,油烟重,严重扰民。请求处理。雨城区羌江南路伏龙巷内烧烤摊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羌江南路伏龙巷内共有3家烧烤摊,分别为巷子口烧烤店、小潘肥排烧烤店和二毛肥排烧烤店。
    1.关于占道经营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巷子口烧烤店、小潘肥排烧烤店和二毛肥排烧烤店均时有占道经营的现象发生。
    2.关于夜间噪声大问题。巷子口烧烤店、小潘肥排烧烤店和二毛肥排烧烤店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食客高声喧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
    3.关于油烟重问题。巷子口烧烤店、小潘肥排烧烤店和二毛肥排烧烤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油烟净化设备均存在油污痕迹。
    责任领导: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彭晓洪
    责任单位: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吴文永
    处理情况:
    1.关于占道经营问题。11月17日下午,除了未营业的巷子口烧烤店,执法人员暂未发现已营业的小潘肥排烧烤店和二毛肥排烧烤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向商家们宣传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关于占道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们不得占道经营,否则将依法对其予以处罚。11月17日晚上,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再次前往了巷子口烧烤店,向该商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不得占道经营,否则将依法对其予以处罚。11月1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再次进行现场复查,商家均未占道经营。
    2.关于夜间噪声大问题。11月17日-1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在经营场所张贴文明就餐提醒宣传标语,经营过程中提醒食客文明就餐,避免食客在就餐过程中高声喧哗影响周边居民。
    3.关于油烟重问题。11月17日下午,除未营业的巷子口烧烤店无法入内查看油烟污染情况之外,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小潘肥排烧烤店和二毛肥排烧烤店在经营时必须保障油烟净化设备的正常使用,并且定期清洁油烟净化设备。11月17日晚上,执法人员再次前往了巷子口烧烤店,要求该商家在经营时必须保障油烟净化设备的正常使用,并且定期清洁油烟净化设备。11月1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3家烧烤店进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商家均已清洁了油烟净化设备,且均在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

28D2020111628YA名山区    反映名山区黑竹镇廖场村2组(土里坎)铁塔下的垃圾转运站,有异味,污水横流,还存在私自焚烧垃圾的现象。请求处理。名山区黑竹镇廖场村2组铁塔下的垃圾转运站(土里坎)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该中转站始建于2005年,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为名山垃圾中转站无法进行垃圾处置时的临时垃圾堆放点。2005年至2013年期间由原廖场乡人民政府管理,2013年廖场社区成立后交由社区管理,2019年6月原廖场乡人民政府与雅安市名山区勤恳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交由该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
    经现场调查,该临时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未及时清运,造成异味散发;堆放垃圾产生的污水虽引入污水管网,但未及时进行疏通,导致引入管道堵塞,部分污水外溢。经走访核实,临时垃圾堆放点焚烧垃圾为廖场村9组村民所为。
    责任领导:名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余卫涛
    责任单位:名山区黑竹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名山区黑竹镇党委书记 陈昌锏
    处理情况:
    1.现因勤恳劳务有限公司对廖场村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定时收装,临时垃圾堆放点已失去原有功能,11月17日经黑竹镇人民政府、廖场村村民委员会、勤恳劳务有限公司共同会商,同意将临时垃圾堆放点进行拆除。目前已完成拆除。
    2.勤恳劳务有限公司已安排3名环保工人对引流管道进行填埋。针对焚烧垃圾村民个人特殊原因,黑竹镇人民政府组织专班到村民家中进行走访教育并责成廖场村村民委员会对其进行看护管理。

29D2020111629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先锋小区28栋21号在楼顶养鸽子,影响小区住户正常生活。请求处理。雨城区先锋小区28栋21号楼顶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雨城区先锋小区28栋21号确实存在楼顶养鸽子的情况。
    责任领导: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彭晓洪
    责任单位: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吴文永
    处理情况:11月17日、1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先后两次会同青江派出所民警、青江街道办事处沙湾社区工作人员到先锋小区28栋21号进行实地调查,并在当事人的配合下,前往楼顶对养鸽子场地进行查看,并现场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对当事人进行教导,要求当事人立即对养鸽子影响小区-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进行改正,当事人表示配合处理。
    2020年11月19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雨城区先锋小区28栋21号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当事人已经把鸽子转移到乡下亲戚家中,现场整改完成。

30D2020111630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正黄金域首府1期7栋负二楼的垃圾周转箱散发臭味,影响住户生活。请求处理。雨城区正黄金域首府1期7栋负二楼的垃圾周转箱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1月17日,工作专班组对现场进行了查看,确实散发着臭味,影响了住户生活。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毛健
    责任单位:雨城区环卫处
    责 任 人:雨城区环卫处处长 苟通平
    处理情况:
    1.11月17日安排负责清运正黄金域首府1期的作业人员增加清运班次,确保现有的6个不锈钢勾臂箱不出现爆箱现象,同时要求正黄金域首府物管每日对垃圾收集箱进行清洗和药物消杀。
    2.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和青江街道办事处土桥社区负责督促正黄金域首府物管加快喷雾除臭升级改造进度,确保在12月20日前投入使用,同时要求该物管加大常态化规范管理力度,对箱体周边常态化冲洗保洁。

31D2020111631YA雨城区反映雨城区澜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臭味大,请求处理。雨城区澜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被投诉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实为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中未堆放有生活垃圾,只堆放有少量的建筑垃圾。物业公司表示,由于该小区尚未有业主入住,所以未产生生活垃圾,该垃圾房暂时作为堆放建筑垃圾使用,但不排除部分建筑塑料、涂料、油漆等垃圾因空气湿度较大,长时间堆放,会产生一定异味。 
    责任领导: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威
    责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周兴华
    处理情况:
    1.责成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物业公司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2.要求该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在业主入住以后,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无堆积和散落垃圾,避免产生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32D2020111632YA名山区    反映名山区中锋镇三江村(原5组)桥边的魔芋厂生产废水直排临溪河,且生产噪声扰民。请求处理。名山区中锋镇三江村(原5组)桥边的魔芋厂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被投诉对象为四通魔芋厂,法定代表人为刘维昌,位于中峰镇三江村5组、临溪河右侧,修建于2004年,主要从事魔芋农产品粗加工,每年集中于9—11月生产,生产周期约20—50天,生产为三班制,生产期间每日用工约为120人(主要为三江村和周边村村民),生产车间、库房共计占地约6000平方米(主要为库房),今年用原材料魔芋约3000吨,四通魔芋厂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魔芋产生的泥水混合物,该厂建有约200立方米的一级沉淀池2个,约800立方米的二级沉淀池1个。
    1.关于魔芋厂生产废水直排临溪河问题。2020年11月2日,镇干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魔芋厂淤泥沉淀池由于长时间未清理,淤泥堆积致使泥水溢出,流入临溪河内,中峰镇人民政府当即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立即清挖沉淀池淤泥,确保排水符合规定要求。11月3日,中峰镇干部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该企业已清理沉淀池淤泥交由周边农户用于肥料还田,并在排水口铺设碎石,进一步过滤已清除淤泥后的清洗泥水,已完成了整改。11月18日,接信访举报后,中峰镇干部再次到魔芋厂现场调查,沉淀池已清理干净、周边河道清洁,未发现未经沉淀、清淤的清洗泥水直排情况。因中峰镇前期日常巡查中曾发现该企业有清洗泥水外溢的情况,故该举报内容属实。
    2.关于生产噪音扰民问题。经实地调查了解,该企业于2020年9月29日起开始生产,为保证魔芋生产原料的新鲜度,生产时间为全天24小时。今年,该企业共计收购魔芋原材料约3000吨,目前尚余原材料300吨,预计11月27日结束生产。现场调查发现,夜间生产时,厂区围墙外能听见机器运转声音,但声音不大。经走访周边住户了解,该厂在夜间生产期间有声音传出。该举报内容属实。
    责任领导:名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郑荣杰
    责任单位:名山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名山区中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雪梅
    处理情况:
    1.关于魔芋厂生产废水直排临溪河问题。一是要求四通魔芋厂继续加强对污水沉淀池的日常管理,安排专人专管,每3—5天清淤一次,建立清淤台账,保持厂区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清洁、整洁。二是加强巡查检查,组织镇、村干部加强对四通魔芋厂及辖区其他企业的日常巡查,村级河长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做好河道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宣传,镇、村干部不定期对辖区含四通魔芋厂在内的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环保意识,要求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关于生产噪音扰民问题。一是要求四通魔芋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生产时间,由原来的三班调整为两班,晚上23点至凌晨6点期间不得生产,通过减少夜间生产时间,降低噪音对周边住户的影响。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组织镇、村干部加强对四通魔芋厂及辖区其他企业生产情况的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不影响周边村民。三是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向四通魔芋厂周边住户通报对该件的整改措施及处理情况,群众表示满意。

33D2020111633YA天全县    反映天全县兴业乡高桥村砂厂在滥池村汤家沟挖取矿石,破坏森林,污染水体,且运输车辆噪声扰民。请求处理。天全县兴业乡高桥村砂厂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天全县兴业乡高桥村砂厂在滥池村汤家沟挖取矿石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实际为排险清淤。2017年7月,汤家沟下游因河道淤积,河床抬高,致使发生临河住户房屋部分基础冲毁、牲畜被冲走的灾情。天全县政府赓即组织相关部门、兴业乡及滥池村干部现场查看后,安排就近的华强玄武岩加工厂对上游的河道进行排险清淤并修筑防洪堤。华强玄武岩加工厂在排险过程中,按照要求开展了排险清淤并修筑防洪堤。2020年,受“8·11”“8·18”特大暴雨影响,造成汤家沟上游再次出现隐患,威胁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天全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再次会商研判,并安排华强玄武岩加工厂对汤家沟上游进行排险清淤工作。目前,已完成排险工程量的三分之二。
    2.关于破坏森林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华强玄武岩砂石加工厂在兴业乡滥池村汤家沟排险清淤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0.4789公顷,损坏林木0.1691公顷,天全县林业部门于2020年4月13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3.关于污染水体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有清淤废水进入汤家沟水体,雅安天全生态环境局在清淤点下游近100米的汤家沟沟内进行了取水采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水样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因此,群众反映的污染水体问题不属实。
    4.关于运输车辆噪声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及走访群众,运输车辆的确存在噪音扰民现象,该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良
    责任单位:天全县林业局、天全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天全县林业局局长 李正钋、天全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楷
    处理情况:
    1.关于破坏森林问题。华强玄武岩加工厂已于2020年4月13日接受天全县林业部门行政处罚,按时缴纳罚金124753元,恢复改变用途的林地现状。同时,补种树木0.6公顷(因受汛期及秋冬季节补种树木不易成活影响,责成其明年春进行树木补种)。
    2.关于运输车辆噪声扰民问题。责成天全县华强玄武岩加工厂加强企业运输车辆管理,同时企业承诺运输车队驾驶员经过场镇或人户居住地时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降低噪音影响。

34D2020111634YA名山区    反映名山区蒙阳镇梨花村3组(门坎山)砂石厂,生产噪声大,扬尘重,对周围住户身体健康有害。请求处理。名山区蒙阳镇梨花村3组(门坎山)砂石厂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被投诉对象为蒙阳镇梨花村3组(门坎山)砂石厂,位于蒙顶山镇水碾村7组。注册名称:雅安市名山区汇鑫建材经营部。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加工,砂石分筛、销售。汇鑫建材经营部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2012年5月投入运行,从事砂石分筛、销售,生产运营时间段为8:00—18:00。前期,名山区已规划东融梨花溪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企业位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属于待搬迁企业。经查看,企业生产现场安装有两台喷雾机,原材料和成品料堆放网布覆盖有破损。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噪声、扬尘的情况。
    责任领导: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晓冲
    责任单位:名山区蒙顶山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名山区蒙顶山镇党委书记 林凯
    处理情况:
    1.名山生态环境局对汇鑫建材经营部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下发《雅安市名山区环境监察现场整改通知书》,要求:一是立即将厂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进行全面覆盖;二是对照备案要求,对厂区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定时喷洒水雾,及时清理厂区,保证厂区环境卫生干净。
    2.加强日常检查巡查,禁止汇鑫建材经营部在整改完成前开工复产。
    3.积极与汇鑫建材经营部开展对接工作,尽快对企业搬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加快东融梨花溪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
    4.对周边住户进行入户走访,开展问题整改措施满意度调查。群众对整改措施表示满意。

35D2020111635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多营镇对岩村小区背后农户养猪,将养殖废水排入小区水沟。请求处理。雨城区多营镇对岩村小区背后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雨城区多营镇对岩村3组,刘志兰饲养生猪1头,在2020年11月17日维护沼气池,造成部分粪污外溢,造成沟渠污染;彭泽莲家饲养生猪2头,猪圈集粪池已满,在对岩雅康安置小区后排水沟有排污口,粪污外溢直排沟渠情况。
    责任领导:雨城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陈洪忠
    责任单位:雨城区多营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雨城区多营镇镇长 周凯
    处理情况:2020年11月17日,多营镇人民政府联合雨城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现场处置,一是要求刘志兰立即清理外溢粪污,清理房屋背后沟渠。沼液实行农业利用,不得抽排至沟渠,并纳入对岩村环保网格监管。当日,刘志兰房屋背后沟渠已清理完毕。二是要求彭泽莲立即封堵粪污外排口,清理已满集粪池,粪污用于农业利用,清理外环境,并纳入殷家村环保网格监管。11月17日,排污口已封堵完毕。11月18日,彭泽莲儿子将集粪池、排污口清理。11月19日,彭泽莲已清理外环境。

36D2020111636YA汉源县    反映汉源县富泉镇中海村7组养猪户将养殖废水任意排放,养猪场离其他住户近,臭味大,影响生活。请求处理。汉源县富泉镇中海村7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汉源县富泉镇中海村7组养猪户将养殖废水任意排放的问题。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汉源县富泉镇中海村7组有养猪户12户,以营利为目的的养猪户6户,自家食用的养猪户6户,经逐户巡查走访,散户存栏生猪均为50头以下,属于散养户,散户养殖户圈舍周围确实存在一定异味,但养殖废水均接入自家用化粪池内,未将废水任意排放。
    2.关于养殖场离其他住户近,臭味大,影响生活的问题。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逐户巡查走访,以营利为目的养猪场离住户距离均在10米以内,其中周凤强户养猪场离住户4米远,存栏生猪109头;周凤江养猪场离住户5米,存栏生猪103头;周凤忠养猪场离住户2米,存栏生猪61头;周凤和养猪场距离住户7米远,存栏生猪63头;周王龙养猪场距离住户4米远,存栏数量107头;周凤良养猪场距离住户3米远,存栏数量33头。养殖圈舍确实存在臭味,影响附近住户。
    责任领导:汉源县法院院长 程彬
    责任单位:汉源县富泉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汉源县富泉镇人民政府镇长 晏强
    处理情况:
    1.针对养猪户养殖废水任意排放问题。已要求养猪户、养猪场对已建成排污管网进行维护、加固,确保废水全部进入化粪池,让粪水还田。对养殖废水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养殖废弃物直排外环境,多清洗消毒,已完成整改。
    2.针对养猪场离其他住户近,臭味大,影响生活问题。已要求中海7组6户养猪场立即清理散落于圈舍内的粪便,并加大对圈舍粪便清扫力度,清洗消毒,对化粪池进行清淤,未覆盖化粪池进行覆盖处理,消除异味,已完成整改。

37D2020111637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羌江南路397号大院滨河花苑第3栋楼底层有一茶叶仓库(靠盐库路),产生噪声扰民。请求处理。雨城区羌江南路397号大院滨河花苑第3栋楼底层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经核实,羌江南路397号滨河花苑3栋1单元4号房屋确实用于存放茶叶,茶叶老板赵永强于2020年4月10日在屋内安装了吊顶式空气冷却器,用于茶叶冷藏保鲜。冷却器外机安装在阳台,冷却器运转时会产生噪音。现场调查时,冷却器外机压缩机已安装至屋内,并且在冷却器外机周围安装了隔音板,但周围群众反映夜间噪音还是很明显。
    责任领导:雨城区政协副主席 康元松
    责任单位:雨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雨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业军
    处理情况:要求赵永强在2020年11月30日前更换冷却器外机,在新的冷却器外机更换之前,每日22:00至次日上午7:00必须关闭空气冷却器,以免运行时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同时,安排专人加强对该处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38D2020111638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周公山镇狮子村1组的林木被李华私自砍伐。请求处理。周公山镇狮子村1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被举报人李华于2020年9月1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四至:东以小沟杂阔林为界,南以林区道路为界,西以柳杉幼林为界,北以竹林杂阔林为界;采伐类型:主伐;采伐方式:皆伐;采伐面积:3.55公顷;采伐蓄积:1107.8立方米。在办理许可证前,未发现有私自砍伐行为。目前,周公山镇狮子村头道沟林木已经皆伐完毕,堆放于伐区内,采伐未超过采伐证许可范围。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廖鹏
    责任单位:雨城区林业局
    责 任 人:雨城区林业局局长 胥艾骅
    防范措施:雨城区将不断强化采伐管理,坚持凭证采伐,坚决打击无证采伐、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严格采伐管理工作,促进林区和谐发展。

39D2020111639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周公山镇狮子村1组的林木在2010年被刘德林私自砍伐,至今未恢复。请求处理。雨城区周公山镇狮子村1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被举报人刘德林于2010年11月11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办理《许可证》前,未发现有私自砍伐行为,采伐四至:东至下岩板立沟,南至独角堰,西至立沟,北至李学贵林地;采伐类型:主伐;采伐方式:皆伐;采伐面积:2.1公顷,采伐蓄积:919.3立方米。刘德林采伐完毕后于2011年底至2012年初更新造林,树种为竹柳和柳杉。目前,周公山镇狮子村1组桃子坪、岩板上(小地名)现地有植被,主要为方竹和柳杉。群众反映“雨城区周公山镇狮子村1组的林木在2010年被刘德林私自砍伐,至今未恢复。请求处理。”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廖鹏
    责任单位:雨城区林业局
    责 任 人:雨城区林业局局长 胥艾骅
    防范措施:雨城区将不断强化采伐管理,坚持凭证采伐,坚决打击无证采伐、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严格采伐管理工作,促进林区和谐发展。

40D2020111640YA石棉县    反映石棉县雅西高速川心店社区段车辆鸣笛不断,噪声大,扰民。请求处理。石棉县雅西高速川心店社区段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由于雅西高速公路雅安往西昌方向姚河坝段遭受地质灾害导致道路中断,经上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商定,在对向车道西昌往成都方向实行单幅双向通行。石棉收费站主线担负客货分流节点,夜晚是放行货车时间段,车辆排行鸣笛导致噪音扰民。
    责任领导: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石棉管理处副处长 王咸友
    责任单位: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石棉管理处
    责 任 人: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石棉管理处路安科长 杨思恩
    处理情况:雅西高速石棉管理处高度重视,积极与高速交警三大队和高速交通执法六大队沟通衔接,争取规划设置符合高速公路管理规范的禁鸣标志标牌,同时建议高速交警加大对该路段违章鸣笛行为的处罚力度。姚河坝1号特大桥恢复重建工程预计在2020年底完成,届时雅西高速恢复正常通行,车辆鸣笛噪音扰民情况将大幅减少。

41D2020111641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27号路面经常溢出污水,又黑又臭,雨天尤为严重,请求处理。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27号路面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被投诉的污水外溢点是康藏路蔬菜批发市场入口处,现场调查时虽未发现污水外溢现象,但发现周边路面及雨水篦子存在大量污迹。经向周边群众询问了解得知,部分商户及批发市场部分人员乱扔生活垃圾,将污水直排进入市场雨水篦子,造成雨水篦子被垃圾和污水严重堵塞,在降雨季节曾多次出现污水从雨水篦子口外溢至路面的现象。
    责任领导: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军
    责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安全科科长 陈立、城建科科长 任鑫
    处理情况:
    1.市政管网维护人员对存在污水外溢的雨水篦子进行了检查,将雨水篦子近期积累的垃圾进行了清掏处理。
    2.对污水乱排乱放及生活垃圾乱扔现象进行制止,做好源头防范。
    3.加大市政巡查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处理及长效响应机制,尽力避免此类现象再度发生。

42D2020111642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1期垃圾房臭味大,原同意改造,至今未处理。请求处理。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1期1栋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被投诉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实为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中未堆放有生活垃圾,只堆放有少量的建筑垃圾。物业公司表示,由于该小区尚未有业主入住,所以未产生生活垃圾,该垃圾房暂时作为堆放建筑垃圾使用,但不排除部分建筑塑料、涂料、油漆等垃圾因空气湿度较大,长时间堆放,会产生一定异味。
   2.关于原同意改造,至今未处理的问题。由于垃圾房的开门方向正对1栋2单元出入口,交房时业主提出过改变垃圾房开门方向的要求。为避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开发商同意将垃圾房开门方向改到面对绿化带的方向。由于小区17、18号楼(配建康养中心)还未正式验收,现在改变垃圾房的开门方向存在影响验收的风险。
    责任领导: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威
    责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周兴华
    处理情况:
    1.责成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物业公司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要求该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在业主入住以后,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无堆积和散落垃圾,避免产生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2.小区17、18号楼(配建康养中心)正在办理验收的相关手续,待验收通过以后,立即安排工程人员进场施工,改变垃圾房的开门方向。

43D2020111643YA汉源县    反映汉源县富庄镇富庄村1组蜂窝煤厂扬尘严重,影响周边住户。请求处理。汉源县富庄镇富庄村1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富庄社区1组桃子坪蜂窝煤厂现场露天堆放散煤约30吨,未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未建围挡,有少量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汉源县委常委、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国永
    责任单位:汉源县富庄镇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1.11月17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对场区地面定时洒水,及时清扫场内地面抛洒物,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该煤厂已于2020年11月18日完成堆煤场打围,做到堆放煤炭全覆盖,有效改善扬尘问题。

44D2020111644YA汉源县    汉源县唐家镇合同村“今世缘洗涤剂”排放污水入水沟,排放热气至农田,影响作物生长。请求处理。汉源县唐家镇合同村5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经调查,被投诉对象存在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入沟情况,排放污水入沟问题属实。据现场调查,该个体户使用排风扇为小型排风扇,距农户树木较远,周边作物跟远处的作物长势基本相同,故反映热气排放影响作物生长不属实。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仕林
    责任单位:汉源县唐家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汉源县唐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郑万军
    处理情况:已对今世缘洗涤中心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营业,待进一步调查后进行处理。目前,被投诉对象已停业整顿,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45D2020111645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1期1栋2栋之间垃圾房臭味大,垃圾清运车噪声大。请求处理。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1期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1栋旁的垃圾房臭味大,影响小区环境问题。被投诉雨城区大兴领地澜台府实为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1栋旁的垃圾房中未堆放有生活垃圾,只堆放有少量的建筑垃圾。物业公司表示,由于该小区尚未有业主入住,所以未产生生活垃圾,该垃圾房暂时作为堆放建筑垃圾使用,但不排除部分建筑塑料、涂料、油漆等垃圾因空气湿度较大,长时间堆放,会产生一定异味。
    2.关于“垃圾清运车噪音大”问题。经现场调查,物业公司要求垃圾清运车辆从指定出入口进出小区,按指定行驶路线限速行驶,禁止在小区范围内鸣笛,并选择避开业主出入高峰区间。垃圾从垃圾房搬运到垃圾车上会产生一定的声响,属于正常情况,且时间很短暂。
    责任领导: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威
    责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周兴华
     处理情况:
    1.责成雨城区大兴领地蘭台府1期物业公司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要求该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在业主入住以后,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无堆积和散落垃圾,避免产生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2.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注意清运建筑垃圾的时间,在清运时做好中转站周边的卫生保洁,杜绝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求垃圾转运人员在将垃圾搬运到垃圾车上时,注意控制操作声响,尽可能的快速完成清运。

46D2020111646YA雨城区反映雨城区文定街博物馆附近靠河边的门面生活污水直排青衣江,造成污染,请求处理。雨城区文定街博物馆附近靠河边的门面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该排洪口上端连接南正街、文定街片区的沿街道路排水管及雨水篦子,目前正值枯水期,近日也未出现降雨,管道口无正常排水现象,周边雨污水管网完善,工作正常。根据现场排洪管口及堡坎周边遗留的污迹判断,混入沿街排水管及雨水篦子的污水量少、油污重,残留少量厨余垃圾;经进一步了解,该排洪口出现混入污水的时间较为规律,约为每日13:00-14:00,19:00-20:00,初步判断现场情况与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群众举报“门面生活污水直排”一致,排洪口流出的污水系文定街周边沿街商户在营业间隙,将餐厨污水私自排放或倾倒进入临街雨水篦子,导致散排污水进入沿街排水沟汇流至河边排洪口。
    责任领导: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军
    责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安全科科长 陈立、城建科科长 任鑫
    处理情况: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对文定街、南正街及周边临街商铺进行检查和取证,确定存在私自倾倒或排放的商铺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加强管理巡查,坚决遏制文定街周边临街商户乱排乱放的违法行为。

47D2020111647YA名山区    反映投诉人承包的土地(房基嘴)被周边村民倾倒垃圾,臭味大,影响周围环境。请求处理。名山区车岭镇金刚村6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人所投诉承包地是一片竹林地,面积约为20平方米,位于金刚村6组(房基嘴)。经现场查看,竹林地中确有塑料袋、废弃日用品等垃圾,经访问附近村民,了解到倾倒在竹林地中的垃圾存在时间已久,属于陈旧垃圾。
    责任领导: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毛建美
    责任单位:名山区车岭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名山区车岭镇党委书记 李航
    处理情况:
    1.立即开展垃圾清理工作。组织镇村干部、环卫工、附近村民立即对竹林地中的垃圾进行打扫清运,已将投诉人承包地中存在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并运输完成。
    2.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对居住在竹林地附近的金刚村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并安排其清理竹林地垃圾,严禁随意倾倒、丢弃垃圾,自家垃圾必须打包入桶,并按照要求维护住宅环境卫生。
    3.举一反三开展全域垃圾清理活动,组织镇、村、组三级环保网格员加大巡查力度,排查清扫存在的陈旧垃圾。

48D2020111648YA雨城区    反映雨城区正黄二期7栋楼下餐饮业排放的油烟进入2单元楼道,影响住户生活。请求处理。雨城区正黄二期7栋2单元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正黄二期7幢楼下有老西城烧烤、川爪特色海鲜大排档、周记网烧等17家餐饮店铺,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且将排烟口接入正黄二期专用商业烟道。经现场逐一排查,靠近7幢2单元楼道的餐饮店铺只有一家,为“川爪特色海鲜烧烤大排档”,该店铺厨房正对7幢2单元楼道处开有一窗户,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油烟从窗户溢出进入7幢2单元楼道的情况,影响楼上住户生活。
    责任领导: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彭晓洪
    责任单位: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吴文永
    处理情况:
    1.2020年11月19日,“川爪特色海鲜烧烤大排档”经营商户已将该窗户进行封闭。
    2.责令商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进行清洗、及时更换耗材,确保油烟净化装置良好的使用效果。

49D2020111649YA名山区    反映名山区蒙阳镇民生桥至新桥段生活污水直排名山河。请求处理。名山区蒙阳镇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蒙阳街道(原蒙阳镇)民生桥至新桥沿河段,总长度约450米,沿河居民约89户,常住人口188人,均为城市老旧棚户区。该片区沿河房屋大多修建于上个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且直接修建于河堤上,房屋前端为铺面,厨房基本设置在靠近河边一侧。由于管网设施不健全,部分住户生活污水通过房屋前端暗沟排入污水管网,有20处居民餐厨废水通过支管排入到名山河,对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晓冲
    责任单位: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翔
    处理情况:
    1.由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3月31日前架设支管将蒙阳街道民生桥至新桥沿河段20处居民的餐厨生活污水接入名山河截污主干管。
    2.由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抓紧实施专项排水规划,根据规划包装项目,逐步解决城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50D2020111650YA经开区    经开区永兴镇江乐村(贸易校后面)有人烧秸秆。请求处理。经开区永兴镇江乐村(贸易校后面)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1月16日,有村民在位于原永兴镇江落村七组(小地名王家山)处露天焚烧秸秆,永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彭肖发现后,立即赶往现场制止并将火堆扑灭,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1月17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区社事局,永兴街道办事处组成专班开展现场调查,根据现场交谈,发现该村民言谈举止异于常人、无儿女看管、生活环境恶劣,鉴于以上原因,决定对当事人采取批评教育,责成网格员加强秸秆禁烧巡查。
    责任领导: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易勇
    责任单位:雅安市名山区永兴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雅安市名山区永兴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邹杨
    处理情况:
    1.永兴街道办事处加强此类人员监管,防止此类人员焚烧秸秆行为再发生。
    2.永兴街道办事处要求各村(社)网格员要对责任区域加强巡查,做好巡查和应急处置。

51D2020111651YA雨城区    山水豪庭后面(北外环)青鼻山隧道出口处路面不平,未安装隔音墙,影响周边小区住户夜间休息。请求处理。雨城区清江街道山水豪庭11栋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山水豪庭后面(北外环)青鼻山隧道出口处路面不平的问题。因通行货车、重车较多,多处出现路面沉降、破损等情况,虽然反复采取维修方式对出现的路面破损、积水、井盖松动等情况进行修复,仍然无法彻底避免路面出现新的破损。
    2.关于未安装隔音墙,影响周边小区住户夜间休息的问题。自2018年起,为解决群众反映的北外环噪音问题,启动了道路维修和居民集中点位隔音屏安装等工作。因考虑山水豪庭小区距离北外环直线距离较远,且位于隧道出入口,综合道路通行安全方面的因素,隔声屏安装计划暂未将该北外环青鼻山隧道出口段纳入。
    责任领导: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智勇
    责任单位: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安全科科长 陈立
    处理情况:
    1.安排市政公司对群众反映的路面进行了巡查,安排路面管护人员对现场存在的路面破损进行了修复。将加强市政巡查管护,切实做到及时巡查、及时整改,消除路面破损影响,减少通行车辆产生的噪音。
    2.由市政公司负责北外环青鼻山隧道出口段隔音屏安装工作,计划在11月30日前启动,12月20日前完成。

52D2020111652YA天全县反映天全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夏天臭味大,蚊蝇多,污水排入任家湾小河沟,污染环境。卫生防护距离内的住户未搬迁完。请求处理。天全县城厢镇马溪村4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天全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夏天臭味大,蚊蝇多的问题。该垃圾填埋场自投入运行以来,严格按照规程对填埋作业区域采取人工喷洒生物菌剂(除臭剂)、5%吡丙醚(杀卵剂)、15%氯氰残杀威(灭成蝇剂)、灭蝇王(杀蝇饵剂)等药剂的措施,对生活垃圾产生的异味和蚊蝇进行常态化治理。2020年7月下旬,持续多日高温多雨、天气闷热潮湿,致垃圾填埋场臭味突出,蚊蝇大量繁殖孵化。常态性的灭蝇除臭措施不能应对因天气变化带来的突发问题,确实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出现上述问题后,天全县启动应急强化灭蝇除臭措施:一是加快垃圾填埋处理的覆土、覆膜工程进度;二是在药品供应方的指导下,加大对填埋库区的灭蝇除臭药剂使用量和灭蝇除臭作业频次,采用机械喷洒的方式代替人工喷洒,提高灭蝇除臭工作效率;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对进出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消杀;四是协调雾炮车1台,采取5%次氯酸钠消毒法,每日对垃圾转运路线(马溪村道路沿线)及周边环境消毒2次以上;五是加强与垃圾填埋场周边群众的入户走访、交流,及时向周边受影响的群众发放粘蝇纸和灭蝇药品。采取上述措施后,垃圾填埋场臭味、蚊蝇等迅速得到了有效控制和消除。
    2.关于污水排入任家湾小河沟,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垃圾填埋场的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填埋后所产生的垃圾渗滤液。该类渗滤液通过“厌氧→缺氧→好氧→MBR生物反应器→RO反渗透”的工艺流程(工艺类型为A2O+MBR+R0)处理后达标排放任家湾溪沟。现场检查时,在线监测数据无超标,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同时,查阅2019年以来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自行检测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垃圾填埋场废水排放检测结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根据2020年期间天全县环境监测站所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垃圾填埋场排放口废水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
    3.关于卫生防护距离内的住户未搬迁完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2012年,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天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2〕158号),对垃圾填埋场建设所涉及的农户10户49人,以及马溪村农户饮用水源山泉水蓄水池分别实施了搬迁安置。
   
    责任领导: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曾勇
    责任单位: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天全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云强、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毅、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胜蓉、天全县城厢镇人民政府镇长 孙炀
    处理情况:
    1.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自2020年11月16日起,天全县生活垃圾已统一运往雅安市垃圾焚烧处理站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不再进入该垃圾填埋场。
    2.严格按环保、安全等要求,已启动临时封场工作,同时强化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实时监测和后续环境治理,直至全面达到封场的环保标准和安全要求。
    3.继续开展群众工作,及时收集群众意见,疏导群众情绪,回应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并及时将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
    4.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将垃圾填埋场周边村落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53D2020111653YA汉源县    汉源县富泉镇民建村炒米岗隧洞出口(往大树方向)的砂厂扬尘严重,噪声大,影响周边住户。请求处理。汉源县富泉镇中海村7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该处因未完善临时用地手续,2020年10月27日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勒令其停止生产砂石和由外往该处运输及堆放原材料。经现场调查该处已停工闭场,现场原材料堆放均已覆盖,成品砂石堆放于大棚内,只剩部分道路未覆盖,不存在噪声大,严重扬尘问题。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博
    责任单位:汉源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汉源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仕英
    防范措施:
    1.汉源县环保、交通等部门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巡查,一经发现夜间生产和扬尘污染情况,严格处罚。
    2.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后,严格按照8:00-12:00和14:00-18:00的生产时间进行生产,并对生产时间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停工期间和恢复生产后的扬尘治理工作。

54D2020111654YA名山区    反映名山区前进镇凤凰村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延政河,请求处理。名山区前进镇凤凰村8组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该养猪场,共计约700平方米,修建于2013年,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现存栏生猪540头,建有沼气池2口,总容积170立方米;化粪池1口,容积535立方米。经实地走访核实,在该养猪场发现一处排污口,污水经茶田排水沟流入延镇河。
    责任领导:名山区政协副主席 郑志洁
    责任单位:名山区前进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名山前进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虎林
    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针对养猪场污水排入延镇河问题,由名山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前进镇政府开展联合调查,经查该养殖户涉嫌偷排漏排养殖污染行为。为此名山生态环境局对该养猪场已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阶段。
    2.责成整改情况。一是责令赓即封堵养殖场排污口,对污染的茶田排水沟进行清淤治理,消除影响。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二是要求养殖场严格实行干湿分离,利用抽粪车将沼气池内粪污定期转运到公共储粪池或进行还田消纳,加强对沼气池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定期消毒杀菌除臭,保持养殖场环境干净整洁。三是由镇、村两级安排人员加强日常养殖污染防治巡查工作,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55X2020111655YA荥经县    反映一名叫廖杰的男子在荥经县新庙乡花岗岩山脉采矿,将整座山炸毁,破坏树木。请求处理。(据工地工人反映)荥经县新庙乡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沿路调查原头道水花岗石矿山公路半途已处于荒芜和断道状态,未发现开采花岗石及爆破作业和破坏树木的情况。
    责任领导:荥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钟雪琴
    责任单位:荥经县应急管理局
    责 任 人:荥经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贾剑军
    防范措施:荥经县将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采、盗采矿山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内矿山资源依法依规开发开采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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