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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30 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因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金鸡关村2、3、4、6组(原北郊镇金鸡村2、3、4、6组)的集体土地,作为成雅高速金鸡关互通及服务区(雅安东互通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雅高速金鸡关互通及服务区(雅安东互通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0〕821号),批准时间:2020年6月15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

成雅高速金鸡关互通及服务区(雅安东互通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用地。

三、批准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及面积

征收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金鸡关村2、3、4、6组的集体土地,征地面积123.267亩(具体范围及面积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五、批准安置人数及安置途径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以实际调查核实结果为准,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房屋搬迁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由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安排人员现场依规清点登记。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提供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办土地管理所办理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征地补偿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七、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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