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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1-06 16: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0年10月12-13日,我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组长、雅安市司法局副局长羊平带队赴芦山县和雨城区,对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调查组采取座谈会、案卷评查、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芦山县和雨城区认真开展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一是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多种形式的宣传使《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得到有效实施和广泛宣传;二是通过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和加强学习培训,使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主体资格得到保障;三是加大了对青衣江流域的保护力度执法力度。2019年以来,芦山县和雨城区共开展行政检查和巡查2200余次,查处涉水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倾倒污染物等行政处罚案件103起,处罚金额190多万元。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和河道砂石专项治理、“清竿行动”“清网行动”等专项执法,有效防止了水污染,保障了青衣江流域的水环境。 

会上,检查组对相关执法部门办理的76件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案卷评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向各执法部门进行了现场交流,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建议。最后,羊平同志就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再次强调:一是强化学习宣传。主管部门要从自身抓起,持续开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提高群众对《条例》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明确职责权限。要从厘清部门内部职责抓起,强化行政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违法现象。三是重视制度建设。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会后,检查组还前往草坝镇一砂石清洗企业实地查看污水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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